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體規范8.2.9 第三條 組合磚墻砌體結構房屋,應在縱橫墻交接處、墻端部和較大洞口的洞邊設置構造柱,其間距不宜大于4m。各層洞口宜設置在相應位置,并宜上下對齊;砌體規范10.2.4 表10.2. 4 磚砌體房屋構造柱設置要求 房 屋 層 數 設 置 部 位 6度 7度 8度 9度 ≤五 ≤四 ≤三 樓、電梯間四角,樓梯斜梯段上下端對應的墻體處;外墻四角和對應轉角;錯層部位橫墻與外縱墻交接處;大房間內外墻交接處;
一般大家家里房子的窗邊都有設置窗邊構造柱,那大家知道窗邊構造柱設置規范有哪些嗎?下面PChouse就帶大家來了解一下吧。1、窗邊構造柱最小截面可采用0.24m×0.18m,縱向鋼筋宜采用4φ12,箍筋間距不宜大于0.25m,且在柱上下端宜適當加密;房屋四角的構造柱可適當加大截面及配筋。2、墻長大于5m或墻長超過層高2倍時,墻頂與梁宜有拉結措施,墻體中部應加設構造柱;墻高超過4m時,墻體半高宜設置與柱連接且沿墻全長貫通的鋼筋混凝土水平系梁。墻高超過6m時,宜沿墻高每2m設置與柱連接的水平系梁,梁的截面高度不小于60m。3、當有洞口的填充墻盡端到門窗洞口邊距離小于0.24m時,宜采用鋼筋混凝土窗邊構造柱。
設置規范: 1.按照抗震規范要求,構造柱主要設置于抗震墻中。 2.120(或100)厚墻 當墻高小于等于3米時,開洞寬度小于等于2.4m,若不滿足時應加構造柱或鋼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3.180(或190)厚墻 當墻高小于等于4m,開洞寬度小于等于3.5m,若不滿足時應加構造柱或鋼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4.墻體轉角處無框架柱時、不同厚度墻體交接處,應設置構造柱。 5.當墻長大于5m(或墻長超過層高2倍)時,應該在墻長中部(遇有洞口在洞口邊)設置構造柱。 6.較大洞口兩側、無約束墻端部應設置構造柱 ,構造柱與墻體拉結筋為2Φ6@500,沿墻體全高布置。 設計規范: 構造柱,主要不是承擔豎向荷載的,而是抗擊剪力,抗震等橫向荷載的。 構造柱通常設置在樓梯間的休息平臺處,縱橫墻交接處,墻的轉角處,墻長達到五米的中間部位要設構造柱。為提高砌體結構的承載能力或穩定性而又不增大截面尺寸,墻中的構造柱已不僅僅設置在房屋墻體轉角、邊緣部位,而按需要設置在墻體的中間部位,圈梁應設置成封閉狀。圈梁可以提高建筑物的整體剛度,
一、首先要搞清楚的是砌體結構與鋼筋混凝土結構中填充墻的區別,砌體結構參照砌體結構規范中相關要求,構造措施復雜的多。而砌體填充墻的構造要求相對簡單。直接可以參照的圖集有《12G614-1_砌體填充墻結構構造》、《框架輕質填充墻構造圖集(西南05G701-4)第四分冊》、《中南標結構圖集12ZG002、12ZG 003》或其它地區圖集等。國家規范對砌體填充墻構造的原文如下。 1、《砌體結構設計規范》GB 50003-2011規范要求:
.可在砌體填充墻中設置構造柱,間距<=5米;當墻長大于層高2倍時,宜設構造柱;墻高超過4米時,半高或門洞上皮宜設置與柱連接且沿墻長貫通的混凝土現澆帶.另外,在砌體構造規范中還有以下幾種情況需設構造柱:1,墻體轉角;2,砌體丁字接關處;3,通窗或者連窗的兩側;一、圈梁的設置1.外墻和內縱墻的設置:屋蓋處及每層樓蓋處均設。2.內縱墻的設置:地震裂度為6、7度地區,屋蓋及樓蓋處設置,屋蓋處間距不應大于7m,樓蓋處間距不應大于15m,構造柱對應部位;8度地區,屋蓋及樓蓋處,屋蓋處沿所有橫墻,且間距不應大于7m,樓蓋處間距不應大于7m,構造柱對應部位;9度地區,屋蓋及每層樓蓋處,各層所有橫墻。3.空曠的單層房屋的設置:磚砌體房屋,檐口標高為5~8m時,應在檐口標高處設置圈梁一道,檐口標高大于8m時應增加圈梁數量;砌塊機料石砌體房屋,檐口標高為4~5m時,應在檐口標高處設置圈梁一道,檐口標高大于5m時,應增加圈梁數量;對有吊車或較大震動設備的單層工業
構造柱是指為了增強建筑物的整體性和穩定性, 多層磚混結構建筑的墻體中還應設置鋼筋混凝土構造柱,并與各層圈梁相連接,形成能夠抗彎抗剪的空間框架,它是防止房屋倒塌的一種有效措施。構造柱的設置部位在外墻四角、錯層部位橫墻與外縱墻交接處、較大洞口兩側,大房間內外墻交接處等。此外,房屋的層數不同、地震烈度不同,構造柱的設置要求也不一致。構造柱的最小截面尺寸為 240mm×180mm,豎向鋼筋多用4 12 φ ,箍筋間距不大于 250 mm, 隨烈度和層數的增加建筑四角的構造柱可適當加大截面和鋼筋等級。
