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體規范8.2.9 第三條 組合磚墻砌體結構房屋,應在縱橫墻交接處、墻端部和較大洞口的洞邊設置構造柱,其間距不宜大于4m。各層洞口宜設置在相應位置,并宜上下對齊;砌體規范10.2.4 表10.2. 4 磚砌體房屋構造柱設置要求 房 屋 層 數 設 置 部 位 6度 7度 8度 9度 ≤五 ≤四 ≤三 樓、電梯間四角,樓梯斜梯段上下端對應的墻體處;外墻四角和對應轉角;錯層部位橫墻與外縱墻交接處;大房間內外墻交接處;
圖紙要求門洞旁邊要設置抱框、轉角的地方要設置構造柱,如圖所示,應該設置一個大的構造柱,還是設置一個抱框和一個構造柱,有啥依據? ???
各位專家: 我有個問題請教一下各位,比如磚混結構中構造柱的設置,以素混凝土條形基礎上是磚基礎然后是地圈梁,構造柱的錨固,施工圖上沒有明確說明是錨固在素混凝土里面,還是錨固在地圈梁里面,在結構設計上有什么要求,請各位專家給以指導。謝謝!
論文簡介:磚混結構由于材料來源廣泛,施工工藝簡單、施工快,具有良好的耐火性、耐久性和隔聲、隔音等優點在我國仍被廣泛采用,特別是在中小城市的民用及公共建 投稿網友:xiaozhu_pipi123 上傳時間: 2013-08-05
墻長大于5米時,墻頂與梁(板)宜有鋼筋拉接(98ZG003中同時說明----當頂部拉結施工有困難時,可在砌體填充墻中設置構造柱,間距<=5米); 當墻長大于層高2倍時,宜設構造柱; 墻高超過4米時,半高或門洞上皮宜設置與柱連接且沿墻長貫通的混凝土現澆帶. 另外,在砌體構造規范中還有以下幾種情況需設構造柱: 1,墻體轉角; 2,砌體丁字接關處; 3,通窗或者連窗的兩側; 1 圈梁 圈梁是沿建筑物外墻四周及部分或全部內墻設置的水平、連續、封閉的梁。 1.1圈梁的作用 1.1.1增強砌體房屋整體剛度,承受墻體中由于地基不均勻沉降等因素引起的彎曲應力,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和減輕墻體裂縫的出現,防止縱墻外閃倒塌。 1.1.2提高建筑物的整體性,圈梁和構造柱連接形成縱向和橫向構造框架,加強縱、橫墻的聯系,限制墻體尤其是外縱墻山墻在平面外的變形,提高砌體結構的抗壓和抗剪強度,抵抗震動荷載和傳遞水平荷載。 1.
①外墻在轉角處、內外墻丁字接頭處、懸墻端、長墻每隔3.6~4.0m設構造柱。窗間墻長度小于500mm時墻垛可采用現澆鋼筋陶粒砼墻,窗間墻長度大于500mm小于3600mm時在窗邊設構造柱,當窗間墻長度不小于3600mm時除窗邊設置構造柱外中部還需愛要求設構造柱。②內墻長超過層高二倍時,在墻中部及端部設構造柱,其構造柱間距不大于二倍層高。當內墻高不小于4.0m時,每隔5.0m及端部設構造柱。③邊框斷面為120X墻厚,內設4B12縱筋,A8@200箍筋,上下與框梁或樓板連接。④構造柱截面為墻寬X200,縱筋4B12,箍筋為A8@200。
磚混結構地下室外墻為混凝土擋土墻,內墻未粘土磚墻。外墻設置鋼筋混凝土構造柱,施工中能不能先澆筑外墻和構造柱,預留拉結筋后砌內墻。很多工程這么做,設計單位也同意。
請教各大神,墻體中部設置的構造柱處(非縱橫墻交接處的構造柱)是否需要取消支座?我是這樣理解的,按構件劃分來說,按軸線一跨為一個構件考慮的話,我覺得可以取消設置支座,不知各位大神有何高教,望不吝賜教!!!
