新版商店建筑設計規范商店建筑設計,除應符合本規范的規定外,還應符合《民用建筑設計通則》(JGJ37-87)以及國家和專業部門頒發的有關設計標準、規范和規定。
第 3.1.1 條 辦公建筑應根據使用性質、建設規模與標準的不同,確定各類用房。一般由辦公用房、公共用房、服務用房等組成。
主要內容是:規定了綜合醫院建筑設計的階段、依據、內容、平面、裝修的技術要求和基本技術指標要求,同時對綜合醫院的給水排水、消防設施、污水處理、污物處理、電氣、智能化系統和醫用氣體的配置原則、數量、技術方案、處理方法做了必要的規定。 本規范中以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總平面布局 第三章 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 第四章 行政和生活服務用房 第五章 層數、凈高和建筑構造 第六章 交通與疏散 第七章 室內環境
1.0.1 為使生物安全實驗室在設計、施工和驗收方面滿足生物安全防護實驗室的通用安全標準,切實遵循物理隔離的建筑技術原則,制定本規范。 1.0.2 本規范適用于微生物學、生物醫學、動物實驗、基因重組以及生物制品等使用的新建、改建、擴建的生物
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 第一章 總則 第1.0.1條 為了使托兒所、幼兒園的建筑設計能滿足安全、衛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訂本規范。 第1.0.2條 本規范適用于城鎮及工礦區新建、擴建和改建的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
適用于城鎮新建、改建和擴建的綜合醫院建筑設計,其他專科醫院可參照執行。采暖通風及空調系統,門診部,急診部,住院部,潔凈手術部等。
《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JGJ39-87.pdf,文章內容整齊規范,詳細的描述了托兒所、幼兒園的建筑設計規范,分享于大家,相互借鑒學習。
本資料為圖書館建筑設計規范講解,目錄: 總則 術語 選址和總平面布置 建筑設計 文獻資料防護 消防和疏散 建筑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