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規范適用于全國城鎮住宅的建筑設計。住宅設計必須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遵守安全衛生、環境保護、節約用地、節約能源資源等有關規定。
隨著近年來我國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質量水平不斷得到提高。人們在購買住宅時,除了關注住宅的樓層、面積、平面布置等因素外,同時也將更多的注意 力放在了住宅設備上。給排水系統作為住宅設備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系統設計是 否合理,對今后住戶的裝修、日常
本項目從抗震設防目標、抗震設防類別、場地分類、反應譜和抗震設計方法等方面對中國抗震規范GB 50011—2010與澳大利亞抗震規范AS1170. 4-2007進行了詳細的對比分析,并指明了兩本規范的異同,有助于進一步理解我國抗震規范 GB
住宅的臥室、起居室(廳)、廚房不應布置在地下室。當布置在半地下室 時,必須采取采光、通風、日照、防潮、排水及安全防護措施。
為適應本市經濟發展的需要,提高住宅建設水平,滿足廣 大市民對居住質量、居住功能、居住環境和防火安全的需求,結合 本市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標準。
本規程主要講述的技術內容是地面輻射供暖工程中的設計、材料、施工、檢驗、調試與驗收等方面技術要求,希望對各位有幫助。
根據建設部落實國務院《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條例》的要求,依據地震局修編的災區地震動參數的第1號修改單,相應變更了災區的設防烈度,并擬增加部分條文的修訂,合計改動28~29條,其內容統計如下: 1. 災區設防烈度變更,涉及四川、陜西、甘肅,共
本次修訂后共有14章12個附錄。除了保持2008年局部修訂的規定外,主要修訂內容是:補充了關于7度(0.15g)和8度(0.30g)設防的抗震措施規定,按《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調整了設計地震分組;改進了土壤液化判別公式;調整了地震影響系數
環境溫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場所應采用濕式系統。 環境溫度低于4℃,或高于70℃的場所應采用干式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