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2)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4)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檢
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檢驗和抽樣檢測結果符合設計要求及有關標準規定。位工程完工后,由工區組織竣工驗收小組及其成員先行對完工的單位工程進行檢查評定,合格后向局指揮部提交工程驗收報告。
本文《建筑法》規定,建筑工程竣工時,屋頂、墻面不得留有滲漏、開裂等質量缺陷;對已發現的質量缺陷,建筑施工企業應當修復。
為加強項目建設設備材料進場驗收管理,確保設備材料質量、數量、規格符合要求,滿足項目建設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本資料為水暖竣工驗收表格大全,資料目錄:1. 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概況表 ,2. 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現場質量管理記錄 等。
物料提升機、腳手架及其它各種施工機具進場前,由項目部自檢,由公司安全科驗收,驗收時項目經理、安全員、搭設負責人、機工必須參加。
從2002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故此部分內容均按新標準給予說明(以下涉及GB50300—200標準的均簡稱新標準)。
本資料為住宅工程分戶驗收由建設單位組織,已選定物業公司的,物業公司宜參與驗收工作;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將包含驗收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方案》和《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通知書》連同《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匯總
監督站在審查工程技術資料后,對該工程進行評價,并出具《建設工程施工安全評價書》(建設單位提前15日把《工程技術資料》送監督站審查,監督站在5日內返回《工程竣工質量安全管理資料退回單》給建設單位)。
一、驗收條件 1、土建、水電工程全部結束;2、各種門、窗、欄桿等安裝完畢;3、通正式水、電;4、幕墻、鋼結構、中央空調、電梯、消防等工程安裝、調試結束;5、雨污水、小區內道路等市政工程結束;6、景觀綠化、各類綜合管線等配套工程結束。
本驗收制度適用于雨潤地產集團華南區域所有在建項目工程部對施工單位重點施工工序質量的監管。 本驗收制度不能代替國家規范及地方質檢部門對所有施工工序的監管和驗收,項目部及監理應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國家及地方質檢部門規定做好規范化管控及工程資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