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下地下室防火分區的面積最大是多少,我查了規范是500㎡設有自噴系統的滅火系統可以增加1倍,但是設計院出的通知是地下室4000㎡分一個防火分區,所以迷惑的很求大神幫忙解釋下
《高層建筑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 3-2010第12.1.1 高層建筑宜設地下室。高層建筑對水平荷載有更大的敏感性,相較于一般多層建筑高層建筑需要更好的嵌固性能,其受力性、穩定性、功能性,都要求高層建筑的基礎部分應有較大的埋置深度,結合這一部分埋置深度做成地下室更符合經濟性能的要求。 《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 50007-2011: 5.1.2 在滿足地基穩定和變形要求的前提下,當上層地基的承載力大于下層土時,宜利用上層土作持力層。除巖石地基外,基礎埋深不宜小于0.5m。
不好意思,由于不了解這個問題的版塊,就先發在這里來請教大家,我有一個項目為一類高層地下室做餐飲,建規指定地下室設有噴淋系統時防火分區最大可以1000㎡,可是我的項目原始竣工圖紙劃分的防火分區最大部分達到了1850㎡,請問這是何故?是確實可以達到這么大還是物業在驗收過后改了格局?圖紙上在1850㎡的防火分區中段做了一段長30米的防火卷簾做分割,但是建規也指定防火卷簾的寬度不能超過防火分區公共邊長的1/3,然而此處防火卷簾是作為整條邊的防火分割,這里又是一個疑點,如果防火卷簾這樣設置因個別原因(未知)符合要求,那么這1850㎡的防火分區就被分成兩個防火分區,這樣就可以說的過去;如果此處防火卷簾確實違規,那么這1850㎡的防火分區就存在問題了。請前輩為我解惑,多謝!
本帖最后由 夜舞天 于 2016-8-25 11:37 編輯 我有一個項目為一類高層地下室做餐飲,建規指定地下室設有噴淋系統時防火分區最大可以1000㎡,可是我的項目原始竣工圖紙劃分的防火分區最大部分達到了1850㎡,請問這是何故?是確實
本人在做一個地下一層,地上18層的高層建筑,其中2~3層為商業用房,3~18層為住宅。建筑三層平面詳附件。(1)建模計算時,如何考慮地下室頂板是否可以作為上部結構的嵌固端?(2)在考慮地下室頂板是否可以作為上部結構的嵌固端的時候,地下室外墻在建模計算的時候可以輸入參與計算嗎?
12.1.1 高層建筑宜設地下室。 12.1.2 高層建筑的基礎設計,應綜合考慮建筑場地的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狀況、上部結構的類型和房屋高度、施工技術和經濟條件等因素,使建筑物不致發生過量沉降或傾斜,滿足建筑物正常使用要求;還應了解鄰近地下構筑物及各項地下設施的位置和標高等,減少與相鄰建筑的相互影響。
我工地高層建筑主體還末完工領導就安排把防水作了順序時清場,鋪卷材,在用c15細石混泥土。說作完是為了好在上面放物料,還有叉車在面行駛,步料機也放在上面。請問這樣作了防水還有意議嗎?有什么補救方法
論文簡介: 一般高層建筑都設有地下室,為了滿足使用要求,地下室往往是多層的。在進行杭震設計時會遇到以下f句題:」J在計算簡圖中如何確定各類結構體系的嵌固部位.2。上部結構對地下室結構的作用以及各類結構底部加強部位的范圍;3.地下室結構的抗震設計。本文試就以上諸問題根據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J 11-”有關規定并參考國外有關資料對以上問題提出若干建議供設什參考。
本帖最后由 wd19901217 于 2014-5-20 17:07 編輯 有一高層建筑,其地下室有一防煙樓梯間直通地下,具備自然排煙條件,其不具備自然排煙條件的前室由建筑專業提供豎井,進行機械加壓送風。然而,前室僅有一個,所開門為雙扇門。1、如果按照計算方式,同時開啟門的個數仍然按照2個嗎(實際只有一個)2、如果按照《高規》,其加壓送風量最少22000CMH,風量遠大于保證余壓所需風量,采用前室與過道間加余壓閥的形式能否解決
圖紙簡介: 本圖紙為高層建筑地下室施工圖,圖紙包括地下室結構設計說明,人工挖孔灌注樁說明,承臺詳圖,樁基平面布置圖,承臺平面布置圖,承臺頂~地下室頂板剪力墻、柱平面布置圖,承臺頂~地下室頂板剪力墻暗柱配筋圖等,供各位參考。 投稿網友: fbj2012 上傳時間
《高規〉7.6.3 高層建筑中經常有人停留的地下室房間要設自噴。那么我想問的是,僅在走道設置噴頭呢,還是在各個設備房中設置自噴?謝謝!
