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部分:固定綜合單價合同,按實際面積*綜合單價:單價組成:打磚墻(120、200、240墻)20元/m2、打混泥土樓板40元/m2、打構造柱20元/m、打混泥土梁70元/m、打空調挑板上口10元/個(長約300mm)、打空調挑板下口20元
內容簡介 道路工程施工合同(路基工程合同總價),WORD格式,共4頁。 1.3 承包范圍:總平面圖中 標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實、碎石壓實、路基排水溝)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驗收通過。 1
深圳某廢石場治理工程招標文件,深圳市建設工程施工簡易工程招標文件范本編制,適用于最低價法定標的工程,總價合同,最低價中標合同的格式,WORD格式,共106頁。
內容簡介 住宅樓工程施工合同,依據GF-1999-0201 合同范本編制,包括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WORD格式,共31頁。 工程內容: 施工前場地平整,施工圖范圍內(2#、4#~8#樓住宅、全部架空車庫及物業管理用房)樁基、土建、安
本資料為天津某土方回填工程合同, 有關工程建設房心及周邊回填土工程施工的專業分包合同。 乙方按甲方制定的場外現狀基礎上土方回填,壓實,機械攤平等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依據本合同文本、法規、政府文件所要求的或根據實際情況可推斷出的為完成一個完
本資料為某工程鋼結構施工合同, 1.1 在本合同(如下文所定義者)中,以下詞語,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本款所賦予的含義: 1) “業主”是指 ,是區二期工程主要股東。 2) “業主代表”是指“業主”為本工程項目實施階段全面管理而派出的
工程結算審計合同(樣本),word格式,7頁。 目錄: 第一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 第二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第三部分 本合同適用標準合同中條件
本資料為固定總價合同的風險介紹,合同的執行中,承包商的索賠機會較少。但這種合同承包商承擔了全部風險,報價中不可預見風險費用較高。因此,承包商報價的確定必須考慮施工期間物價變化以及工程量變化帶來的影響。內容詳實,值得參考下載。
固定總價合同俗稱“閉口合同”或“包死合同”。所謂“固定”是指這種價款一經約定,除業主增減工程量和設計變更外,一律不允許調整;所謂“總價”是指承包單位完成合同約定范圍內工程量以及為完成該工程量而實施的全部工作的總價款。
內容簡介 住宅樓及附屬車庫 委托監理補充協議書 ,本文是監管局備案合同的補充合同,WORD格式,共13頁。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下述工程
本資料為某住宅樓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總價包干合同,WORD格式,共3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條例》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開、誠實信用的
本資料為某梧桐外保溫工程施工合同(總分包三方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內容及范圍:擠塑聚苯板(舒泰龍)外墻保溫系統及施工;膨脹聚苯板外墻保溫系統及施工。 1.4 工程材料:_公司外墻保溫
內容簡介 模板工分包合同,班組分項工程承包協議,WORD格式,共5頁。 二、承包范圍、工作內容:1、裝卸及倒運木材(100米內)、夾板、鋼管、切割鋼管、扣件、頂絲,配模,模板拆除、起釘、涂刷脫模劑、模板清理、整理、歸堆;測量、放線、超標高(
本資料為江蘇廣某工程基坑支護及工程樁基坑支護固定總價合同,目錄齊全,內容完整,可供下載使用
土方回填工程合同 工程承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工程分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本協議就天津***項目一期工程房心及周邊土方回填并壓實等施工所達成的合意。 1.工程概括
1.合同:是指為實施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協議。包括合同條件、協議條款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文件。 2.協議條款:是指結合具體工程,除合同條件外,經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3.發包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分為宏觀管理和微觀管理兩個方面,宏觀管理主要是指國家各級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以及金融機構對建筑工程公司合同進行的監督和檢查。宏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國家的經濟秩序,保障建筑工程合同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公
建筑工程油漆施工合同: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乙方承包甲方的涂料裝飾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工程合同應具備雙方主體合格、工程確定合法、意思表示真實、內容不應違法、符合法定程序等五個要件之后才能生效。如果工程合同不具備該五個條件之一,就會出現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銷甚至合同無效等法律后果。
為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規范建設工程合同的簽訂和履行,根據《深圳市建設工程合同備案辦法》的規定,自2007年9月1日起實行建設工程合同備案審查。屬龍崗區住房和建設局管理權限范圍的項目,建設工程合同簽訂后,工程的發包單位應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住宅裝飾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勘察設計費的撥付辦法,自合同生效后 天內,委托方應向承包方給付定金。 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設計費,不足部分委托方應在 天內一次結清(或訂為分若干次結清)。 勘察任務的定金為勘察費的30%,設計任務的定金為估算設計費的20%。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