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規范8.2.1第一條規定:構件中受力鋼筋的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鋼筋的公稱直徑d, 梁柱的保護層厚度不小于20mm,但是保護層是從箍筋往外計算的,那么縱筋的實際保護層厚度應該是20+箍筋直徑, 也就是說我使用25的縱筋一樣可以是20mm的保護層厚度,我這樣理解對嗎? 但是我們這的審圖中心一般要求保護層厚度不小于縱筋直徑, 也就是如果用25的縱筋, 實際保護層厚度就變成25+箍筋直徑了。。。 我認為這樣不對。。。。 請問大家是如何理解的呢? 大家單位和審圖中心是如何要求的?
當混凝土為C20的時候除了一類環境以外的構件都沒有保護層厚度的選項。二類a環境是非嚴寒地區的室外環境,那豈不是說任何地方都不能用C20的混凝土現澆結構??因為邊角柱、邊梁,外伸梁、剪力墻外墻、包括欄板都有部分裸露在室外環境。這個該怎么算?而結構計算的時候卻又說混凝土強度最低不能低于C20,就是說可以使用C20。。這不是自相矛盾嗎?
框架柱 地下、地上截面尺寸相同,地下部分鋼筋保護層40mm,地上部分鋼筋保護層25mm。請問如何施工? 常見錯誤做法有哪些?
如圖,設計在基礎上部部分區域加大柱的保護層厚度,這樣做有什么目的嗎?
在框架結構施工中,通常框架梁標注的截面高度為梁底至板面的高度,這樣一來就存在主次梁交接處鋼筋重疊的問題。一般說來,主梁的計算截面高度通常為h-65mm,所以主梁的箍筋高度應該為h-25-65mm,不知這樣是否合適?歡迎廣大做結構的朋友指正!
一般要求框架柱中拉筋緊靠柱縱筋并鉤住封閉箍筋,柱縱筋保護層為30時,箍筋及拉筋為14,規范中要求柱箍筋保護層不小于15mm,上述情況中拉筋保護層為30-14-14=2<15,該如何處理?
《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02的E.0.1條對梁、板類構件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有詳細的說明,但沒有對混凝土柱、墻構件有任何說明,難道梁、板更重要嗎?這是為什么?那么柱、墻應怎么執行?
《混凝土結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15,附錄E下表中為什么沒有柱鋼筋保護層厚度允許偏差是多少? 請教,感謝!
按照新規范一類環境中,梁柱的混凝土保護層厚度取20,但是新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中,8.2.1條受力鋼筋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鋼筋的公稱直徑,是不是如果受力鋼筋用到25的話,梁柱的保護層厚度就應該取為25了?
本工程板筋為雙層雙向,單向板板面負筋正好與板面最上層鋼筋垂直,如果負筋排在最上層,保護層就會小10mm,各位工程師們又沒有遇到這樣的事情,是怎么施工的,謝謝。
保護層的作用主要有3點。一是保證鋼筋和周圍混凝土共同工作,并使鋼筋充分發揮計算所需要的強度。二是保證構件內的鋼筋降低銹蝕。三是,保護層的防火作用可以保證構件在火災里面還有支持能力。
可以用碳纖維網格加固系統加固,就是先鋪設碳纖維網格,然后用噴射砂漿施工的方案。在加固保護層的時,可以用三明治式加固,砂漿-碳纖維網格-砂漿
混凝土規范中第9.2.1條提到:縱向受力的普通鋼筋及預應力鋼筋,其混凝土保護層厚度也就是“鋼筋外邊緣至混凝土表面的距離”。對于梁、柱來說,保護層即是“縱筋外邊緣至混凝土表面的距離”,梁柱的箍筋在保護層內;對于板,墻來說,兩個方向的都是縱筋,應該理解為保護層即是“鋼筋外邊緣至混凝土表面的距離”;那么我有個問題了,對于剪力墻中設置的邊緣構件(暗柱),保護層是哪一個部分?暗柱的箍筋在保護層內么?附上兩張圖明示,哪一個是對的?
結構實體檢測報告結果:施工單位把負彎矩鋼筋保護層做到了29~46。(我設計是30)施工單位讓我出一個滿足強度要求的證明,我該不該出?
我設計的一個工程,施工單位澆筑樓板的時候把混凝土保護層厚度澆筑太厚,有的地方超過50mm,不知道現在怎么解決?望各位老大賜教!
各位大蝦,你們有沒有關于管道金屬外保護層做法的技術交底啊,或者給個銜接也行,我想看看襖…………
關于抗滲混凝土的鋼筋保護層,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范規定,不小于50,而設計是取25mm,施工方按此施工,施工監理發現不同意,要求保護層做加強處理,你覺得在此施工過程中,施工方有什么責任.施工驗收規范對于設計規范有影響嗎.
新手,剛剛學習,遇到一個問題,請高手賜教.《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2002第9.2.3條 板、墻、殼中分布鋼筋的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本規范表9.2.1中相應數值減10mm,且不應小于10mm;梁、柱中箍筋和構造鋼筋的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15mm. 這里的箍筋的保護層厚度應該是箍筋表面到混凝土表面的距離.我看到不少圖紙中,二a類環境中柱的保護層厚度是30mm,如果主筋的直徑是25,箍筋直徑是8,那么箍筋的保護層厚度不就是30-25/2-8=9.5mm,不是不滿足15mm的保護層厚度要求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