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層旅館建筑,每層設應急照明,應急照明燈具采用自帶電源型,請問應急照明電源引自哪里?樓層配電箱還是應急照明專用配電箱,因面積小,每一層一個應急照明回路就夠了,如果設專用應急照明配電箱是否浪費,如果從每個樓層總配電箱內取電,需要在每個配電箱內增加火災報警聯動模塊,能否在整棟樓內設置一個應急照明配電箱,往每一層去一個應急照明回路。《建筑防火設計規范》2014中10.1.7說消防配電干線宜按防火分區劃分,消防配電支線不宜穿越防火分區。每層一個應急照明回路應該屬于消防配電支線吧,屬于穿越防火分區,規范上只說不宜,沒說不應,我這么干應該也不算是違反規范吧?
前面看了一個帖子,都有說到三線應急照明線路,起重有一個是保護線,另外兩根線應該如何接,對此我很疑問。哪位大俠給幫忙解解。在此多謝了。
我看了前面一個關于照明線路的帖子,認為以下結論比較重要(也供大家一起討論):一、照明線要設置PE線嗎?答:(一)當該回路中有燈具安裝高度低于2.4米時,施工規范要求該燈具金屬外殼、底座要接地。方便起見,照明線路中若多一根PE線,便于燈具接地。(二)、爆炸火災危險場所建議專設PE線;(三)、衛生間的排氣扇如果通過插座接入照明回路,也應設PE線。(四)地方有土規定的(如深圳),也只有設。二、撇開上述PE線,蓄電池燈具到底是幾根線?答:“一對一”可控的蓄電池燈具回路,或者不可控的蓄電池燈具回路,線路是2根。“一對多”(指1個開關控制多個燈)的可控的蓄電池燈具回路,線路是3根。三、應急照明控制最容易忽視的問題?答:(一)當蓄電池燈具與非蓄電池燈同裝于應急照明回路時,二者的控制開關(指蹺板開關)必須分開設置;(二)當用斷路器來做為燈具的開斷時,蓄電池燈具與非蓄電池燈必須分設在不同回路。(三)消防發生時,如果蓄電池燈具不能滿足照度要求,就必須設置消防
現有高層住宅樓,16層,每層需安裝3盞應急照明燈,單獨布線。應急燈平時不亮,斷電后亮,靠蓄電池供電。問怎樣選電線和開關?謝謝!
火災應急照明配電線路穿管暗敷時,按規范要求需敷設于不燃燒體結構內,且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30mm。假如某廠房消防設備按三級負荷考慮,設置了自帶蓄電池燈具的應急照明。那么其配電線路是否也需注明暗敷時其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30mm呢?歡迎大家討論。
按規范,應急照明分為備用照明、安全照明、疏散照明,這三類照明具體用于哪些場所、配電有和要求?另外,消防應急照明和這三類照明的關系該怎么理解?
本帖最后由 夜觀星象 于 2015-4-9 14:08 編輯 1.指示燈設置有問題么2.活動室的外樓梯可以設置為疏散出口么
想知道這個消防應急照明箱的原理?1、我知道普通應急照明箱如果是進線斷電或停電,那么應急燈會自亮并保持一定時間(主要靠燈具自身蓄電池供電)。2、還有一種消防應急照明,就像如圖所示照明原理,平常照明時燈具也是帶開關控制關停的,但是到消防應急時它是如何亮起的呢?按照1的方法,為什么平時把開關關了這些帶消防的應急燈卻又不亮,這是為何呢?優點暈了,希望高手解釋下。還有,按照規范,應急照明箱用雙電源,也是按照1的想法,當一路進線停電時,消防應急燈全亮。但如果按規范用雙電源進線,那一路停電馬上送上備用回路,那消防應急燈豈不是亮不起來了!這又是怎么解釋呢???
應急照明是如何實現強啟的?為什么是3根線。4x1.5和4x2.5的都是什么線?求大神們解答。
昨天去工地交底,甲方提出一個問題,說我在設計應急照明的時候回路是接到雙電源切換箱上面去的,但是現在他們的產品是在斷電的情況下應急燈具才點亮,平時就做充電用,這樣起一旦發生火災豈不是沒法點亮嗎?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遇到過這種問題,后來我提出來把應急線路接到普通照明箱里面去,然后加一個消防強切信號,但是這樣似乎就把消防電源也切斷了,個中矛盾不知該如何解決?
