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關于辦公建筑的室內疏散走道長度,規范上表格注明是直線距離,比如袋形走道不超過20米,是直線距離,這里的直線距離是指圖紙上從房間門到安全出口的直線距離,還是指疏散時行走的直線路徑的距離呀? 消防驗收的時候警官計算疏散距離的時候都是按步距來算,一直沒弄懂這個算法是哪里有寫,因為高規我沒怎么看過,一直都是用新建規在作圖,是不是現在驗收警官很多都是參照原高規的辦法來執行驗收的呢?
GB50016-2006中5.3.14條文關于民用建筑安全疏散4點,房間內任一點到該房間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疏散門中距離的理解。現為三個的會所,首層為大堂,二層為中空,三層為多功能廳,廳前有一通廊,通廊右上角有一樓梯間,多功通廳尺寸為25MX15M,到了做施工圖時,設計院要求在通廊的左上角加設一個樓梯,15m計算按房間內任一點至樓梯口,不是計算到多功能廳的門口。 如果這樣做會破壞建筑布局。我的理解是計算到廳的門口。 麻煩各位高人指點一下,不勝感激!!
總共32層,底下三層裙房為商業,頂上29層為住宅,在裙房與住宅之間設置了一層2米設備層。住宅剪刀梯和電梯穿過裙房時均不設置門或窗,四周全部砌墻,也就是說住宅跟商業疏散是完全分開的。問題來了,按照高規裙房百人疏散寬度為1米,按照建規一二層寬度為0.65米,三層為0.75.米。因為住宅跟商業是完全分開的寬度是否可以按建規上取值呢?如果按照高規來取值,將大大增加樓梯的面積,對于寸土寸金的市中心來說嚴重影響收益。大家說說看你們的看法,規范這樣用意何在?
14DX603第4-1、4-2頁應急照明的控制方式與14DX505-1第38至42的控制方式不同,哪個更適合。
請問誰有廣東省標準DBJ/T15-42-2005 《消防安全疏散標志設計、施工及驗收規范》現手頭上有個工程給人提意見,地下室的疏散燈間距不應超過10米好像還有些地方是不超過5米之類的哪位大蝦傳份上來研究研究一下!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規范
本帖最后由 sj490563951 于 2016-9-18 15:41 編輯 14X505-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圖示15S909 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 圖示GB50067-2014 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50084-2001)2005年版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201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40-2005 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50151-2010)泡沫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219-2014_水噴霧滅火系統技術規范GB50222-95(2001年修訂版) 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GB50261-200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347-2004干粉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370-2005 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898-2013細水霧滅火系統技術規范》GB50974-2014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 (高清
本帖最后由 xiaopangpang0108 于 2015-10-25 00:24 編輯 如題,小弟經過多方整理,目前認為需要以下規范:1、《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消防給水記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3、《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4、《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范》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6、《泡沫滅火系統設計規范》7、《水噴霧滅火系統設計規范》8、《細水霧滅火系統設計規范》9、《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10、《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還需要補充哪些規范呢?望大家不吝賜教~~
城市消防站設計規范中“通向車庫通道的所有照明燈具在報警時應能自動開啟“,請教下“車庫通道”是什么?是指通往消防車車庫的通道,還是通向通道的所有房間的照明燈具?
規范總是有些例外,如下: 一、《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GB 50974-2014) 第11.0.12條:消防控制柜應設置機械應急啟動功能。(強條) 《石油化工消防泵站設計規范》( SH/T 3219-2022 )8.2.4條:低電壓消防控制柜應具有機械硬氣啟泵功能;對于高電壓消防泵作主泵,柴油機消防泵按照100%備用能力設置的消防泵泵組,當柴油機消防泵設有機械應急啟動功能時,該泵組高電壓電動消防泵的控制柜 可不設置 機械應急啟動裝置。
今天有個工程咨詢了消防局。工程規模是:共5層。20000平左右。一層是商鋪,2500平;架空活動區 2200平。二~五層是雙子塔的宿舍。每層每邊1800平。消防局的意思說,不用做報警。而且,他們說了。做不做,要看《建筑防火設計規范》。怎么做,看《火災自動報警設計規范》。我以前都是兩個都開的。不知各位大哥大姐怎么看?
