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構造柱的最大尺寸是多少? 當墻體抗震不夠時,構造柱要加大,加大到240X480,或者更大可以嗎? 哪些文獻上對構造柱最大尺寸有要求和說明呢?有人說 并非構造柱越大越好,有參與系數,具體可以看《砌體規范》中有構造柱的墻體計算。 在《北京細則》里面有介紹構造柱不大于240x300。不知道對不對
對于客戶那邊訂購二次構造柱泵,進行澆筑混凝土骨料,相信已經是建筑行業施工的普遍選擇了。但是對于這個二次構造柱泵輸送的骨料尺寸,也是有要求的,客戶在后期使用的時候,不能不做要求,否則會讓這個結構泵出現堵塞輸送管,或者是堵塞結構泵內部通道,都是有可能的,不僅耽誤施工時間,而且后期要是卡的太嚴實,想要處理這個故障問題,也是并不好處理的。 所以在使用這個二次構造柱泵輸送的時候,應該選擇什么樣尺寸的骨料呢?今天小編就來給大家說明一下,關于這個二次構造柱泵的輸送骨料尺寸情況,不過因為這個結構泵因為型號大小不一樣,其實這個輸送管道的直徑大小也是不一樣的,所以在確定這個輸送骨料的大小時,也是要根據這個輸送管道的具體尺寸而定的。有些網友可能會說,那么要是直接更換這個輸送管,換成大尺寸一些的,是否
我是甲方代表 ,這個樓是33層的,陽臺后砌墻是10cm的砌塊墻。施工單位砌筑的構造柱都是10*10cm還是兩根鋼筋的,我查了查規范 構造柱最小截面要240*180各位前輩,到底對不對,
我們院一般200*200 因為梯梁也是200的是不是偏小了鋼筋是按最小配筋率構造配筋
這個是什么?是構造柱嗎?不像呀。沒留槎字。
怎樣估算柱子的截面尺寸? 最近在設計一棟城鎮的小型住宅,布置柱網時找了一位老工程師請教,他估算柱的截面好像是用一個經驗公式,但回家后就忘了。。。請各位多多指教。。。
砌體加固之新增構造柱基礎尺寸確定問題,如題,在規范03SG611《磚混結構加固與修復》F-17頁中L型矩形構造柱基礎外圍尺寸并未標注,應該是自己計算 這算可咋算?
抗規7.3.1說較大洞口兩側設置構造柱,7.3.2說構造柱的截面及配筋要求,最小截面180X墻厚的。規范7.5.2條底框過渡層墻體較大洞口兩側構造柱截面構造柱最小截面120X墻厚的(規范僅這一條說了洞口兩側構造柱最小截面),既然過渡層尚可以用最小截面120X墻厚的構造柱,應該可以推廣下來,前面砌體洞口兩側構造柱就可以用最小截面120 X墻厚的構造柱,從構造概念上,洞口兩側的構造柱起的作用比墻體拉結普通構造柱作用稍小點應該。所以砌體較大洞口兩側構造柱最小截面用120 X墻厚的構造柱,這種推理沒問題吧。
120的墻 中間加構造柱的話怎么加?截面多大?謝謝...墻長7.6M,高3.0M,120厚,中間我覺得抗震需要應該要加構造柱吧,加的話截面不好取啊。我本來是想120X200的,但這樣的話,連4根12的鋼筋都放不下(120不能放二根鋼筋)。不知道截面怎么選?我就是設計院,不要施工單位,不要說去問設計院了...很多同志說不用做構造柱,加強就可以,但怎么加強呢。具體參照哪里呢?[ 本帖最后由 yjynma 于 2011-3-21 14:58 編輯 ]
地下二層構造柱因為未采用蓋章的圖紙,把截面600的做成了300.地下一層還是截面600.到一層了就變小了!這個做小的柱子該怎么處理?
二次構造柱泵能打多大的骨料,這個還是要廠家直接回答才能有更好的答案。要知道廠家是直接生產的,沒有人比他們更了解自己的產品了,所以二次構造柱泵能打多大的骨料,你要想和你想選擇的廠家進行聯系,這樣能獲得需要的答案。當然了。小編也總結了一些關于骨料的問題,發現用的好的都是這樣的一個尺寸。 二次構造柱泵能打多大的骨料,用的好的都是2公分內的骨料,骨料粒徑是20mm,只要骨料不要超過這樣的一個尺寸,就能很好的開始泵送工作,而且在泵送的過程中也不會出現堵管或者漏漿的情況。要知道如果骨料尺寸過大的話,就會很容易的有堵管的情況,而且堵管也就對施工有更加不好的影響。所以還是要根據廠家對骨料尺寸的要求,來調整自己的施工用骨料,這樣才能有更好的施工效率。 現在知道二次構造柱泵能打多大的骨料,要是不合適的時候,可以和攪拌站協調,調整骨料的大小,這樣就能正常用二次構造柱泵了,任何事情都是可以改變的,只要你肯付出,肯做出改變,相信骨料合適后,所選擇的二次構造柱泵能幫你的施工得到更多的幫助。
請教如何處理,箍筋角處的主筋也不見了。
有個墻體是3米高3.5米長,按理來說砌墻不要做構造柱,但是如果在2米的地方丁字形橫砌一排2米長的墻出來做個閣間.那么這樣在丁字處要不要做構造柱呢????按規范解釋是要做啊
這個框架結構的,填充的黃色的柱子為構造柱?本人想知道什么時候需要設置構造柱?這個結構的是不是不設置也可以?
磚混結構砌體承重墻,樓板板跨較大,板要加到140厚才可,現在想要在跨中設置一道主梁減小板厚,但是在板跨中兩側設置有構造柱,相當于梁直接架在了構造柱上,這么設置可行么,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或規范要求
求教,由于建筑裝飾的要求,需要在室內空間設置一根構造柱,但是構造柱上端沒有梁,請問構造柱上端能否與板直接相連?若能,又如何能保證構造柱縱筋植入板的的長度滿足鋼筋錨固長度要求?
砌體規范8.2.9 第三條 組合磚墻砌體結構房屋,應在縱橫墻交接處、墻端部和較大洞口的洞邊設置構造柱,其間距不宜大于4m。各層洞口宜設置在相應位置,并宜上下對齊;砌體規范10.2.4 表10.2. 4 磚砌體房屋構造柱設置要求 房 屋 層 數 設 置 部 位 6度 7度 8度 9度 ≤五 ≤四 ≤三 樓、電梯間四角,樓梯斜梯段上下端對應的墻體處;外墻四角和對應轉角;錯層部位橫墻與外縱墻交接處;大房間內外墻交接處;
關于構造柱在混凝土結構的填充墻中的設置背景,在砌體規范(最新版)6.3.4第二條的第三小點中這樣闡述:填充墻長度超過5m或墻長大于2倍層高是時,墻體中部應加設構造柱;但是在同樣的結構體型(混凝土結構的填充墻)中,在抗規最新版13.3.4第五小點中卻這樣闡述:墻長超過8m或兩倍層高是,宜設置鋼筋混凝土構造柱。那么問題來了,到底依照哪個條文執行,還是從嚴?另外,我在規范上一直沒有找到砌體結構的構造柱設置背景,就是說在多層砌體結構中墻長超多多少才設置構造柱?規范上只說了間距和截面等構造要求。請大神們點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