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造柱圈梁
老師您好!想問一下小區的圍墻原來高2米多差不多3米,180厚的MU10磚墻,現在要把墻的兩邊都砌平,把構造柱藏在墻體里面,與墻同寬。那構造柱的結構配筋有什么要求?
構造柱上部植筋要求規范是什么?植一根可以嗎?還是必須植四根?圖紙中沒有說明,圖紙在下面。哪個規范中有要求?急!
各位同仁,請教一下,剪力墻住宅,陽臺上設置雙層空調機位,需設置構造柱圈梁來搭設中間層空調機位,請問這樣構造柱在樓板上的錨固,需要滿足什么要求?陽臺板厚100
墻長大于5米時,墻頂與梁(板)宜有鋼筋拉接(98ZG003中同時說明----當頂部拉結施工有困難時,可在砌體填充墻中設置構造柱,間距<=5米); 當墻長大于層高2倍時,宜設構造柱; 墻高超過4米時,半高或門洞上皮宜設置與柱連接且沿墻長貫通的混凝土現澆帶. 另外,在砌體構造規范中還有以下幾種情況需設構造柱: 1,墻體轉角; 2,砌體丁字接關處; 3,通窗或者連窗的兩側; 1 圈梁 圈梁是沿建筑物外墻四周及部分或全部內墻設置的水平、連續、封閉的梁。 1.1圈梁的作用 1.1.1增強砌體房屋整體剛度,承受墻體中由于地基不均勻沉降等因素引起的彎曲應力,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和減輕墻體裂縫的出現,防止縱墻外閃倒塌。 1.1.2提高建筑物的整體性,圈梁和構造柱連接形成縱向和橫向構造框架,加強縱、橫墻的聯系,限制墻體尤其是外縱墻山墻在平面外的變形,提高砌體結構的抗壓和抗剪強度,抵抗震動荷載和傳遞水平荷載。 1.
有些購買這個了這個二次構造柱用泵的網友,在使用二次構造柱用泵的時候,有些條件沒有規范,所以可能會造成一些問題,比如這個結構泵堵塞,或者是電路短路,或者是使用的時候會出現故障,等等這些情況,都可能是由于在使用結構泵沒有注意規范造成的。 所以網友們在使用這個二次構造柱用泵的時候,先要確定這個結構泵的輸出骨料直徑在什么范圍,比如要求骨料在2厘米以內的直徑,但是要是使用3厘米的骨料,就會容易造成輸送管堵塞。在工地使用這個二次構造柱用泵,用電范圍一般是要求在三相電的,如果電線不達標,
.可在砌體填充墻中設置構造柱,間距<=5米;當墻長大于層高2倍時,宜設構造柱;墻高超過4米時,半高或門洞上皮宜設置與柱連接且沿墻長貫通的混凝土現澆帶.另外,在砌體構造規范中還有以下幾種情況需設構造柱:1,墻體轉角;2,砌體丁字接關處;3,通窗或者連窗的兩側;一、圈梁的設置1.外墻和內縱墻的設置:屋蓋處及每層樓蓋處均設。2.內縱墻的設置:地震裂度為6、7度地區,屋蓋及樓蓋處設置,屋蓋處間距不應大于7m,樓蓋處間距不應大于15m,構造柱對應部位;8度地區,屋蓋及樓蓋處,屋蓋處沿所有橫墻,且間距不應大于7m,樓蓋處間距不應大于7m,構造柱對應部位;9度地區,屋蓋及每層樓蓋處,各層所有橫墻。3.空曠的單層房屋的設置:磚砌體房屋,檐口標高為5~8m時,應在檐口標高處設置圈梁一道,檐口標高大于8m時應增加圈梁數量;砌塊機料石砌體房屋,檐口標高為4~5m時,應在檐口標高處設置圈梁一道,檐口標高大于5m時,應增加圈梁數量;對有吊車或較大震動設備的單層工業
這個是什么?是構造柱嗎?不像呀。沒留槎字。
我是甲方代表 ,這個樓是33層的,陽臺后砌墻是10cm的砌塊墻。施工單位砌筑的構造柱都是10*10cm還是兩根鋼筋的,我查了查規范 構造柱最小截面要240*180各位前輩,到底對不對,
對于女兒墻相信很多人都看見過,而相關專業的朋友更是非常的不陌生。女兒墻就是在屋頂
抗規7.3.1條的條文說明指出,上下梯段對應墻體處增加四根構造柱,與在樓梯間四角設置的構造柱合計8根構造柱,請問下,文中意思是不是樓梯間要設置8根構造柱呢?那09年二注真題上午卷第33題的解答是不是有誤呢?請高手指教啊!
我朋友的工程最近因為施工管理不當,致使構造柱整層強度不足.(工程概況:六層磚混結構住宅工程,施工到第五層后,第三層的試壓塊強度達不到設計強度的75%,經質監現場回彈,強度仍達不到設計的75%.)朋友問我怎么處理,因為工作這么久,從來沒遇到過這樣的問題,一下不知道怎么處理好:一,我認為構造柱不是結構承重體系內的,強度低,但實際強度達到C15,比砌體強度高,可以不實施其他的處理方法.二,要是實施加固,是否可加墻柱或使用碳纖維布.希望各位提提建議,多多指教.謝謝
有個墻體是3米高3.5米長,按理來說砌墻不要做構造柱,但是如果在2米的地方丁字形橫砌一排2米長的墻出來做個閣間.那么這樣在丁字處要不要做構造柱呢????按規范解釋是要做啊
我想說說我對于構造的困惑~~在混凝土規范里我的理解是滿足計算要求的前提下 由于抗震要求和一些未知的不利情況 規范要求仍然要滿足的一些措施~~比如非固端的梁配筋 支座處上部鋼筋要大等于底部的1/4可是根據計算 就算完全固端也不需要那么多啊~~~無語中~~~可是有些時候構造的定義卻是受力較小處一種比正常要求低的措施。比如在預埋件的圖集里我看到一個構造預埋件它的錨固長度要小于前面的。到底構造要求是個什么東西呢? 它的依據又是什么,如果計算能過的話能不能放棄構造要求呢?
最近,我省出臺了一個所謂的“技術規定”,說砌體結構建模時,不應考慮構造柱的作用,應去掉構造柱來驗算抗壓。這樣一來,尤其對學校類的建筑非常不好做,請問大家,你們那里有這個“規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