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抹灰采用高凳上鋪腳手板時,寬度不得少于兩塊(50cm)腳手板,間距不得大于2m,移動高凳時上面不得站人,作業人員最多不得超過2人。高度超過2m時,應由架子工搭設腳手架,腳手架上的工具、材料要分散放穩,不得超過允許荷載。
磚石、砼基層表面凹凸太多的部位,事先要進行剔平或用1︰3水泥砂漿補齊,表面太光的要剔毛,或用1︰1水泥摻10%107膠薄薄抹一層,表面砂漿污垢 、油漆等事先均應清除干凈(油污嚴重時,應用10%的堿水洗刷),并灑水濕潤。
本資料為瓦屋面施工安全技術交底,文檔包括:用屋架承重結構時,運瓦上屋面要兩坡同時進行,腳要踏在椽條或桁條上,不要踏在掛瓦條中間;不要穿硬底易滑得鞋上屋面操作;在屋面踩踏行動時應特別注意安全,謹防絆腳跌倒,在平瓦屋面上行走,要踩踏在瓦頭處;不
裝卸、搬運、熬制、鋪涂瀝青必須使用規定的防護用品,所有參加瀝青工作的人必須穿工作服、戴手套、穿翻毛皮鞋并有帆布護蓋等,使皮膚不得和瀝青接觸。
采用井字架、龍門架、外用電梯垂直運送材料時,預先檢查卸料平臺通道的兩側邊安全防護是否齊全、牢固,吊盤(籠)內小推車必須加擋車掩,不得向井內探頭張望。
升運屋面板及泛水等構件,必須采用專用的吊索及提升架,按規定的吊點起吊。各種起吊用具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2.卸放屋面板時,應緩慢輕放,不得碰壞板邊及擦傷板面,待放平墊穩后,方可解除吊索。 3.安裝屋面板時必須架設
筋的綁扎要牢固,安裝時配置的鋼筋級別、直徑、根數和間距應符合設計要求,綁扎或焊接的鋼筋網和鋼筋骨架,不得有變形松脫和開焊,所有的插筋和加密箍筋必須按要求加入,不得私自減少,對各部分的鋼筋保護層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屋面工程施工四周腳手架應高于工作面1.2米,運輸道路要平整暢通,并要有防滑措施。 2、吊籠裝載物件不允許超負荷,車子放置要平穩,車把不得伸出籠外,在樓層間人員或手推車進籠前先掛鉤,落籠前先除鉤后,才可打訊號降落,嚴禁人員乘吊籠和站在平臺口探
(一)蓋瓦(粘土瓦)屋面施工安全要求 1.凡患有嚴重心臟病、高血壓、神經衰弱癥及貧血癥等,不適于高處作業者不能進行屋面工程施工作業。
屋面工程在施工前,項目部應按批準的屋面工程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向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在施工方案的基礎上按照施工的要求,對施工方案進行細化和補充;二是要將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項講清楚,保證作業人員
1、瓦的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應有出廠合格證。水泥強度等級不低于42.5,砂含泥量不超過3%。臥瓦層采用1:2水泥砂漿,最薄處不少于20mm。 2、搬運瓦時應輕拿輕放、不得碰撞、拋扔、堆放應整齊,斜屋面上堆放高度不超過5匹。檐口處嚴禁堆放,防
屋面鋪貼卷材,四周應設置1.2m高的圍欄,如遇斜屋面周邊防護的高度視坡度增高,靠近屋面四周沿邊應側身操作。
交底內容: 1、 配制材料 的現場應有安全及防火措施;遵守安全操作要求。 2、 配制膠泥的穩定劑,有的是有毒粉末,應防止吸入鼻內。 3、 配制、施工操作時,應戴手套、口罩、穿工作服等。 4、 攪拌材料 時,困料口及出料口要關嚴,傳動部件加防
所使用的鋼筋,必須有準用證、出廠合格證及復驗報告單,并應填寫“建設工業產品驗收明細表”,做到“兩證一單一表”齊全。焊條焊劑有合格證,焊工有上崗證等有效證件。合格者方可使用。使用中要注意焊點位置,隱蔽記錄中對其位置要有所標志。
鋼筋的綁扎要滿足鋼筋的交叉點應用鐵絲扎牢,必須保證受力鋼筋不移位。鋼筋綁扎接頭搭接長度的末端與鋼筋彎曲處的距離不得小于鋼筋直徑的10倍,接頭不能位于構件最大彎矩處。鋼筋搭接處應在中心和兩端用鐵絲扎牢,受力鋼筋綁扎接頭位置應相互錯開,綁扎接頭
交底內容: 1、裝卸、搬運、熬制瀝青,必須使用規定的防護用品。所有參加瀝青工作的人員必須穿工作服、戴手套、穿翻毛皮鞋并有帆布護蓋等,使皮膚不得和瀝青接觸。 2、熬制瀝青的地點不得設在電線的垂直下方,一般應距建筑物25米以外。瀝青、燃料的堆放
裝飾工程開工前,應對工地內的油漆間、木工間、配電間等防火重點部位建立相應的防火管理制度,并張貼公示以便遵守和督促。
本資料為玻璃工程安全技術交底,文檔包括:進入施工現場應戴好安全帽。搬運玻璃時,應戴上手套。玻璃應立放緊靠墻面。高空裝配及揩擦玻璃時,必須穿軟底鞋,系好安全帶,以保安全操作。 截下的玻璃條及碎塊,不得隨意亂拋,應集中收集在木箱中。大批量玻璃截
砌筑時應先砌外圈定位砌塊,并與里層砌塊交錯連成一體。定位砌體宜選用表面較平整尺寸較大的石料,定位砌縫應鋪滿砂漿,不得鑲嵌小石塊。
⒈進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有關規定。 ⒉挖土中發現管道、電纜及其它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⒊挖土時要注意土壁的穩定性,發現有裂縫及傾坍可能時,人員要立即離開并及時處理。 ⒋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員間距離不應小于2m,堆土在1m以外并
認真執行起重機“十不吊”的要求:指揮信號不明和多人指揮不吊;超負荷不吊;工件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有人不吊;安全裝置失靈不吊;物件埋在地下不吊;歪拉斜吊不吊;物件銳角不墊軟物不吊;物件下有人不吊;照明不足不吊。
開挖過程,如需石方爆破,應制定包括藥量計算的專項安全作業方案,報公安部門審批后才準施爆,并嚴格按有關爆破器材規定運輸、領用、存放和管理(包括遵守爆破作業安全規程)。
不準隨意拆除、斬斷腳手架與建筑物的拉結、回頂和卸荷措施以及防風抗拔措施、塔吊、井架、施工升降機等附著拉固設施。
使用木工機械,禁止戴手套,操作時必須集中思想,認真操作,不得與他人談笑,鋸刨推進速度不能太快,木節應放在推進方向的前面,不能刨過短木料及過薄小條子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