非結構構件抗震規范對構造柱設置的具體要求,但其中好似有沖突。比如墻長大于8米需增設構造柱,但又要求間距不大于4米。
本帖最后由 tyroes 于 2015-11-15 20:11 編輯 一、框架結構填充墻: 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10第13.3.4-4條:墻長大于5m 時,墻頂與梁宜有拉結;墻長超過8m 或層高2 倍時,宜設置鋼筋混凝土構造柱;墻高超過4m 時,墻體半高宜設置與柱連
請教各大神,墻體中部設置的構造柱處(非縱橫墻交接處的構造柱)是否需要取消支座?我是這樣理解的,按構件劃分來說,按軸線一跨為一個構件考慮的話,我覺得可以取消設置支座,不知各位大神有何高教,望不吝賜教!?。?/p>
對于女兒墻相信很多人都看見過,而相關專業的朋友更是非常的不陌生。女兒墻就是在屋頂
在結構設計說明中經常有這樣一句話“當磚砌體高度大于4米時,應設一道圈梁,當磚砌體長度大于5米時應增設構造柱。”如果有一面墻同時滿足了以上的兩個條件,應該怎樣做?圈梁,構造柱都設還是擇一即可。
砌體結構的構造柱,一定要從底層通到上?而不能做成懸挑梁上或樓板上設置構造柱?如下圖示:
這些填充墻的構造柱如何設置如圖示,一食堂工程,屬框架結構,填充墻采用加氣砼砌塊,結構設計說明中強調了填充墻長度超過5米時,每隔3米設一構造柱(規范沒有這個規定),請問各位網友,圖中9--18交H軸之間的墻體,這個5 米的要求考不考慮橫墻的隔斷作用,現在施工現場存在兩種觀點,有人認為有橫墻作用,按設計說明要求只需在10---12軸間設構造柱,其余位置都不需設置.另有人認為,墻長應按9---18軸之間的總長考慮,每隔3米設一道構造柱.另外,10---12軸之間的墻體中間有一道門,這個位置的構造柱設在哪里呢?[ 本帖最后由 mhq888 于 2010-6-1 08:59 編輯 ]
有個墻體是3米高3.5米長,按理來說砌墻不要做構造柱,但是如果在2米的地方丁字形橫砌一排2米長的墻出來做個閣間.那么這樣在丁字處要不要做構造柱呢????按規范解釋是要做啊
本帖最后由 csccbjs 于 2013-6-5 22:46 編輯 外墻窗臺壓頂是伸入墻體長度是多少?。磕莻€規范或圖集上有明確規定?現在現場有通長設置的,有伸入兩邊墻體250的(設計說明只注明壓頂高度沒有注明伸入長度 )。內墻的窗臺壓頂做法同外墻嗎? 衛生間轉角處需要設置構造柱嗎?(100厚的加氣混凝土砌塊.層高3.1m)
1)應根據砌體結構體系.砌體類型.結構或構件的受力或穩定要求,以及其他功能或構造要求,在墻體中的規定部位設置現澆混凝土構造柱; 2)對于大開間荷載較大或層高較高以及層數大于等于8層的砌體結構房屋宜按下列要求設置構造柱。(1)墻體的兩端,(2)較大洞口的兩側,(3)房屋縱橫墻交界處,(4)構造柱的間距,當按組合墻考慮構造柱受力時,或考慮構造柱提高墻體的穩定性時,其間距不宜大于4M,其他情況不宜大于墻高的1,5--2倍及6M,或按有關的規范執行,(5)構造柱應與圈梁有可靠的連接; 3)下列情況宜設構造柱(1)受力或穩定性不足的小墻垛,(2)跨度較大的梁下墻體的厚度受限制時,于梁下設置,(3)墻體的高厚比較大如自承重墻或風荷載較大時,可在墻的適當部位設置構造柱,以形成帶壁柱的墻體滿足高厚比和承載力的要求,此時構造柱的間距不宜大于4M,構造柱沿高度橫向支點的距離與此同時與構造柱截面寬度之比不宜大于30, 構造柱的配筋應滿足水平受力的要求
構造柱圈梁
關于構造柱在混凝土結構的填充墻中的設置背景,在砌體規范(最新版)6.3.4第二條的第三小點中這樣闡述:填充墻長度超過5m或墻長大于2倍層高是時,墻體中部應加設構造柱;但是在同樣的結構體型(混凝土結構的填充墻)中,在抗規最新版13.3.4第五小點中卻這樣闡述:墻長超過8m或兩倍層高是,宜設置鋼筋混凝土構造柱。那么問題來了,到底依照哪個條文執行,還是從嚴?另外,我在規范上一直沒有找到砌體結構的構造柱設置背景,就是說在多層砌體結構中墻長超多多少才設置構造柱?規范上只說了間距和截面等構造要求。請大神們點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