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消防電梯集水井和平時排水溝的集水井很近,可不可以把排水溝的水接到消防電梯集水井,平時那個集水井就不設了。有沒有哪條規范說要分開來設啊?
想請教各位幾個問題1)在沒有地下室的情況下,假設室外地坪-0.30,消防電梯前室標高為±0.00,消防電梯基坑標高-1.50,消防電梯集水井底標高-2.70,最近的室外廢水井井底標高-2.80,可以采用重力流排放嗎(接入廢水井前加止回閥)?最近見到類似的圖紙,覺得有點不妥,但查規范,沒有提到集水井不可以重力流排放。只提到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建水規4.7.2 建筑物地下室生活排水應設置污水集水池和污水泵提升排至室外檢查井。地下室地坪排水應設集水坑和提升裝置。城鎮給排水技術規范4.2.3 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衛生器具和地漏不得與上部排水管道連接,應采用壓力排水系統,并應保證污水、廢水安全可靠的排出。城鎮給排水技術規范4.2.4 下沉式廣場、地下車庫出入口等不能采用重力流排出雨水的場所,應設置壓力流雨水排水系統,保證雨水及時安全排出。
消防電梯集水坑剛好在人防口部附近,又是在污染區,那我口部的集水井剛好可以利用消防電梯的集水井吧。我看到的圖,有合用的,也有兩個集水坑放在一起。不知道規范上是否有要求消防的與口部的集水井要分開設。如果沒有的話,那合用是否會比較經濟合理。或者說兩個各有各自的優點,跟缺點。
消防規范里面說 消防電梯井底的排水井容量不小于2立方,排水泵排水量不小于10L/S, 給排水規范里面說 集水池有效容積不小于最大一臺泵5分鐘出水量 按照給排水里來,水泵出水量按照10L/S來計,10×5×60=3立方 那我們電梯井有效容積是按照2立方來 還是3立方來啊在消防規范和給排水規范都有的前提下 做消防的時候 是只要滿足消防規范就可以嗎請大俠們指教下
地下室的污水不能靠重力流排出去,需要設一個集水井,但是這個井的大小怎么確定呢?有沒有先關的規范要求啊?比如總污水設計流量為10方/小時,那集水井大小是多大呢?是不是要考慮潛污泵的開啟次數呢?
各位,我現在做一項目,將消防電梯的集水坑做在消防電梯基坑的旁邊,集水坑底比電梯基坑底低1.50m,請問:1.由基坑向集水坑排水的排水管要比集水坑的報警水位高出多少?2.集水坑的頂板怎么做啊?大概多高?
請教各位,消防電梯下面要求設置集水坑,且容積不小于2立方米,如果把集水坑設置在室外,電梯井下面只用一個地漏通過排水管排至室外設置的集水坑,然后通過潛污泵排至室外排水管道,這樣做怎么樣?
本人現在建一工程,在消防試壓時,消火栓口漏水,水流到電梯前室侵入到電梯轎廂縫里,把電梯的門機控制系統浸濕了,結果電梯運行就把元器件燒壞了。我現在有個問題感到困惑的是:消防電梯是消防時用的,消防人員在救火是時肯定要用水,既然要用水,那么水肯定要往電梯里面流(一般來講消火栓距離電梯前室都不遠),如果消防電梯一沾水就燒壞,那消防時還怎么用電梯啊?這個問題困擾了我很久。
我們這的消防電梯集水坑有當做普通排水井使用,水井中的地漏管、公共區域的地漏管都是直接排到消防電梯集水坑的,而且全是PVC暗埋進去。想問下PVC管可以進入消防電梯集水坑么?
各位大神,我想求助下。剛接到個工程,無地下室,消防集水井在電梯附近,集水井中潛水泵的電纜電線連接配電的話需要預埋還是走明管呢?還有就是水泵的話是需要一用一備還是一個就可以了呢?求各位大神幫幫忙解答。小弟是新入行,好多都不懂。。。謝謝各位
我現在在做一個高層住宅工程,建筑專業為了節省空間,將消防電梯的集水坑設置在電梯基坑下。我現在在做給排水設計中遇到下面一些問題:1.集水坑若借用消防電梯基坑,排水潛水泵如何設置?2.若集水坑設置在電梯基坑下方,集水坑與電梯基坑之間的隔板該怎么設置?3.潛水泵如何檢修?是否單獨設置檢修門?請個位大哥多多指點,謝謝!!!!!!!!!!!!!!!!
