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一磚混結構塑料保溫大棚,內種植花草,長*寬*高=65m*6.5m*3.5m,請問是內外是否應該設置消防系統?????謝謝各位大俠!!!
一、新建農村村民住宅
現場去看了一下,發現消防管道安裝的末端噴頭的管道有很多進行了彎折,原因肯定是由障礙物或與其他管道相碰之類。想請教一下這種做法允許嗎,如果有有什么危害。
某兩層工業廠房,層高6米,每層面積12000平方米,設室內消火栓并將室內消防給水管道連成環狀。因只有兩層,擬只在二層樓板下布置一圈環狀消防給水管道,一、二層消火栓分別接自該環狀管道,這樣既省去一圈環狀消防給水管道(相對于在底部、頂部各設一圈環狀管道),又避免底層大量環狀管道埋地敷設。這樣做合理嗎?您這樣做過嗎?謝謝!
最近做了個作圖的設計。雖然做完了,但是自己看著很別扭。就是室外消火栓應該接到什么管路上面啊!我原來認為是應該接到消防水泵房出來的管路上的。至少消防水池儲存的室外消防用水才有用。可是有人要求我把室外消火栓直接接到室外市政管路上,請大家給我問診問診啊!!急!!!
有二個丁類單層廠房,室內設消火栓,市政供水壓力2kg,不能滿足充實水柱的要求,是否可以不設消防泵,依據是什么?我設計時未設,審圖的一定要設,請各位幫助!
多層消防水槍應滿足7M水柱的要求,對于七層底層為商店的住宅市政給水管很難滿足要求,不知各位是否都設消防泵,水箱,而市政水壓能滿足生活用水壓力要求。能否不設,對于‘多層消防外救為主,自救為附’是否可理解為消防車提供的壓力滿足水柱要求。敬請各位發表意見。
小弟暖通出身,消防才接觸,幾個問題不解,望大蝦不吝賜教!關于消防設計的幾個問題:1. 室外消火栓的數量:室外消火栓的數量除了滿足室外消防水量的要求外,是否還應包括滿足室內消火栓和自噴系統的水泵接合器的數量?現做一高層。室外消防水量30l/s,室內消火栓40l/s(分高低2個區,每區3個水泵接合器),自噴系統26l/s(2個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設計8個,是否合適?位置如何設計?是否可以在接合器附近連續設幾個室外消火栓?2. 室內消防水箱及增穩壓設備:(1).一般臨時高壓消防系統,根據《建規》,底層建筑消火栓系統的消防水箱是否沒有高度要求?而《給排水設計手冊》中有“水箱的安裝高度應滿足室內最不利點處消火栓的水壓和水量要求”和“室內消防用水量超過15L/s的建筑物,其消防水箱如不能滿足最不利點滅火設備的水壓時,應設氣壓水罐等增壓設備”的條款,實際設計當中應如何掌握?(2).《高規》中第7.4.7條中“高度不超過100米的建筑物水箱高度應保證最不利點處消火栓的靜水壓力不低于0.07Mpa,而此壓力不能滿足最不利點處消火栓的水壓及水量要求,如何理解?
因為現在做工業給排水,按照規范可能會涉及到各種比較少見的消防系統,比如水噴霧、水幕、雨淋、泡沫之類的,還有消防炮、高壓消防系統等等等等……請問這些系統有沒有比較系統的資料或者教材之類的東西能夠供學習呢?謝謝
消防管道施工中四通可以用兩個三通代替(例如50*50的四通可以用兩個50*50的三通代替,只是管線走的方向有所改變),大小頭可以用大一檔規格的大小頭代替(例如40*25的可以用50*25的大小頭代替,只要總管上開口從40改為50,然后增加一段50的短管)。當然這都只是投機做法,畢竟這樣做是傷材料的,但是特殊情況下可以這么做。
《高規》在關于做自動報警時,有個注明,就是說有些二類高層建筑物有自動噴淋系統時,可不設火災自動報警。那么,此時,噴淋系統的水流指示器及壓力開關等又該如何處理呢?我們知道,當有火災自動報警時,它們是與火災自動報警連接。但此時已經沒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它們又該怎么辦呢?
