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8.3.3條規定:設有室內消火栓的人員密集公共建筑以及低于本規范第8.3.1條規定規模的其他公共建筑宜設消防軟管卷盤;建筑面積大于200m2的商業服務網點應設置消防軟管卷盤或輕便消防水龍。 消防軟管卷盤及輕便消防水龍在平面圖及系統圖中如何表示?立管管徑方面如何確定?
現在的新規規定不設置室內消火栓的系統,都宜設置消防軟管卷盤和輕便消防水龍,那么問題來了,規范明確規定輕便水龍可以接生活給水系統,但是消防軟管卷盤沒有明確的規定是否可以接生活給水系統,請問各位朋友,誰知道這個依據在哪里,還是說消防軟管只能接消防給水系統。,。。。
一、什么是消防軟管卷盤
1、《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 GB 50974-2014 7.4.14 住宅戶內宜在生活給水管道上預留一個接DN15消防軟管或輕便水龍的接口。2、《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8.2.2 8.2.4都提到消防軟管卷盤和消防輕便水龍。所以討論討論這兩個設施:GB15090-2005《消防軟管卷盤》圖中卷盤工作壓力最小0.8MPa。而我們市政不可能達到0.8Mpa。所以想問到底卷盤能不能接市政。 GA 180—1998《 輕便消防水龍》所以從圖中看,規范要求設置場所應分情況設置:1、有消防系統的,設置消防軟管卷盤,在室外
建規8.3.3條規定,建筑面積大于200平米的商業服務網點應設置消防軟管卷盤或輕便消防水龍,請問如不需設置消火栓時,無法選用帶消防軟管卷盤的消火栓箱,此時應怎樣設計消防軟管卷盤或是輕便消防水龍??
《建規》8.3.3條說規模達不到必須設消火栓系統的公建宜設消防軟管卷盤,不知道這個軟管卷盤如何安裝,可否直接由衛生間接一根DN25的管子,軟管卷盤就在這根管上,其間距是否有規定?
新規要求丁類等可燃物較少的廠房(倉庫)宜設置消防軟管卷盤,可是北方地區有些倉庫不采暖,那樣消防軟盤如何防凍?可以做成干式系統嗎?
根據新的<<建筑設計放火規范>>8.3.3條,有些建筑(公共建筑 .商業服務網點.......)不需要設置普通消火栓系統,但需要設自救式消防軟管卷盤系統,規范中沒有告訴如何設置他們,是否需要兩股水柱同時到達,每個消防軟管卷盤的作用半徑是多少?是不是參考消火栓系統來設置?歡迎大家來討論,謝謝了!
剛做設計,需要用到這東西,請問立管管徑怎么算啊?
因為輕便消防水龍和獨立設置的消防軟管卷盤兩種系統,平時應用較少,關注度也不夠,有幾個問題想請各位知情的水友幫忙解決。1、輕便消防水龍只有一個公安部發布的《輕便消防水龍》GA 180-1998,但該標準不是設計標準,是指導生產和指導用。請問,有沒有相應的設計規范?若無,設計過程中怎么把握?2、根據《輕便消防水龍》GA 180-1998,輕便消防水龍的接口通徑為DN15,而水帶的工程直徑為DN25,請問,二者如何對接?3、如果消防軟管卷盤不附設在消火栓箱內,獨立設置時有何具體要求?有無詳細的規范要求?
因為輕便消防水龍和獨立設置的消防軟管卷盤兩種系統,平時應用較少,關注度也不夠,有幾個問題想請各位知情的水友幫忙解決。1、輕便消防水龍只有一個公安部發布的《輕便消防水龍》GA 180-1998,但該標準不是設計標準,是指導生產和指導用。請問,有沒有相應的設計規范?若無,設計過程中怎么把握?2、根據《輕便消防水龍》GA 180-1998,輕便消防水龍的接口通徑為DN15,而水帶的工程直徑為DN25,請問,二者如何對接?3、如果消防軟管卷盤不附設在消火栓箱內,獨立設置時有何具體要求?有無詳細的規范要求?