現在在做一個報告廳的電氣設計,做到應急照明時有個問題就是這個報告廳和另外一棟樓相連接,那么在設置安全出口標志燈時,這樣的連接口能不能作為安全出口?對于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這樣的概念在相關的規范中有沒有比較明確的規定?
多層應急照明可以這樣設計嗎?二層建筑,售樓處,三級負荷,要求有應急照明……敬請批斗
求助各位大神,配電房里需要設置100%應急照明,現在直接把配電房里的照明箱設為了應急照明箱,雙回路供電。 可是如何能做到平時可以通過側墻的開關正常開閉,而且開關斷開的情況下,又能通過消防強制點亮? 現在這個情況本人做法很混亂,智能開關也用過,雙控開關加接觸器也用過,都感覺很不標準,有沒有好點的做法? 還有關于雙頭燈的問題 ,也一直很困惑.雙頭燈是不是只能斷電自亮? 不能通過消防強制點亮? 忘各位大神解答
根據GB50034-2004《建筑照明設計規范》3.1.2所述:工作場所下列情況應設置應急照明:1)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后,需確保正常工作或活動繼續進行的場所,應設置備用照明;2)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后,需確保處于潛在危險之中的人員安全的場所,應設置安全照明;3)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后,需確保人員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應設置疏散照明;根據規范中所說的,有幾個疑問希望論壇里的高人能幫忙解答一下:第一,這三種同屬于應急照明,那么是否是只要有一種存在即可視為已做應急照明?第二,化工企業中什么樣的場所需要設置應急照明?在HG-T 20586-1996中并無詳細要求,希望大蝦們施以援手,不甚感激~~~
這個是一個頂層的樓梯應急照明,請問中間的線路如何理解?未標注導線均為四根線從樓下上來四根芯到一個雙控開關?雙控到應急燈,再到樓下的雙控開關,再到應急燈?這個雙控開關跟平時家裝里用的雙控接法不一樣吧,是兩根火線入?一根火,一根應急火線?
近日有接觸關于應急照明的工程,在論壇上看了幾個關于應急照明的帖子,有一點明白,但也有幾個問題,特向大家請教:1.是否可以使用單控開關?個人認為不太好。2.控制接觸器從圖上看應該使用單相接觸器,目前國產的單相接觸器甚少,是否可以用三相接觸器同時控制三路強啟出線?大鼻山領導的帖子:http://co.163.com/forum/content/225_72833_1.htm同樣有疑問的帖子:http://co.163.com/forum/content/415_902514_1.htm附圖及大鼻山領導的附件
在一個化工廠的電石庫房里,庫房長48米寬15米高8米,有四個大門,那么在做照明設計時房頂是否布置燈具?還是僅沿四周布置?如房頂布置高度太高增加了以后的維護難度。是否有其他的布置方法?另外此庫房是否有必要設置應急燈?
這是網站上的一個圖,在這看不明白了,請大家告訴一下!如圖。
應急照明包括備用照明,安全照明,疏散照明。1)備用照明 是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后供事故情況下暫時繼續工作的照明。 照度:一般不應低于正常照度的10%。高層建筑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防排煙機房,配電室,應急發電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場所,備用照明照度應保證正常照明照度; 切換時間:不應超過15s,對商業場所不應超過1.5s; 連續供電時間:生產車間一般不小于20~30min,通信樞紐,變配電站要求連續供電到正常照明恢復,高層建筑消防控制中心,按層數,大小,一般1~2h。2)安全照明 是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后,為確保處于危險之中的人員安全而設置的照明。 照度:一般不應低于正常照度的5%。特別危險作業場所不應低于10%。急救中心,手術室,危重病人急診室,外科處置室等醫療搶救場所應保證正常照明照度; 切換時間:不應超過0.5s; 連續供電時間:根據需要確定,生產車間一般10min,手術室則需數小時。3)疏散照明 是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在事故情況下為確保人員安全地從室內撤離而設置的照明。 照
在GB50054中,吊頂內敷設的配電線路必須采用金屬管,但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中,規定可采用難燃材料的塑料管,你通常使用何種管材,依據是什么?何謂難燃塑料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