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絕對標高為12.00 地勘建議基礎埋深1.8m,持力層粉質粘土。 請問我做的基礎埋深2.2m 夠不夠阿?
《地規》P22頁第5.2.4條地基承載力修正計算公式中d的取值。在說明里說,d--基礎埋置深度(m),一般自室外地面標高算起。在填方整平地區,可自填土地面標高算起,但填土在上部結構施工后完成時,應從天然地面標高算起。個人的理解為基礎施工完成后,再進行場地平整,至室外標高,然后進行上部結構施工,此時即可按填土標高起算。但在朱總的《建筑地基基礎設計方法》P50頁對規范的理解與分析中的解釋卻是,在基礎施工前進行回填才能從填土標高起算,否則,即按天然地面標高。此處理解有出入。。。求各位能說明哪個為準。。另一個問題:該條的條文說明:對于主體結構地基承載力的深度修正,宜將基礎底面以上范圍內的荷載,按基礎兩側的超載考慮,當超載寬度大于基礎寬度2倍時,可將超載折算成土層厚度作為基礎埋深。那當超載寬度不大于2倍基礎寬度時,應如何考慮超載作用??
某主題公園要做24米長、3.8米高浮雕景墻一面,準備用現澆混凝土墻,墻背面有1650mm高花壇,請問此墻的基礎怎么設計?
我是甲方的一名工程管理人員,沒系統學過結構,主要是學管理。現在遇到一問題:在海邊沿山建一4~5層的渡假酒店,設計要求基礎埋深嵌巖一米。已照此施工,后公司換了領導,自詡工程專家,認為根本不需要埋深,直接在巖石上弄平,獨立基礎放上去就行了,邊上回填一下就成。我暈了,認為我沒控制設計,增加了工程投資。雖然我沒學過結構,但也知道一點抗山地滑移、抗地震波水平力的要求,但我找不到依據。請各位大大們幫忙確認一下,倒底是設計師亂搞太保守呢?還是這位專家領導亂說話。
22層框支剪力墻結構,地基承載力700.強風化花崗巖。原設計為1200厚筏板。現在甲方看了其他院干的另外一個樓的圖紙,提出做獨立基礎加防水底板(墻下做條基)。問:現在是否有基礎埋深的問題?獨立基礎的話,應該從室內地面算起,高層的話,基礎埋深1/15.那埋深是否不夠呢???
求助:我做一個四層房,設為五層,但是第一層層高設置多少就糾結了。領導說讓我設為0.9m,弄成柱下獨立樁基礎。最近又有一個房要做,領導讓我按著上次的來。請教各位前輩第一層層高一般設為多少,需要通過確定基礎埋深來計算嗎?如果是這樣基礎埋深該如何確定。我看了規范說是樁箱或樁筏不小于1/18至1/20,還能進一步縮小范圍來確定其值嗎?
圖中12層新建建筑基礎埋深滿足規范要求嗎,與相鄰原有建筑物只有1.8m需要怎么處理啊...
有人說,圖示設計擋墻基礎伸出寬度B應該小于高度H,最近看了混凝土結構設計里面的抗沖切設計,感覺好像這個說法不對,按照45度角,沖切破壞面不能到達基礎底面,那樣的設計好像抗沖切面積很小,應該是B>H才對吧?請論壇前輩指點下
本帖最后由 yidazhizun 于 2014-1-2 14:07 編輯 22層的剪力墻工程,地下兩層,地上22層,北面是下沉廣場,東、西、南三面是地下車庫,基礎埋深能不能從正負0的位置開始算,正負0能不能當成嵌固端,請各位大師給點意見!!!如果這樣設計的話,有什么風險??
本帖最后由 hy1510666 于 2014-5-20 12:40 編輯 最近做了幾個工程后,采用圖文結合的方法對基礎埋深進行總結,,對新手來說更容易理解,更容易上手。
請問大家,當基礎埋深不同時,基礎與基礎之間的基礎梁能傾斜布置嗎?如果不能,怎么處理?我現在做一個做在山坡上的建筑,坡度較大,基礎埋深不可能一致,只有采用不同埋深的基礎(暫定墩基礎),那么墩帽與墩帽之間的基礎梁怎么布置?
