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 木結構建筑的防火設計可按本章的規定執行。木結構建筑的耐火等級可分為Ⅰ級、Ⅱ級、Ⅲ級,不同耐火等級木結構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不應低于表11.0.1的規定。
細心的人會發現世博會英國館的結構不是外面亞克力桿,而是木結構。北美的木結構占的市場份額很大。中國這幾年木結構也有點火。北京這段時間在準備建一座7層樓的木結構。全木。
(1)《木結構設計規范》5.1.1和5.1.2中的軸心受拉和軸心受壓構件要不要考慮結構重要性系數哦?(2)還有受拉和受壓構件的凈截面面積取法是否一樣哦?請各位高人解釋一下。
哪位有公路鋼木結構設計規范,謝謝提供
最新版防火設計規范圖示說明,大家共同學習交流哦!照片清晰,共同學習哈!按順序下載,1 1-1 2 3 4 5 6 7 7-1。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第一章 總則 1.0.1 為了防止和減少高層民用建筑(以下簡稱高層建筑)火災的危害,保護人身和財產的安全,制定本規范。 1.0.2 高層建筑的防火設計,必須遵循“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針對高層建筑發生火災的特點,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適用、技術先進、經濟合理。 1.0.3 本規范適用于下列新建、擴建和改建的高層建筑及其裙房: 1.0.3.1 十層及十層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層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 1.0.3.2 建筑高度超過24m的公共建筑。 1.0.4 本規范不適用于單層主體建筑高度超過24m的體育館、會堂、劇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層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1.0.5 當高層建筑的建筑高度超過250m時,建筑設計采取的特殊的防火措施,應提交國家消防主管部門組織專題研究、論證。 1.0.6 高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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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公 告 第375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部關于發布國家標準 《木結構設計規范》局部修訂的公告現批準《木結構設計規范》GB 50005-2003局部修訂條文,自2006年3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3.1.11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經此次修改的原條文同時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2005年11月11日
重點以電氣方面為主,歡迎大家補充,提出寶貴意見!主要從GB50016-2014 整理
裝卸油品碼頭防火設計規范.doc
高層防火設計規范(WORD版本)
建筑防火設計規范2006版本
哪位有木結構設計規范2005年版修訂內容請傳給我。GB 50003-2001砌體結構設計規范勘誤 關于《砌體結構設計規范》GB50003頒行后反饋意見及相關問題的處理意見
很多朋友都想居住木屋,可是又怕木屋潮濕,其實大可不必擔心,木屋都是經過防潮設計的。但大家最好奇的可能是木屋的防潮是如何設計的?今天小編就來為您介紹木屋防潮設計過程。 在一些情況下,建筑外殼需要結構強度,一些情況下的耐火等級,隔熱,還需要防止濕氣從建筑內部和外部兩個方向的運動。 潮氣進入或流出建筑物有三種機理: 1.擴散: 通過多孔材料如石膏墻板和覆面板,潮氣從高濕度區移向低濕度區。這個過程在很大的面積發生,因此為建筑外殼內需有蒸氣隔膜降低由擴散造成的濕氣流動。 2.漏氣: 潮濕空氣穿過建筑外殼的流動。漏氣發生在建筑外殼的縫隙或者不連續處,有可能大量集聚在墻和屋頂的空腔的潮氣。為了阻止漏氣,在建筑外殼內要求有空氣隔膜。 3.雨水滲入: 雨水滲入到建筑外殼內。天氣隔膜是理想的雨水滲入隔膜。天氣隔膜和其它的一些技術被用來阻止滲入。 增長的建筑節能關注,使建筑技術趨向改變建筑物空氣中承載的潮濕氣體的進出
日本大部分“一戶建”住宅都采用了木質結構建造,但這類木質結構也要符合相關的耐火性能檢測。 日本的一戶建在建造底板下部的時候就會事先會鋪設一層防水、隔潮塑料薄膜,建造屋頂時也會鋪設相應的防水卷材。(防水卷材是一種使用比較多的防水材料,防水
我這里有《混凝土結構加固設計規范》與大家共同分享!
希望對大家有用
規范10.4.1;10.4.2;10.4.3都規定了木結構與各種建筑之間的最小防火距離,但規范沒有寫明這三個條例之間的優先等級。比如,木結構與一二級建筑防火間距不小于8,如果無門窗洞口則為4,外墻開口率小于10%就取5.問題是,當木結構與某一級建筑外墻開口率小于10%時,既滿足條例10.4.1,也滿足條例10.4.3,這時候,防火間距到底取8還是5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