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一個工程,南北面因地勢高差較大(北高南低),建筑是這樣的:南面設地下一層,地上四層,均為小開間店面及店面貯藏室,北面一層為店面,二~七層為住宅。如從北面算起,建筑應為地下五層,地上七層建筑,屋頂標高與北面地面高差小于24m;如從南面算起,建筑應為地下一層,地上11層建筑(一~五層為店面和貯藏室)。各位師兄師姐,您的意見怎么樣?地下一層為各間店面的儲藏室,需要做噴水嗎?
現有一個二類高層的醫院,11層,個人認為應該設置噴淋。但嚴格按規范的話可以不設。(規范要求二類高層商業營業廳、展覽廳等共工活動用房需要設置),這個全是一個個小的辦公室、候診室、產室什么的)需要設置么?還是僅在共工走道設置?靠近頂層的都是成了一個個小辦公室了,這層需要設噴淋么?謝謝哪位指點下。
12層的高層,是個信用社。建筑的說明上寫的是二類建筑,這里我主要是想確定下室內外的消火栓用水量。我剛看了書,上面寫的是每層超過1000平方就是一類建筑。這里并不是每層都超過1000平方,有一層未超過。如果是二類建筑我室內外都是20升每秒。但是是一類建筑,那我就是室內外消火栓用水量就比較大了。
最近做一外地工程,設計審查提出應按二類,我認為按三類既可,他認為我違反強條某地一工程,地下一層,地上十九層.地下一層為人防、設備用房和車庫。地上一至三層為商務辦公,四至十九層為大開間辦公。地下三層為裙房,長71.9M,寬34.5M,高14.1m,中間從四層起為塔樓,長43.5m,寬33m.建筑總高73.3m,當地年雷暴日為23d/a,我計算的年預計雷擊次數為0.064次大于0.06但小于0.3,按一般性高層民用建筑,應為三類,而審圖認為是二類。他的依據是應算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筑,我的依據是規范解釋條文人員密集場所指的是集會、展覽、博覽、體育、商業、影劇院、醫院、學校等建筑物。本建筑物建筑雖然定為綜合樓,但實際是辦公功能。應為一般性民用建筑。
目前很多風景區的水景如園林、度假區、高而夫球場、飯店賓館中的人工湖以及水庫等均存在水體藍藻問題。 多年來的經驗,生物凈化成本低廉,每年費用1元/平方米以下。 水質保持時,引入浮游動物、水生植物和魚類,各物種的數量配比合理,形成完善的水體生態系統,浮游藻類、細菌被有效抑制,水體透明度達80cm以上,水體氣味清新,無異味,水質指標符合國家景觀水標準。 有望與國內外水生物凈化環境技術企業合作。 希望同行的提問. 面積限20平方公里以下,0.2平方公里以上.
住宅樓17層+躍層,一二層為辦公商業用房,一二層每個房間總面積<300平,建筑高度54米,是一類建筑還是二類建筑
根據江蘇省建筑安裝工程操作規程15.6.6條規定高層建筑應有防側擊措施,可每隔三層沿建筑物四周敷設一道均壓環,并應講二類防雷建筑物超過45米及以上的欄桿、門窗等較大的金屬物與防雷聯接,這句話是不是從一層開始每隔三層敷設均壓環,還有為什么45米以上的欄桿要防雷,45米以下的就不需要了嗎,為什么?。?/p>
住宅的水體景觀規范分析 在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中,水是最重要的條件。她不僅是人類不可缺少的生理需求,更是滿足人類精神需要的重要元素。從用水、治水到觀水、聽水、親水、戲水,從臨水而居到引水入院,從生理需要到精神需求。水在人類的生活中扮演著不可缺少的角色。她動的喧器、靜的和平、形的靈動、韻致無窮的倒影,無不讓人感受到她的美。“水何澹澹,山島竦峙”“日出江花紅似火,春來江水綠如藍”“泉眼無聲惜細流,樹陰照水愛晴柔”——,僅從這些古人留下的詩句中我們就可以看到人們對于水的熱愛,對水景的需求。特別近幾年來,許多地產項目的景觀設計都在加大水體、水景在環境中的應用,涌現出了大批以水為主景的景觀。但是,我們在實際的設計過程中,是否要加入水的元素、水景能帶來什么樣的作用、應該注意什么樣的問題,這都是需要慎重考慮的問題。 一、水景的作用1、水景通過不同的形態及其親水的設計可以起到增加景觀層次和趣味的作用。2、水景配以音樂、燈光形成千姿百態的動態聲光立體水流造型,可以起到裝飾、
一個酒店,50m以下,每層建筑面積超過1000平方米,地下室有休閑娛樂設施及游泳池,1-3層為商務中心,會議室等,4層以上為豪華套間及普通套間,這樣的酒店算一類還是二類呢?
