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部落實國務院《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條例》的要求,依據地震局修編的災區地震動參數的第1號修改單,相應變更了災區的設防烈度,并擬增加部分條文的修訂,合計改動28~29條,其內容統計如下: 1. 災區設防烈度變更,涉及四川、陜西、甘肅,共
本次修訂后共有14章12個附錄。除了保持2008年局部修訂的規定外,主要修訂內容是:補充了關于7度(0.15g)和8度(0.30g)設防的抗震措施規定,按《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調整了設計地震分組;改進了土壤液化判別公式;調整了地震影響系數
本附錄僅提供我國抗震設防區各縣級及縣級以上城鎮的中心地區建筑工程抗震設計時所采用的抗震設防烈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和所屬的設計地震分組。 注:本附錄一般把“設計地震第一、二、三組”簡稱為“第一組、第二組、第三組”。 A.
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及以上地區的建筑,必須進行抗震設計。抗震設防烈度必須按國家規定的權限審批、頒發的文件(圖件)確定。
抗震規范是結構設計所用規范里面出場頻率最高的一本,基于此,小編再重新解讀一下2010版抗震規范,新規范的要點以及舊規范的區別,希望能給廣大網友帶來幫助。
本次局部修訂系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2014年工程建設標準規范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建標[2013]169號)的要求,由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會同有關的設計、勘察、研究和教學單位對《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 50011-2010進行局部修
從宏觀層面比較了中日建筑抗震規范的發展以及抗震設計和抗震計算方法。兩國的抗震設計思路類似,都是采用兩階段的設計,但總體而言,日本的抗震設防標準要高于中國,而且第二階段的設計易于實現和檢查。同時日本的抗震設計方法比較多樣化,它是第一個將基于能
建筑抗震設計規范》_ GB 50011-2010(2016年版),真正的最新最清晰的PDF版規范
關于建筑抗震設計規范修訂的若干設想 本文介紹國家標準《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01頒布實施以來的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對即將開始的新一輪的修訂工作,提出修訂要求和主要內容等若干設想,以及配合修訂工作所需要開展的實驗研究工作。
45 新規范對砌體結構抗震設計有些什么新思路? 46 房屋高度和層數控制及其計算 47 對薄弱部位和小墻垛的構造柱設置應注意些什么問題? 48 底部框架-抗震墻結構設計的幾個關鍵問題
11 建筑的場地類別是否會因建筑采用樁基、深基礎或多層地下室而改變? 12 新規范對波速測試孔的數量有何要求? 13 新規范為什么將Ⅰ類場地分為Ⅰ 0 和Ⅰ1 兩個亞類,場地分類有何變化? 14 當場地分類介于兩類之間時如何插值確定特征周期
在回顧了我國建筑抗震設計規范的發展沿革的基礎上,簡要介紹了《建筑抗震設計規范》歷次版本的主要特點,著重 闡述 GB 50011—2001規范的最新修訂情況。這些修訂包括:建筑抗震設防水準、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基本要求和概念設 計、場地分類和
針對汶川地震暴露出來的實際震害情況,結合2008 版建筑抗震設計規范的調整,探討建筑物抗震設計理念,以及建筑結構設計工作中應該引起重視的幾個問題,以利于今后的建筑物的抗震設計工作。
對于大多數結構,可只進行第一階段的設計計算。而通過概念設計和抗震構造來滿足第三水準的設計要求。第二階段的設計是彈塑性的變形驗算。只是針對特殊結構進行,包括:對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震時易倒塌的結構以及有明顯薄弱層的不規則結構。本文討論這種設計
《建筑抗震設計規范》局部修訂稿 (2016),為2016年對抗震規范局部修改部分
《建筑抗震設計規范》局部修訂稿+0722《建筑抗震設計規范》局部修訂稿+0722《建筑抗震設計規范》局部修訂稿+0722《建筑抗震設計規范》局部修訂稿+0722《建筑抗震設計規范》局部修訂稿+0722《建筑抗震設計規范》局部修訂稿+0722
水電工程水工建筑物抗震設計規范NBT 35047-2015 有需要的可以下載使用 不錯的文件
本文通過對現行《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 50011—2001)和美國規范UBC1997的分析比較,提 出了兩部規范關于地震荷載計算的轉換方法,并給出基于UBC1997的周期一地震影響系數曲線。應用此法 可以實現兩部規范地震荷載的相互轉換,
匯總整理簡潔查明目的明確,地震動參數確定方法以及地震效應的確定
CTCS-3級列控系統是基于無線信息傳輸(GSM—R)的列車運行控制系統,目前有14個運營場景。針對其中的等級轉換運營場景進行了初步分析, 包括各種不同線路條件下等級轉換應答器組的布置,等級轉換點內方不同進路條件下的等級轉換情況,以及降級情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發布國家標準_建筑抗震設計規范_局部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