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類高層建筑的室外消火栓系統是怎么布置的,消火栓的間距是多少啊,保護半徑是多少呢消防局給的意見是不能大于100米,在規范中那里有規定啊高規中怎么找不到很詳細的內容呢請教行家!
本帖最后由 灰主流 于 2013-5-27 13:12 編輯 根據《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以下簡稱《高規》)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084 -2001 (2005年版)(以下簡稱《自噴規范》)規范,以及各省、市建筑工程施工圖審查制度的完善,對高層建筑消防給排水設計的要求日趨嚴格,特別是強制性標準條文所規定的各項條款,都是在設計中必須遵循的硬性要求,《消防法》對違反強制性條文的行為做出了采取經濟處罰的明確規定,這些都對設計人員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要求。收集了一些資料,整理總結了高層建筑消火栓系統設計中常見問題并提出了的幾點建議,與同行們一起探討。
簡要說明: 超壓問題在高層建筑消防給水中客觀存在,處理不當會給滅火工作帶來損害。減壓孔板是目前解決消火栓超壓問題比較經濟實用的方法。文章結合工作實例論述了計算高層建筑消火栓減壓也板的計算方法,在對其兩種工作狀態進行了分析后,認為減壓孔板的計算應以水泵供水工況計算減壓孔板孔徑大小,再以水箱供水這種工況進行校核,從而確定減孔型號保證減壓孔板的效果,達到預期的效果。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244. KB
高層建筑消火栓給水系統及給水方式 知識點介紹 高層建筑一旦發生火災,火勢猛,蔓延快,救援及疏散困難,極易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因此,高層建筑必須依靠建筑物內設置的消防設施進行自救。高層建筑的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應采用獨立的消防給水系統(不與生產、生活合用)。 1、給水方式分類 分區的形式:
建筑面積20000多 5層及以下為商場!以上為住宅 請問以上怎么分區?變頻供水還分高區低區嗎?變頻供水如果分區還要設兩套設備嗎?高度70多米吧 如果分區 消火栓系統還要設兩套水泵嗎?如果分區噴林如何設?還要兩套設備嗎?
高層建筑消火栓系統采用2跟立管供給每層,并在每層成環可行不??另,從環網上接出的消火栓執行同時關閉不超過5個,還是只能關閉1個??
現在正做的一個工程,是超過24m的高層建筑,發現屋頂消防水箱間的穩壓系統是噴淋消火栓合用一套系統,感覺好像不太對,請教大家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中的第7.6.3條對于二類高層(設有空氣調節系統的辦公樓)并未做出設置自噴系統的規定。而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第8.7.1條的第六小點卻做出要設置自噴的規定。按照低層建筑消防要求低于高層建筑的原則,因此本人建議對于二類高層(設有空氣調節系統的辦公樓)也應該設置自噴系統。以上是本人的一點建議,希望各位同行指點,謝謝!!!
高層建筑群樓或底層商鋪的消火栓布置也要按照兩股充實水柱到達任何部位嗎?那高層建筑群樓消火栓間距不應大于50M如何解釋啊?請高手指教!
原有高規規定靜水壓力大于0.8MPA的時候應進行分區,現有規范是1.0MPA,我們現在這個項目04年設計的,高度為73.1米(不含地下室),地下室為4.8米,想請教各位大哥:是否要進行分區?分別按照原規范和新規范?靜水壓力是不是指的是樓層高度?謝謝。
高層建筑給排水的設計 論文欄目:高層建筑論文 1水表設置及給水支管敷設1.1水表設置在以往的水表設置設計中,我國住宅的水表一般設置在室內廚房或衛生間的用水集中的地方。但是在這些年來,這種設計引發了諸多的問題,嚴重的影響了人們的日常生活,是住宅私密性和安全性不能得到保障,入戶抄表擾亂人們正常的生活,管理人員抄表難度大,鈔表勞動強度高,不能一次性將所有水表抄到,需要反復多次,個別用戶偷水而水務部門無法管理,住戶和工作人員對這種方式都不滿意,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水表出戶就成為了最好的選擇。根據不同建筑的特點,水表出戶的方式有以下幾種:(1)小高層建筑:多層單元式住宅參加分戶水表集中在屋頂或底層空間內,若是至于屋頂,用水箱供水;若設置于底層空間,則采用扁平式供水方式。(2)高層或超高層建筑:a.可以在一層設置獨立對外開門的水表房,將水表集中設置,每戶設單獨立管,互不影響。b.結合暖氣分戶計量管道井