我是剛開始接觸消防的,還在努力學習中,平時查資料時一搞就碰到了說 要看這規范那規范的,我有的又沒有,很不方便。所以我想請大家幫忙,幫我列個清單出來,就是做消防設計要用到的那些規范,我把他一次都買回來看看。謝謝了。大家幫忙列最新版的吧,謝謝....
有一個幼兒園建筑。36m X 16.5m。共四層。建筑面積約2400,未超過2500。設有兩個樓梯。一邊一個。在首層,兩個樓梯可以通過大堂相連。而在二、三、四層中間設了間隔墻,將建筑分成兩塊(如圖,紅色處),樓梯也一塊一個。請問這樣的建筑設計是否符合規范?有無規定一定要設兩個樓梯?如果規定要設兩個樓梯,它這樣把兩個樓梯分成一塊一個,是否正確?
我國規定噴頭距天花板的距離應該在75—150MM之間;對于可燃天花板這一距離不能大于300MM;對于不然天花板不能大于450MM。不太明白這條規范的意思,感覺前后有點矛盾 請教各位?
關于商業建筑疏散寬度計算內容(按一、二級建筑)1、確定地下層的人員密度值2、根據建筑規模大小確定地上層的人員密度值(建筑規模小于3000取人員密度上限,反之...)3、百人疏散寬度系數確定:根據不同的建筑樓層數確定系數值a.商業地下層:每層疏散寬度=營業廳的建筑面積×人員密度÷100×系數1.00(一般為地下一層商業,確定樓梯寬度和首層外門寬度)b.建筑為二層:
民用建筑部分解讀——安全疏散和避難 常見問題及回答 問題1:如何理解兩個安全出口的概念: (1)通過一扇門進入一個前室后再分別進入剪刀樓梯,可否? (2)分別通過兩扇門進入同一個前室后再分別進入剪刀樓梯,可否? (3)穿越一個前室進入另一個前室方可進入疏散樓梯間,可否? 回答: 新規范 塔式住宅確實有困難只能設置一個前室,與消防電梯合用時其前室建筑面積不小于12.00㎡,短邊尺寸不小于2.40m。 問題2:在建筑內不計入安全疏散數量、距離、寬度的樓梯:如觀賞樓梯、中庭的旋轉樓梯、門廳要求氣派敞開的大樓梯、商場等公建內平時引
接上篇《消防工程師之安全疏散和避難新老規范的問答—上》 問題11:商業服務網點的疏散距離如何計算? 回答:結合新規范在設計中商業服務網點內的安全疏散距離不應大于袋形走道兩側或盡端的疏散門至安全出口的最大距離單、多層為22米,高層為20米。 問題12:塔式公寓類高層建筑設置剪刀樓梯時是否可參照《高規》第:6_12_3條的要求有困難時僅設置一個前室? 回答:結合新規范,對于塔式公寓類高層建筑屬于公共建筑。 問題13:托兒所、幼兒園建筑中每個班(寢室+活動室)是否需設兩個出口? 回答:結合新規范::建筑面積不大于50葉時可設一個出口:由于幼兒園的行為能力弱,建議設兩個出口。 問題1
這個是山東版
簡單的介紹下:這是三層商業建筑,每層850平米,總2600平米,樓層總高19.8米。一至三層為一個商戶主。在一層商戶裝修兩個門口,作為商鋪主入口。圖中紅色部位為衛生間,占據標號1處門口,原設計為乙級防火門,凈寬1.4米。先被占用后,門洞尺寸變小,能否砌墻封堵,安裝一個消防箱面朝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