【消防用水對水體的影響】 水是在滅火救災中最常用的滅火劑,每次火災用水量不同,少則幾噸,多則上千噸不等,在撲滅火災的過程中,為了更好的滅火和冷卻現場溫度,消防員會大量使用水,造成許多不必要的浪費。 同時,滅火過程中火災產生的有害物質會被消防用水帶走,或排入城市排水系統,給城市污水處理系統增加負擔;或隨之滲入地下,不受控制地流入各種水系中,引發水體污染。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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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一棟9層高建筑,每層大概900平方。1~5層為宿舍,6~9層為辦公。無地下室,請問:1、是否要做自動噴淋和自動報警?如要,在什么部位要設置噴頭和煙感。辦公區以及走道肯定要的了,宿舍里面要不要?2、消火栓和噴淋是否要獨立設水泵,能否合用一套自動氣壓供水設備?3、是否要沒層設一套噴淋的末端試水裝置?4、污水和糞便水在廣州是否有文件規定一定要分流?我想做合流,這樣的管道不會那么交叉復雜。做起來好做些
我做的一個工程是二類高層公寓,按三類防雷設計(經過計算)。審圖中心說二類高層要按二類防雷設計,還違反強規。有這種說法嗎?
二類高層商住樓,首層為每間不超過100平米的商鋪,二層為2400平米左右的商場,三層以上為住宅部分,首層不用設自噴吧?規范好象沒有要求.可能要看審圖人員的理解,有時候他們理解商業網點的面積為一層所有商鋪的總面積.
規范上說二類高層建筑中的商業營業廳、展覽廳等公共活動用房和建筑面積超過200m2的可燃物品庫房,應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F有一個工程10層,一層是商業服務和11個車位,二層是辦公樓和飯廳(581個平米),需要設噴淋嗎,請高手指教,謝謝。
一類與二類區分在于是否會造成巨大破壞和人身傷亡,但是規范上并沒有做具體規定,多大才算巨大,完全憑各人判斷嗎?不同性格的人勢必會有不同的自我定量標準,顯然這不行。請問有什么規范或書上對各種現場有較詳細的說明與區分?另外我想問一下單獨的小型汽油存儲間,一般只有十個平方左右,里面只存放四、五桶汽油,應該算幾類防雷建筑?
二類商住樓,底層面積為700平米,分別有一個入戶大廳,一個活動室,一個閱覽室,一個日用品百貨商店(面積200-300)組成,請問各位大蝦,需要設置自噴嗎?
十八層三層以上住宅,一層是很多小商鋪,二層是大商場,地下室超過4000平方的停車場.請問,這樣的二類高層建筑,一層小商鋪內該不該設煙感?三層以上住宅的電梯間該不該設煙感?
請教大家一個問題:以常見的高層住宅舉例:高度超過50米的高層住宅,下面一或二層為商業網點的時候,建筑定義為二類,倘若下面的是非商業網點的商業,即商住樓,建筑定義為一類。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盡量做到二類。但是,這樣的情況下,一類和二類具體的差別都在什么地方呢?在設備專業方面又有哪些不同呢?造價會增加多少呢?不知道有沒有人做過系統的比較?先謝謝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