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與索賠案例分析
水電工程危險源監(jiān)控與管理.rar
請朋友們參考,別忘了回帖支持哦!
索賠的基本概念 索賠是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作為合同中合法的權利一方,因對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確履行合同所規(guī)定的義務而受到損失,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這一賠償要求可以是費用補償或時間延長。如一方不履行合同中要求的某些義務就構成了違約行為,另一方即可要求補償,我們可以將索賠看作一種維權要求補償的行為,而不是處罰。
工程合同管理與案例[ 本帖最后由 csccbjs 于 2011-2-11 15:11 編輯 ]
水電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導則
我是湖北一家乙級院的,對水電工程設計審查不明白??裳谢虺踉O水利廳要組織專家審查下批文,而發(fā)改委也要組織專家審查也下批文,兩次審查的專家有的相同,有的不同,專家意見也不完全相同,設計人員有時不知聽哪邊專家意見好。請問其他省也是這樣嗎?到底應由哪個部門組織評審?
水電工程政策新規(guī)與解讀 2011年, 國家能源局自2008年成立以來,從沒有哪一年像2011年這樣,出臺了如此多而且分門別類、頗具針對性的水電開發(fā)文件。 2011年12月27日,國家發(fā)改委聯(lián)合環(huán)保部以發(fā)改能源【2011】2242號出臺了《河流水電規(guī)劃報告及規(guī)劃環(huán)境影響報告書審查暫行辦法》(下文簡稱“《辦法》”)。該《辦法》不僅成為2011年出臺的一系列水電開發(fā)規(guī)程規(guī)范的最后一筆,同時也意味著向外界傳達了一個聲音,那就是2012年的水電開發(fā),要求將會更加嚴格。 2011年,國家能源局和國家發(fā)改委一共出臺了6個關于水電開發(fā)的文件,除前述的《辦法》之外,還有國能新能【2011】92號《水電工程概算調整管理辦法(試行)》、國能新能【2011】263號《水電工程驗收管理辦法》、國能新能【2011】361號《水電工程勘察設計管理辦法和水電工程設計變更管理辦法》、國能新能【2011】156號《關于加強水電建設管理的通知》以及國能新能【2011】24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抽水蓄能電站建設的通知》。 上述文件從宏觀和具體操作兩個層面進一步規(guī)范了水電建設
(大全)
龍灘水電工程施工的索賠和反索賠
建筑工程索賠管理與索賠1
建筑工程索賠與案例分析
文件格式:PDF文件大小:14.3 M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與索賠
國際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合同管理者,必須要樹立強烈的合同意識和法律意識,熟悉國際上普遍采用的標準合同條款和國際慣例,應將“后繼法規(guī)”、“合同變更”和“不利的自然條件”等索賠處理作為我國國際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管理的重要內容。為滿足工程建設和管理的需要,應盡快造就一支稱職的監(jiān)理工程師隊伍并相應規(guī)范其運作機制。 國際水利水電工程是指業(yè)主按照國際上通行的程序和慣例,通過招標選擇、雇用具有法人地位的國外承包商或國內外承包商共同組成的聯(lián)營體實施的水利水電工程。根據國際金融組織的規(guī)定和國際慣例,凡是利用國際金融組織的貸款、各國政府間贈款或優(yōu)惠貸款作為建設資金的工程項目,都必須進行國際性的公開招標,通過公開的投標報價,選定中標承包商。因此,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興建的大型水利水電工程大都為國際工程。國際工程具有多國參與的特點,如參與二灘水電站建設的外籍人員來自40多個國家(500多人),參與小浪底工程施工的外籍人員來自51個國家(700多人),魯布革水電站也涉及到十幾個國家的幾十家廠商和專家等。由于參與國際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各方的跨國關系,他們之間所發(fā)生的一切業(yè)務行為關系,都應當嚴格
水電工程環(huán)境保護合同條款 第一部分 水電工程施工環(huán)境保護與水土保持合同條款 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頒布水電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工程量計算規(guī)定的通知》(國能新能[2010]214號)及《水電工程施工招標和合同文件示范文本》(2010版): 第二部分 水電工程環(huán)境監(jiān)測技術條款 目 錄第二卷 技術條款 11 一般規(guī)定 51.1 工程說明 51.1.1工程概況 51.1.2水文與氣象簡況 51.2 本合同工程項目及其工作內容 61.3 發(fā)包人提供的施工圖紙和文件 61.3.1 發(fā)包人提供的圖紙和文件 61.3.2 發(fā)包人供圖計劃 61.3.3 發(fā)包人提供圖紙的份數 61.3.4 發(fā)包人提供圖紙的期限 61.3.5 圖紙的修改 71.4 承包人提交的文件 71.4.1 承包人文件的提交計劃 71.4.
本帖最后由 lzxc31111 于 2015-8-29 14:53 編輯 探討分析水電工程對移民穩(wěn)定有哪些問題 一、水電工程移民穩(wěn)定工作現狀 隨著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貫徹實施和許多大中型水電工程移民搬遷工作的推進,由于各水電工程項目間補償標準、操作程序、安置方式的差異,移民之間相互攀比的情況越來越突出,部分移民無故上訪、纏訪的情況時有發(fā)生。特別是近年受金融危機影響,外出務工返鄉(xiāng)移民增多,一些移民無事就湊在一起策劃找各種借口在重要節(jié)日和國家重要會議期間上訪,給移民維穩(wěn)工作帶來很大的壓力。有的上訪人員情緒激動,問題提得十分尖銳,處理稍有不當就會釀成群體事件,移民維穩(wěn)工作形勢十分嚴峻。 二、移民不穩(wěn)定因素分析 1.不同項目間,政策執(zhí)行標準不一 國務院修改和完善了《大中型水電工程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國務院第471號令),在具體執(zhí)行中仍然存在很多矛盾,如:新老條例在移民管理體制、操作方式上、補償補助標準等方面存在的較大差異,造成相互銜接難;不同的水
水電工程合同管理及工程索賠案例與分析
水電工程合同管理及工程索賠案例與分析專題,為您提供水電工程合同管理及工程索賠案例與分析相關的專業(yè)交流帖進行參與,歡迎您參與水電工程合同管理及工程索賠案例與分析 相關的專業(yè)交流討論,更多水電工程合同管理及工程索賠案例與分析相關內容請訪問
土木在線論壇相關帖子
分享用戶量
下載熱度
相關熱門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