一、什么是消防軟管卷盤 根據現行國家標準《消防軟管卷盤》(GB 15090-2005) , 消防軟管卷盤指由閥門、輸入管路、卷盤、軟管和噴槍等組成,并能在迅速展開軟管的過程中噴射滅火劑的滅火器具。 我們來看看 消防軟管卷長什么模樣~
減壓穩壓消火栓能否同時使用消防軟管卷盤?參看圖集04S202-35。減壓穩壓消火栓類似于在栓口設置一個減壓孔板,而對應04S202-12的帶消防軟管卷盤的圖示,軟盤是從栓口下部接出的。也就是說,假設我現在的消防壓力為1.0MPa,通過減壓穩壓栓口,可以達到消火栓的出口壓力為0.48MPa,但是軟管卷盤卻沒有得到減壓,即是說,軟管卷盤的出口壓力依然為1.0MPa。小弟的問題是,軟管卷盤的出口壓力有沒有什么規定說明?能否在采用減壓穩壓消火栓的同時使用軟管卷盤?希望我的表述清楚,沒影響各位大俠分析!
新防火規范實施后,圖審的要求按照防火規范GB50016-2014第8.2.2.1條,丁類廠房未設置消火栓的項目,廠房宜設消防軟管卷盤或輕便消防水龍。這個具體應如何設置,卷盤可以接生活管網,保護距離怎么算,要2個卷盤同時到嗎,輕便消防龍頭又是怎么設置的,又有啥具體要求。請各位同仁指點一二
規范要求設置室內消火栓的民用建筑或場所
不知道帶消防軟管卷盤的消火栓有什么特別的用處?看來看去就是水槍和水帶接好了,使用方便而已。但圖集上不是有種消火栓是可以也象這樣把水槍和水帶接好以備使用嗎?那么又何必多加這種消防軟管卷盤呢?請各位高手明示。
本人最近做一個建材小區的商住房。地下兩層商鋪(每個小商鋪不超過200M2),上面4層住宅。如果按規范來說,可以不做室內消火栓。但是在擴初設計評審時,專家提出要設置消防軟管卷盤或輕便消防水龍。本人沒有做這個的設計,手上也沒有資料。上面只查了消防軟管卷盤的圖片。得出的結論就是:像滅火器一樣,掛在墻壁上,等發生火災時,從就近的水源接水。我想請教各位高手們:我的理解是正確的嗎?如果建筑物設計了消防軟管卷盤,還要配置滅火器嗎?
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第8.3.3條中規定了:設消防軟管卷盤和輕便消防水龍,但具體怎么去做,選什么樣的設備,也沒有圖籍,現在的圖紙上也很少見到。消防軟管卷盤和輕便消防水龍怎么設置
高規7.1.1 高層建筑必須設置室內、室外消火栓給水系統。7.1.1條文解釋 本條對高層民用建筑設置滅火設備作了原則規定。從目前我國經濟、技術條件為出發點,強調以設置消火栓系統作為高層民用建筑最基本的滅火設備,就是說,不論何種類型的高層民用建筑,不論何種情況(不能用水撲救的部位除外)都必須設置室內和室外消火栓給水系統。按照此條,是否可以理解,高層住宅下面的商業服務網點就必須做消火栓了之前大家討論的只設置消防軟管卷盤還可不可行,消防軟管卷盤是否也是消火栓的一種特殊形式?歡迎大家討論[ 本帖最后由 cillayfd 于 2010-1-28 15:58 編輯 ]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2005版)第7.2.4 條 講到:高級旅館、重要的辦公樓、一類建筑的商業樓、展覽樓、綜合樓等和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其它高層建筑,應設消防卷盤,其用水量可不計入消防用水總量。想討論下:若一類高層綜合樓,但上部是住宅。住宅部分的消火栓是否可以不設消防軟管卷盤。再有 因帶有地下室,地下室部分是否也可以不設消防軟管卷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