請教各位前輩,鋼結構廠房如果圍護部分是采用混泥土多孔磚,不知道這種類型的磚墻體構造柱是如何設置的?柱間距是8000,山墻抗風柱間距是6000。
框架結構構造柱鋼筋設置框架結構在砌筑填充墻之前設置構造柱,構造柱采用植筋。構造柱下部鋼筋可以在本層梁上種植,問構造柱上部鋼筋是否需要植入上層梁內?工地上有植入的,也有不植入的。不植入的理由是構造柱在此處會給上層梁形成一個支座。改變梁的受力。植入的理由是構造柱上下端都需錨固,增強墻體的整體性。
構造柱圈梁
有個墻體是3米高3.5米長,按理來說砌墻不要做構造柱,但是如果在2米的地方丁字形橫砌一排2米長的墻出來做個閣間.那么這樣在丁字處要不要做構造柱呢????按規范解釋是要做啊
本帖最后由 csccbjs 于 2013-6-5 22:46 編輯 外墻窗臺壓頂是伸入墻體長度是多少啊?那個規范或圖集上有明確規定?現在現場有通長設置的,有伸入兩邊墻體250的(設計說明只注明壓頂高度沒有注明伸入長度 )。內墻的窗臺壓頂做法同外墻嗎? 衛生間轉角處需要設置構造柱嗎?(100厚的加氣混凝土砌塊.層高3.1m)
本帖最后由 csccbjs 于 2013-12-11 22:06 編輯 二次結構構造柱的模板加固有開3口的T字型,甚至開4口的十字型,陰陽角模板加固該怎樣加固。 我大哥說只能在砌體上打洞用步步緊扣死。求大神說說你們項目是怎樣加固的。求最規范的和性價比最高的。
關于構造柱在混凝土結構的填充墻中的設置背景,在砌體規范(最新版)6.3.4第二條的第三小點中這樣闡述:填充墻長度超過5m或墻長大于2倍層高是時,墻體中部應加設構造柱;但是在同樣的結構體型(混凝土結構的填充墻)中,在抗規最新版13.3.4第五小點中卻這樣闡述:墻長超過8m或兩倍層高是,宜設置鋼筋混凝土構造柱。那么問題來了,到底依照哪個條文執行,還是從嚴?另外,我在規范上一直沒有找到砌體結構的構造柱設置背景,就是說在多層砌體結構中墻長超多多少才設置構造柱?規范上只說了間距和截面等構造要求。請大神們點化!
砌體結構的構造柱,一定要從底層通到上?而不能做成懸挑梁上或樓板上設置構造柱?如下圖示:
在結構設計說明中經常有這樣一句話“當磚砌體高度大于4米時,應設一道圈梁,當磚砌體長度大于5米時應增設構造柱?!比绻幸幻鎵ν瑫r滿足了以上的兩個條件,應該怎樣做?圈梁,構造柱都設還是擇一即可。
這些填充墻的構造柱如何設置如圖示,一食堂工程,屬框架結構,填充墻采用加氣砼砌塊,結構設計說明中強調了填充墻長度超過5米時,每隔3米設一構造柱(規范沒有這個規定),請問各位網友,圖中9--18交H軸之間的墻體,這個5 米的要求考不考慮橫墻的隔斷作用,現在施工現場存在兩種觀點,有人認為有橫墻作用,按設計說明要求只需在10---12軸間設構造柱,其余位置都不需設置.另有人認為,墻長應按9---18軸之間的總長考慮,每隔3米設一道構造柱.另外,10---12軸之間的墻體中間有一道門,這個位置的構造柱設在哪里呢?[ 本帖最后由 mhq888 于 2010-6-1 08:59 編輯 ]
對于框剪結構,剪力墻在每層處暗梁的設置原則是什么?是否必須設置?根據《抗規》6.5.1 抗震墻的厚度不應小于160mm且不應小于層高的1/20,底部加強部位的抗震墻厚度不應小于200mm且不應小于層高的1/16,抗震墻的周邊應設置梁(或暗梁)和端柱組成的邊框;端柱截面宜與同層框架柱相同,并應滿足本章第6.3節對框架柱的要求;抗震墻底部加強部位的端柱和緊靠抗震墻洞口的端柱宜按柱箍筋加密區的要求沿全高加密箍筋。 《高規》8.2.2條4款4 與剪力墻重合的框架梁可保留,亦可做成寬度與墻厚相同的暗梁,暗梁截面高度可取墻厚的2倍或與該片框架梁截面等高,暗梁的配筋可按構造配置且應符合一般框架梁相應抗震等級的最小配筋要求;從《抗規》和《高規》來看,對于框剪結構的剪力墻,應在每層設置框梁或暗梁。不知大家怎么理解?在設計施工設計,是否每層都設置了框梁或暗梁?
由于各種原因(此處不介紹了)砌體結構地下室沒有設置構造柱,現在地下室墻體已經砌筑了一定高度,現在求證,如果地下室不設置構造柱行不行。規范上說是構造柱伸入室外地面下500,關于帶地下室規范上沒有相關的說明。構造柱的主要作用就是地震作用時約束墻體,現在地下室外墻沒有開洞,室內外高差也不大,應該算嵌固條件比較好的。有地震作用時,本人認為即使地下室部分沒有構造柱影響應該也不是很大?,F在不知道有沒有相關的依據,請大家給看看哪里又相關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