1.《高規》說明:7.4.1 室內消防給水管道的布置更直接與消防供水的安全可靠性密切相關。因此要求布置成供水安全可靠性高的環狀管網(如圖13),以便在管網某段維修或發生故障時,仍能保證火場用水。室內環網有水平環網、垂直環網和立體環網、可根據建筑體型、消防給水管道和消火栓布置確定,但必須保證供水干管和每條消防豎管都能做到雙向供水.本人以為最重要的是最后一句,環狀管網應能保證供水干管和每條消防豎管都能雙向供水.或每只消火栓都能雙向供水就可以了.這是基本要求也是最終目的所在,可很多老法師均要求做成立體環網,即為7.4.4條所示,我以為完全沒必要,7.4.4條所示上下環網均有一邊可以不連。大家以為如何?2.上環網為消防立管轉輸水量,我以為應和立管管徑一致,不必和下環網管徑一致,大家咋理解。
樓二棟,均為七層高,一、二層空置(甲方還未決定作何用途),三層至七層為宿舍,甲方想宿舍部分先行使用,問能否先將宿舍部分先報建驗收?二、二層等決定用途再驗?宿舍部分設置消火栓系統。
一類高層的裙房消防報警應該按幾級來設置呢?二累高層的裙房消防報警應該按幾級來設置呢?高規上有明確的條文說明嗎?我沒查到了請哪位大蝦給我指條名路了先行謝過
我做了一個小區的室外消防給水系統,把消防系統分成低壓和高壓兩個給水系統,室外消火栓設在低壓給水管上,和生活給水合并,最不利點滿足十米的水壓要求,而高壓給水系統是從泵房加壓供給室內消防給水系統,我就是不知道這樣做合適嗎?而且我在泵房設的消防水池是按小區的最大一棟的室內消防用水量來計算的,室外的消防用水量市政上可以滿足,從泵房我引了DN150的兩根管子,中間連通來滿足室內消防用水量,這樣做合理嗎?有的時候我就是弄不清楚,這樣管徑會不會很小,因為小區很大,我就做了一個消防給水環管,只供室內消防的,而且管徑都是150的,請各位幫忙啊?這樣做合適嗎?
《高規》7.2.4 高級旅館、重要的辦公樓、一類建筑的商業樓、展覽樓、綜合樓等和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其它高層建筑,應設消防卷盤,其用水量可不計入消防用水總量。條文說明:7.2.4 本條是新增加的。消防卷盤叫法不一,有小口徑自救式消火栓、自救水槍、消防水喉、消防軟管卷盤、消防軟管轉輪、急救消火槍等叫法,本條稱之為消防卷盤。消防卷盤由小口徑室內消火栓(口徑為25mm或32mm)、輸水膠管(內徑19mm)、小口徑開關水槍(噴嘴口徑為6.8mm或9mm)和轉盤配套組成,長度20~40mm的膠管卷繞在由搖臂支撐并可旋轉的轉盤上,膠管一頭與小口徑消火栓連接,另一頭連接小口徑水槍,整套消防卷盤與普通消火栓共放在組合型消防箱內或單獨放置在專用消防箱內。消防卷盤屬于室內消防裝置,適用于撲救碳水化合物引起的初起火災。它構造簡單、價格便宜、操作方便,未經專門訓練的非專業消防人員也能使用,是消火栓給水系統中一種重要的輔助滅火設備,在近年來興建的高層民用建筑已有應用,并受到歡迎。本規范推薦在有服務人員的高層高級旅館、重要的辦公樓、商業樓、展覽樓和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高
GB50016-2006中5.3.14條文關于民用建筑安全疏散4點,房間內任一點到該房間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疏散門中距離的理解。現為三個的會所,首層為大堂,二層為中空,三層為多功能廳,廳前有一通廊,通廊右上角有一樓梯間,多功通廳尺寸為25MX15M,到了做施工圖時,設計院要求在通廊的左上角加設一個樓梯,15m計算按房間內任一點至樓梯口,不是計算到多功能廳的門口。 如果這樣做會破壞建筑布局。我的理解是計算到廳的門口。 麻煩各位高人指點一下,不勝感激!!
我的理解是,設置一路備用電源給燈具用,同時這路電源連到消控中心,一旦常用線路斷開,消控中心控制備用線路強啟,點亮燈具。但是附件似乎用接觸器控制強啟?沒看懂,求指點呀
單體地下室消防水池內儲存室外消防水量,室外消防水量30L/S,由于室內外地形高差較大(大于6米),無法設置室外消防車吸水井,故在地下室內設置室外消防泵:問:是不是需要按一臺消防車占一個室外消火栓,一臺消防車消防流量按2支水槍10L/S計算,故本單體四周設環形室外消防管網,管網上接三個室外消火栓。請問這樣的做法可行不?按室外消火栓保護考慮設一具室外消火栓可足夠。
大家好,我是做建筑裝飾方面的設計人員,非結構專業人士。現在一個項目,甲方和老板商量,想在頂樓消防樓梯間開個門洞,到一個會議室。消防樓梯間應該是筒體結構。想請教下從結構上來講行不行得通。行不通我寧愿辭職也不會畫那個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