用手動報警按鈕代替消火栓按鈕,以及把消火栓按鈕和啟泵繼電器并入消防報警的直流電源系統,現在已成越來越多的現象。在有的廠家的產品樣本中。也介紹說可以把手動報警按鈕裝在消火栓箱內。使人產生可以代替消火栓按鈕的誤解。手動報警按鈕的確可以代替消火栓按鈕嗎?把消火栓按鈕接入直流電源系統。有那些不利的地方?根據對《高層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的理解和自己的工程設計經驗。對這兩個問題做一些論述,希望能拋磚引玉。1、用手動報警按鈕代替消火栓按鈕,與規范要求
論文簡介:高層建筑尤其是高層商業綜合體建筑在設計前期應考慮到的多專業系統的協調工作 投稿網友:zh19790220 上傳時間: 2013-07-21
高層建筑是指10層及10層以上的居住建筑或建筑高度超過24m的公共建筑。這些高層建筑對室內給水的設計、施工。材料及管理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層建筑與多層建筑比較有以下特點:(1)高層建筑室內衛生設備較完善,用水標準較高。使用人數較多,所以供水安全可靠性要求高。(2)高層建筑層數多,如果從底層到頂層采用一套管網系統供水,則管網下部管道及設備的靜水壓力很大,一般管材。配件及設備的強度難以適應,所以,給水管網必須進行合理的豎向分區。(3)高層建筑對防振。防沉降。防噪聲。防漏等要求較高,需要具有可靠的保證。(4)高層建筑對消防要求較高,必須設置可靠的室內消防給水系統以保證有效地撲滅火災。高層建筑內高樓供水系統的豎向分區,原則上應根據建筑物使用材料。設備的性能。維護管理條件,并結合建筑物層數和室外無塔供水管網水壓等情況來確定。如果分區壓力過高,不僅出水量過大,而且閥門啟閉時易產生水錘。使管網產生嗓聲和振動,甚至損壞,增加了維修的工作量,降低管網使用壽命。 同時,也將給用戶帶來不便;如
在高規7.4.6.5中規定消火栓栓口的靜水壓力不應大于0.8MPa,當大于0.8MPa時,應采取分區給水系統。消火栓栓口的出水壓力大于0.5MPa時,消火栓處應設減壓裝置。請問這個0.5MPa是動壓還是靜壓,為什么?
最近做小區全是高層,有18層,15層和11層的,總工選的是調節水箱供水,在地下室做有生活水箱,在樓頂做了兩個調節水箱,一個專供3棟18層,另一個供11層和15層的幾棟.我自己偏好于變頻供水,覺得比較環保,不知各位高手都是怎么選的
《高規》的第7.3.6條規定室外消火栓的數量按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確定,而其條文說明卻規定按室內外消防用水量的總和來計算室外消火栓的數量,且明文規定:一個水泵接合器占用一個室外消火栓和一臺消防車,而且室外消火栓距水泵接合器應為15~40米,這樣的話,建筑物周邊的室外消火栓數量將遠遠多于按室外消防水量確定的室外消火栓數量。比如一個一類高層,帶地下停車庫,按規范室外消火栓用水量30L/S,室內消火栓用水量40L/S ,自動噴淋30L/S,有兩路市政給水引入管,室外消火栓由市政給水直接供給,消防水池設在地下室內,只儲存室內消防用水量,不設消防車取水口,且建筑物附近無任何其他水源,根據規范7.3.6條,按室外消防水量確定的室外消火栓數量,只要設兩個室外消火栓,如果按條文說明,室內消火栓系統有3個水泵接合器,自動噴淋有2個水泵接合器,一個水泵接合器占用一個室外消火栓,則至少應設置5個室外消火栓,設計究竟應怎么確定室外消火栓的數量?希望大家給點意見
高層消防系統的主要特點是高層建筑的室外消防系統很難迅速啟用,所以應以市內消防系統為主要考慮的消防設計
高層建筑消防電氣涉及那些系統?如果高層中間某層發生火災,各系統如何實行聯動和聯鎖!一知半解,請大家多指教!!!
高層建筑燃氣供氣系統的選擇近年來,隨著我國城市建設的飛速發展,高層建筑如雨后春筍般地出現,高層建筑可以使緊張的城市土地資源得到最大化的利用,并可以形成較好的城市風貌,是現代城市發展的必然現象。高層建筑本身的特點決定了為其配套的燃氣供氣系統與普通建筑有所不同[1]。本文針對高層建筑的特殊要求,結合現行國家規范和珠海的地方規定,對目前常見的幾種高層建筑供氣系統進行分析。1 現行規范、規定及氣源條件 《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 50028—2006)第10.2.1條規定:居民用戶中壓進戶室內管道最高壓力為0.2MPa;低壓進戶室內管道最高壓力小于0.01MPa。珠海市建設局2007年2月1日頒布實施的《珠海市庭院及室內燃氣管道工程技術指引》第2.3條規定:居民用戶應采用低壓進戶。第4.2.2條規定:引入管后僅有唯一燃氣立管的,引入管閥門即為控制閥門,每個控制閥門所控制的燃氣用戶數量不應超過25戶。不能滿足此條件時,應在便于操作及維修處設分段控制閥門。這就限定了現階段珠海市的燃氣設計都應采用低壓進戶的入戶方式,并且要控制單根燃氣立管供應用戶數量不能超過25戶。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