設計的17層住宅的地下室只是大地下室的一部分,在本樓施工完后無發保證大地下室回填,本樓的基礎埋深是不是還能從室外地坪算起呢?不然基礎埋深將是地下室加上部結構高度的1/15了 郁悶中
有5棟高層(32層)混凝土剪力墻結構塔樓,下部有大面積的地下車庫,連成整體,車庫頂有覆土1.5M.異常的是,建筑群位于坡地,周圍有3面可埋土至+0.00附近,一面無埋土,即地下車庫的一面相當于變成地面上一層,這種情況,主樓的埋深從何處計算?請高手指點,不勝感激!建議樓主把帖子轉到PKPM、高層結構版塊,在那里高手很多,希望您能順利解決問題!
我在的項目上現在準備砌筑圍墻,南北400m,高差10m,凍土深度1.4m,圍墻基礎埋深1.5m。從北到南基礎錯臺砌筑,每步錯臺高差0.5m。問題就是:1.5m的基礎埋深,我應該放在最低點還是放在最高點?放在最高點的話,錯臺的地方基礎埋深就是1m;放在最低點的話,上步錯臺基礎埋深就是2m了。:Q :Q :Q :Q :Q
11.磚墻基礎埋深較大,構造柱是否應伸至基礎底部?較大洞口兩測要設構造柱加強,一般多大的洞口算較大洞口?新規范7.3.2條第4款規定:構造柱可不單獨設置基礎,但應伸入室外地面下500mm,或錨入淺于500mm的基礎圈梁內,兩條滿足其中一條即可。但需注意此處的基礎圈梁是指位于基礎內的,不是一般位于相對標高±0.0m的墻體圈梁。構造柱的鋼筋伸入基礎圈內應滿足錨固長度的要求。對于底層框架磚房的磚房部分,一般允許將磚房部分的構造柱錨固于底部的框架柱或鋼筋混凝土抗震墻內(上層與下層的測移剛度比應滿足要求)。新規范表7.3.1要求較大洞口兩測要設構造柱加強。一般說,內縱墻和橫墻的較大洞口,指2000mm以上的洞口;外縱墻的較大洞口,則由設計人員根據開間和門窗洞尺寸的具體情況確定。
墻高1.5米,一側是路,一側是十多米高的混凝土護坡。 預修一段景觀墻做隔離,試問:基礎該如何處理,才比較穩妥?
請教下面做單榀單跨框架,上面支托50噸水池,0.15g地震加速度,基礎形式怎么考慮?埋深怎么考慮?我按照柱下獨基,1.5m的埋深可以嗎?急用,請各位幫忙解決問題,多謝@!!
大底盤單層地下室,計算時發現地下室剛度不夠,嵌固端在地下室底板頂,有人說基礎埋深這時候要從地下室底板頂開始計算,是否這樣?還是仍然從室外地面開始計算啊?
手頭有一個工程,地下室層高2.8米,室內外地坪高差0.45,地質報告建議埋深是1.5米,在PKPM里面有一個選項是舒服基礎埋深,請問應該怎么算?是直接輸入1.5,還是要加上地下室層高?謝謝!
六層磚混結構,由于表面土層為濕陷性黃土,承載力較低120kpa,黃土大概有四米厚,不設置地下室。 1:若是換填的話,換填量也不小,沒有采取。2:地基處理的話,水泥土樁從基底標高到下部碎石層也就兩米多點,甲方認為不值得,也沒有采取。3:最后一種做法是,條形基礎直接落到黃土下面的碎石層上,大概從室外標高往下3.7m ,這樣做法怎么樣,地下部分的墻體都用37墻(地上部分是24墻),地下部分的墻體中間用再加一道圈梁嗎?由于下部是持力層為碎石層,承載力240kpa,再加上深度修正,算下來用無筋擴展基礎就能滿足。在這求討論著第三種做法怎么樣? 大家都發表發表意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