高層建筑帶多層地下室并帶裙房,有一車道僅地下二層及地下一層有,問此車道是否應與地下室基礎脫開,也就是說設置沉降縫,那本規范上有此條規定.
一高層建筑的地下室,4.5米高,地下水位設計取了4.2米高(室內外高差0.3)。其底板強度配筋時,地下水壓作恒載輸入。但有人說還要乘以1.2,理由是GB50009-2001(2006年版)第3.1.1條的條文說明。若乘了1.2,則表明地下水位設計比±0.00還高了。這對嗎?
有問題請教高手:現在做個項目:17層住宅,帶一層地下室,一、二層為商場,為框架結構;三層~17層為住宅,為剪力墻結構。在商場頂(即二層頂為轉換梁)。地下室頂板采用無梁空心樓蓋。問題是:這個項目是配合兄弟設計院設計的,主體計算已經采用PKPM整體計算好了。我們只是負責地下室頂板的無梁空心樓蓋,這采用STRAT建模計算。因為只是建立STRAT一層模型而已,沒有考慮上部結構的影響,這頂板的計算肯定和全模型17層PKPM考慮17層的受力是大不一樣的。該怎么處理?難道為了這一層地下室頂板,要用STRAT建完全部17層的模型吧?謝謝大家指教
高層建筑地下室面積大,層數多為1-3層,除大部分作地下車庫處,常設置部分設備用房,如高低配電室,水池,下工事,則地下層還應設有有防進出風口部分(濾毒室、進風機房、密閉通道,消毒通道,擴散室、活門室等),因此,地下室集中了水電,通風空調大部分管線,特別是通風排煙管道,尺寸大,系統多,在工程設計中,有必要把平時通風管道兼作火災時該區的排風排煙管,以減少地下室上部空間占用及風管用量,而排風排煙機合理組合及控制,對于火災時排風排煙系統可靠地轉換為排煙系統就顯得很重要。1系統的劃分通風排煙系統劃分應結合建筑防火分區來考慮,做到既有利于通風系統兼作排煙系統,又不會出現排煙風管跨越防火分區現象。根據文獻1,地下室在設有自動噴淋滅火設施時,防火分區面積為1000m2,可分成2個防煙分區,排煙量按60m3/(h?m2)計算,該防火分區排煙量為6000m3/h,而平時通風量按換氣次數8h-1計算,層高(凈高)按3.9m計,能風量為1000×3.9×8=31200m3/h。可見,平時通風量與火災時排煙量相差約一半,而平時通風管主干管風速一般設計在8-10m/s,火災時排煙風管風
請教各位:一半地下室上有兩棟棟多層框架結構(地下室以上上各四層框架),這樣的結構如何設計?需要按多塔結構設計嗎?如果不需要按多塔,那設計要注意什么?
一類高層建筑內的地下車庫防火分區應按500平米還是2000平米?按高規規定地下室防火分區不應超過500,但汽車庫設計規范中地下車庫防火分區可以到2000,一類高層建筑內的地下車庫防火分區面積倒底應按哪個做?
小弟初涉高層結構。遇到一幢上部34層,下部2層的高層結構,采用PHC管樁,管樁上采用承臺梁,承臺梁上面是板,同樣的房子,參考了兩家大院的圖。一個是采用的300厚的防水板,采用的是構造配筋;另一個采用的是500厚的板,而且下部用的是18間距200,上部用的是18間距100。承臺梁的配筋也比第一種大很多。答曰500厚的板是為了增加整體的剛度。作為正負0嵌固端,地下室要綜合考慮,不能只靠180mm厚的板就解決了。地下室整體考慮為一個箱體。第一種方式是否會出現問題?第二種方式是否太浪費了?板厚和配筋應該如何取?求教了。
地下室非常浪費工期,造價特別高,我們是否一定要做地下室呢?今天,結構專家就給你徹底講明白:一、先從結構專業的角度,看高層建筑是否需要做地下室。一般來說:比較高的需要,比較矮的不需要。
論文簡介:闡述了高層建筑地下室外墻設計過程中計算模型和荷載的選取, 通過工程實例分析計算, 得出了合理選擇計算模型的重要性和工程設計中外墻配筋面積通常由裂縫控制的結論。 投稿網友:myxiaoyt 上傳時間: 2013-08-28
高層建筑地下室防火分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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