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欄桿底部有寬度大于220,而高度小于450的的可踏部位,按規范要求是要求算可踏面,但是規范的解釋是考慮欄桿位于可踏面的中間位置,如果我現在安裝的欄桿是靠近陽臺內側,是否也要考慮可踏面呢,初步計算了下按規范220寬計算,欄桿設在中間的話,欄桿靠陽臺一側大概是6公分,難道意思是只要在5,6公分都可以不算可踏面?
根據規范GB 50352—2005《民用建筑設計通則》6.6.3的規定如底部有寬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應從可踏部位頂面起計算。 規范中的條件有2條1、大于或等于0.22m2、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可踏面的滿足條件是需要2個條件一起滿足算為可踏面還是滿足一條就應該計算可踏面例如:現在有一凸窗高度600,寬度600,可踏面計算是從樓板地面計算還是從凸窗臺面上計算
機車車輛輪對踏面剝離問題是一個世界性難題,本文通過研究輪軌縱向動態加速度異常增大現象及其發生機理,從改善機車車輛輪對縱向動力學特性的角度,提出了解決踏面剝離問題的新觀點,主要研究內容與結論如下:1.分別建立包含傳統輪對、獨立旋轉車輪和彈性阻尼耦合輪對3種情況的7自由度輪軌系統方程,研究彈性定位輪對縱向振動的普遍特性。其中輪軌空間幾何接觸關系的計算采用跡線法,并考慮了輪對的跳軌現象和彈性壓縮變形量;蠕滑力計算采用Kalker簡化理論,并分別采用約束方程求解法、赫茲非線性彈性理論和單邊彈簧阻尼力元法求解輪軌法向力,比較不同方法對輪對縱向振動特性的影響;分析中還考慮了輪軸的扭轉剛度及線路不平順等影響因素。結論:輪對縱向摩擦自激振動是普遍現象,在一定條件下,它有可能發展為強烈顫振。研究得到了滾動顫振產生的條件,并給出了誘發輪對縱向顫振的危險速度簡化預測公式。2.用簡化模型詳細分析了軌道不平順、粘著系數、輪對質量、輪對縱向定位剛度等對輪對縱向振動的影響。由于輪對縱向振動的普遍性,其結論對具體機車車輛異常顫振現象和車輪疲勞損傷現象具有參考和指導意義。結論:輪對縱向強烈顫振與軌道不平順、粘著系數、輪
一、《民用建筑設計統一標準》GB50352-2019
軌道探傷檢查,外形尺寸,輪對踏面檢查 整體道床設計與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