高規上規定消防電梯集水坑容積不小于2立方米,排水泵流量不小于10l/s,這樣的話,排污泵的流量應該不小于36m3/h,同時給排水規范上規定,集水池容積不小于排污泵5min的排水量,按照36m3/h和5min,算下來,消防電梯集水坑有效容積應不小于3m3,那么“不小于2立方米”的規定是不是就沖突啦?問題二,在確定消防電梯集水坑尺寸時,2立方或者3立方,是否應該指排污泵從停泵水位到啟泵水位這之間額容積呢?如果是這樣,再加上排污泵的吸水高度等,消防電梯的集水坑的容積可就很大啦。
想問問有豐富驗收經驗的大俠們,我在網上看到 消防電梯轎廂內周圍采用的裝修材料不應低于A級!~ 有沒有人知道在哪里的規范能看到這項。我只看到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上說 消防電梯內不能用可燃材料裝飾!~ 求正解
最近做一棟辦公樓設計遇上個問題,想請教一下大家:辦公樓建筑層數15層,建筑高度為68.3米,為一類高層建筑,辦公樓的標準層面積為1800平方(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電梯布置采用中間核心筒四臺并列布置的形式。按照《高規》6.3.2條要求,應該設置兩臺消防電梯;根據6.3.3.1條要求,消防電梯宜分別設在不同的防火分區內,但好像我這種情況,在辦公樓標準層一個防火分區內設置了兩臺消防電梯,問題來了:我這兩臺消防電梯是否可以共用一個消防前室吶?理由、依據又是什么? 請各位指教!
如圖能穿么
消防電梯井集水池的設置問題——措施89頁4.15.4的第二條說:消防電梯井集水池應設置在電梯臨近處,但不應直接設在電梯井內。而高規上6.3.3.11條說:消防電梯的井底應設排水設施。這兩條是否沖突???
高規規定,坑的容積不小于2立方米,泵的流量不小于10升。若按每次運行不少于5分鐘計算(建規),10*60*5/1000=3立方米,計算結果豈不令2立方米的規定等于廢話?如何理解?
請問論壇的專家、技術同志們:假如消防電梯的底坑和旁邊的集水坑底坑底標高都是一樣的,是4.000m,中間連同預埋管標高為4.050,排水泵2臺安裝在集水坑內,能否保證消防電梯的消防使用啊?咨詢過電梯廠家說消防電梯坑內不允許存水,但目前集水坑和電梯底坑已混凝土澆筑完畢,二者是一個底標高,電梯坑深度和集水坑深度也都1.650m,電梯安裝完畢后運行會不會因為集水坑排水不徹底而燒壞?2臺潛污泵型號是JYWQ65-40-12-1400-4型,具體見附圖。假如電梯坑內進水,潛污泵排水又不徹底(最低水位會存水),會不會燒壞電梯底部排線?電梯廠家說,電梯坑內電氣排線安裝在坑底,不能挪動,那么集水坑照目前圖紙施工是否已無意義?有什么好措施調整,怎么改呢?
請教消防電梯底設集水坑的問題 高規6.3.11條要求消防電梯底應設排水設施.......在條文解釋中又說參考國外做法,井底下部或旁邊設容量不小于2個立方的水池,排水量不小于10l/s的水泵...... 那么在設計中,這個水池的高度有沒有什么要求?在潛水泵安裝使用過程中潛水泵是不是一定要保證在有效啟動液位以下?消防電梯底下的電梯基坑可不可以被水淹沒? 設在旁邊的集水池的底部應該低于電梯基坑底多少,可以平齊不? 1。如果電梯基坑不可以被水淹沒,那么我的集水池就必須低于電梯基坑,才能保證及時的把水抽走,不至于淹沒電梯基坑。應該低多少?個人認為這個數據應該和潛水泵的安裝高度有關,要保證它能全部被水浸沒。 2。如果電梯基坑可以被水淹沒,那么我的集水池底就可以和電梯基坑底平齊,兩邊用管道聯通,把潛水泵放在我們的集水坑里。只要我的面積開夠可以滿足2的立方。這種方式可行不? 請教高人給予解答......
消防泵房集水井容積的計算?消防泵房內應比較試車排水流量大小,取兩者之中排水流量較大的一種,作為集水坑容積計算依據。消防泵房,可按最大消防泵流量配置排水泵流量和臺數。現消防泵房內噴淋泵流量為50L/S,請問排水泵是否也選50L/S?[ 本帖最后由 nana000610 于 2011-3-30 18:56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