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層高層,下面兩層及裙房是商鋪,面積大于300平米,請問,按照建筑分類應該劃為公共建筑嗎?那么請問,地上3-32層住宅部分靠外墻的合用電梯前室及防煙樓梯間(已經能夠滿足自然排煙要求)是否應該再設置機械加壓送風?
今天在網絡上看到一位愛心人士分享的學習資料,現小編將其整理分享給大家,知識是共享的,我們大家一起學習成長。 高層建筑的防排煙設計,本應是暖通專業的范疇,但建筑師也應了解其基本原理,以便于工程協調與配合,也是注冊建筑師考試的重要考點。關于防排煙設計的規范條文,讀起來像繞口令一樣,如果沒有足夠的實踐經驗,真還不太容易搞懂到底是怎么回事。 首先要明白防煙和排煙是什么區別,防煙就是防止火災時煙氣擴散,以免窒息,這就需要對房間進行加壓送風,使里面空氣形成正壓,煙氣就進不去了。機械防煙即正壓送
本帖最后由 wd19901217 于 2014-5-20 17:07 編輯 有一高層建筑,其地下室有一防煙樓梯間直通地下,具備自然排煙條件,其不具備自然排煙條件的前室由建筑專業提供豎井,進行機械加壓送風。然而,前室僅有一個,所開門為雙扇門。1、如果按照計算方式,同時開啟門的個數仍然按照2個嗎(實際只有一個)2、如果按照《高規》,其加壓送風量最少22000CMH,風量遠大于保證余壓所需風量,采用前室與過道間加余壓閥的形式能否解決
第一節 一般規定 1.1 高層建筑的防煙設施應分為機械加壓送風的防煙設施和可開啟外窗的自然排煙設施。 1.2 高層建筑的排煙設施應分為機械排煙設施和可開啟外窗的自然排煙設施。 1.3 一類高層建筑和建筑高度超過32m的二類高層建筑的下列部位應設排煙設施: (1)長度超過20m的內走道。 (2)面積超過100m2,且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房間。 (3)高層建筑中的中庭和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地下室。 1.4 通風、空氣調節系統應采取防火、防煙措施。 1.5 機械加壓送風和機械排煙的風速,應符合下列規定: (1)采用金屬風道時,不應大于20m / s。 (2)采用內表面光滑的混泥土等非金屬材料風道時,不應大于15m / s。 (3)送風口的風速不應大于7m / s;排煙口的風速不應大于10m / s。 第二節 自然排煙
因為剛剛接觸這個行業,且沒有人帶,:Q 所以對設計建筑通風、防排煙這塊很是陌生,最近看了狠多規范也設計手冊,也看了很多圖紙,但是還是處于迷糊狀態:'( 所以想請教一下各位,誰能夠總結一套設計的大概流程,并附簡單的計算方法等。:$ 比如一個多層地下室,先分防火分區,然后劃分防煙分區,然后計算排煙量,用什么公式或方法,然后計算什么這個樣式。 可能比較麻煩 但是希望有空的老師們能夠賜教:(
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出版,雖小部分內容有更新,但整體值得一看。
關于高規 8.3.8 樓梯間宜每隔二至三層設一個加壓送風口;前室的加壓送風口應每層設一個。請問假如防煙樓梯間前室不加壓,只對防煙樓梯間加壓,樓梯間按2層設一個加壓風口,那么不加壓的那一層著火,他的前室起不到作用,即使他的上下兩層風漏過來,我想也起不到多大的作用。那么在前室不加壓的情況下,每一層防煙樓梯間都加壓是不是更好一點?
對于高層建筑:1、一“T”形內走廊,三端總長度超過20m,但最長兩端長度不超過20m,是否應考慮機械排煙?2、一層內走廊長度為25m,一端有外門,是否可利用外門自然排煙而不設機械排煙系統?3、內走廊長度為40m,一端有可滿足要求的排煙外窗,是否可不設計機械排煙系統?(不設計機械排煙,如何滿足最長排煙距離不超過30m的要求?)
防煙系統聯動控制中寫道:防火分區內火災確認后,開啟該防火分區樓梯間的全部加壓送風機。 這句話該如何理解,是只開啟樓梯間相對應該防火分區的一個加壓送風機,還是說開啟所屬該防火分區的樓梯間的所有若干加壓送風機。
建筑防排煙現在根據什么規范設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14中公布《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06廢止,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14中只有說到設置防排煙系統的場所,沒有具體設置的方法,而《建筑防排煙技術規程》還沒正式發布,那現在如果設計防排煙的話根據那本規范?請高手指點迷津。
一般規定 1.1 高層建筑的防煙設施應分為機械加壓送風的防煙設施和可開啟外窗的自然排煙設施。 1.2 高層建筑的排煙設施應分為機械排煙設施和可開啟外窗的自然排煙設施。 1.3 一類高層建筑和建筑高度超過32m的二類高層建筑的下列部位應設排煙設施: (1)長度超過20m的內走道。 (2)面積超過100m2,且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房間。 (3)高層建筑中的中庭和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地下室。 1.4 通風、空氣調節系統應采取防火、防煙措施。 1.5 機械加壓送風和機械排煙的風速,應符合下列規定: (1)采用金屬風道時,不應大于20m / s。 (2)采用內表面光滑的混泥土等非金屬材料風道時,不應大于15m / s。 (3)送風口的風速不應大于7m / s;排煙口的風速不應大于10m / s。以上內容均為本人轉載精心研究,專業為上,歡迎大家關注
自然排煙2.1 除建筑高度超過50m的一類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墻的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間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煙方式。2.2 采用自然排煙的開窗面積應符合下列規定:(1) 防煙樓梯間閃室、消防電梯間前室可開啟外窗面積不應小于2.00m2,合用前室不應小于3.00m2(2)靠外墻的防煙樓梯間每五層內可開啟外窗總面積之和不應小于2.00m2 (3)長度不超過60m的內走道可開啟外窗面積不應小于走道面積的2% (4)需要排煙的房間可開啟外窗面積不應小于該房間面積的2%。 (5)凈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可開啟的天窗或高側窗的面積不應小于該中庭地面積的5%。 2.3 防煙樓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開的陽臺、凹廊或前室內有不同朝向的可開啟外窗自然排煙時,該樓梯間可不設防煙措施。 2.4 排煙窗宜設置在上方,并應有方便開啟的裝置。以上均為本人轉載,了解更多信息,歡迎關注暖通空調公眾號:HAVC01
剪刀樓梯間正壓送風可否合用一個送風豎井給兩個樓道分別送風呀,高規8.3.4說可以,可是一位前輩不贊成我這么做,說是風道不好布置,可我覺得可以.我的觀點是在一層設一個送風口給樓梯甲送風,在二層設一個送風口給樓梯乙送風,在上面的樓層中每隔兩至三層交錯設置送風口,這樣做有什么不妥嗎?請大家賜教.
高層建筑防火排煙設計規范如下: 1高層建筑內應采用防火墻等劃分防火分區,每個防火分區允許最大建筑面積,不應超過5.1.1的規定。 2高層建筑內的商業營業廳、展覽廳等,當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且采用不燃燒或難燃燒材料裝修時,地上部分防火分區的允許最大建筑面積為4000㎡;地下部分防火分區的允許最大建筑面積為2000㎡。 3當高層建筑與其裙房之間設有防火墻等防火分隔設施時,其裙房的防火分區允許最大建筑面積不應大于2500㎡,當設有自動噴水滅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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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高樓防火越來越重要了,相信對大家會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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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一建筑物22層,地下一層;前室跟防煙樓梯間都要加壓送風防煙問題1:豎井地上地下共用的話是不是要采取雙速風機,如果著火層在地上那么風口就開上中下(如果是第一層呢,開123么);如果著火層在地下就只開地下一層的風口,這樣對么問題2:防煙樓梯間跟前室的漏風面積:防煙樓梯間是包括樓梯間到前室,前室到走道所有的漏風面積么(串并聯我知道)?前室是指前室到走道跟消防電梯的漏風面積之和么?問題3:地上跟地下的風量計算:兩部分的風量是分開計算的么?地下一層前室跟防煙樓梯間需要用風速法跟壓差法進行計算么?如果要的話,算出來跟規范都差很大;地上部分:前室風量(壓差法) 3721.5*(0.04+0.06)*21*25開根號=37215;風速法:3*3.2*1.0*(1+0.1)*3600/1.0=38016; 樓梯間風量(壓差法)3721.5*0.04*21*50開根號=21882 風速法:3*3.2*1.0*(1+0.1)*3600/1.0=38016; 地下部分:
1.自然排煙 自然排煙是利用風壓和熱壓作動力的排煙方式。 2.機械防煙 機械防煙是采取機械加壓送風方式,以風機所產生的氣體流動和壓力差控制煙氣的流動方向的防煙技術。 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前室和兩者合用前室,應設置機械防煙設施。若防煙樓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有散開的陽臺、凹廊或前室內有不同朝向的可開啟外窗,能自然排煙時,該樓梯間可不設防煙設施。避難層為全封閉式避難層時,應設加壓送風設施。 樓梯間每隔2~3層設置一個送風口;前室應每層設一個送風口。加壓送風口應采用自垂式百葉風口或常開百葉風口;當采用常開百葉風口時,應在加壓風機的壓出管上設置止回閥。當設計為常閉型時,發生火災只開啟著火層的風口。風口應設手動和自動開啟裝置,并與加壓送風機的啟動裝置連鎖。 3.機械排煙 采取機械排風方式,以風機所產生的氣體流動和壓力差,利用排煙管道將煙氣排出或稀釋煙氣的濃度。
最近疑惑一個問題,高層,假設查規范消火栓用水量為40L/S,每根豎管的最小流量為15L/S,正常住宅每個單元應設幾個立管?是同時2個消火栓到達同一位置,還是三個呢?什么依據,謝謝。
高層建筑防排煙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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