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個論壇很好,上來的人都能夠回答提出的問題,我在看大家的發表學到不少東西!這次搞建筑給排水課程設計,在這個網上下載到不少對我很有幫助的東西!在這里對創建和維持者表示忠心的感謝!學生在這里把問題當作禮物獻給你們!
造價工程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登記,在建設工程中從事造價業務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 1996年,依據《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77號),國家開始實施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1998年1月,人事部、建設部下發了《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實施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發〔1998〕8號),并于當年在全國首次實施了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試工作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負責,日常工作由建設部標準定額司承擔,具體考務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10月份。原則上只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 考試科目設置 考試設四個科目。: 《工程造價管理相關知識》、《工程造價的確定與控制》、《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本科目分土建和安裝兩個專業,考生可任選其一,下同)、《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其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3科均為
關于2004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 人考中心函[2004]5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及大連市人事廳(局)人事考試中心: 根據有關部門的要求, 2004年 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 考試的命題已作變更,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 各地在組織報名時,務必將建設部、財政部《關于印發〈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通知》(建標〔 2003〕206號,以下簡稱《通知》)內容告知考生,注意學習了解有關文件精神。 二、 2004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中涉及的相關內容和考試的命題均以《通知》精神為準。原《關于調整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若干規定》(建標〔1993〕894號)文件同時廢止。 三、 《通知》以及附件(“建設安裝工程費用參考計算方法”、“建設安裝工程計價程序”),考生可通過登陸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網站首頁 http://www.ceca.org.cn 和我中心網站 www.cpta.com.cn 下載。
自2001年水利部開展造價工程師考試以后,聽說為與建設部的造價工程師并軌,2003年又突擊進行了一次水利造價工程師考試,其通過率達到80%左右。導致01年造價師的再注冊到今日未結束,臘味消息靈通人事能透露一點內幕嗎
一、我國的造價工程師是繼承了我國傳統工程概預算制度、又符合國際慣例的工程咨詢專業人士制度的范例 任何一種專業人士制度的產生或存在,都有其深刻的經濟原因。正如注冊會計師是為了所謂"公眾企業"向公眾提供正確、真實的會計信息一樣,造價工程師的出現正是為了向業主和承包商提供正確、真實的工程量及其預期市場價格而產生的。也恰恰與注冊會計師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在堅持審計的主營業務基礎上向著稅務代理、破產清算、專業鑒證、資產評估等咨詢服務拓展一樣,造價工程師也向著工程管理的其他領域,如合同管理、索賠、招標投標等進軍。 市場經濟中,交易活動頻繁,每當出現交易雙方其中一方對于交易內容的有關信息相對掌握較少時,都可能出現由于雙方信息不對稱而產生的交易不公平后果,為了避免這種后果出現,就必須借助"專業人士"來幫助信息相對較弱方,即所謂的"信息救濟",這種"信息救濟"能幫助整個社會實現 資源的優化配置。在上述活動中,專業人士扮演主要角色,即專業不僅需要有充足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為雇傭者(信息相對缺乏方)提供幫助,而且這種幫助(咨詢行為)還應該是代表社會正義的,即是真實、正確的。
我是工民建本科畢業生,想考造價工程師,不知道可不可以?是不是需要先考本省的造價員?哪位大師知道,給我個解答,小弟感激不盡:'( :'( :'(
造價工程師與工程的預控
我們的造價工程師,不管是在公司部門,還是在項目上,如果想做好一項工作,很多時候不是單憑自己的力量就能夠完成的。 商務管理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各專業的支撐,更需要領導的決策和拍板。造價工程師除了必須具備較強的業務能力外,溝通能力也是至關重要的,其中借勢也是一種有效的方式。 一項很重要的變更索賠到你手上的時候,可能需要協調技術人員和現場人員來收集有效的資料和證據,這個時候,有的造價人員就會一籌莫展,因為大家手頭上都有一堆的事情,輕重緩急需要配合的同事做出一個權衡,你在溝通的時候,如果平鋪直敘的話,大家可能就會把你說的事情放在腦后,這在項目上是正常不過的事情了。如果你說項目經理很重視這項工作,是項目經理親自進行的布置和部署,那配合做這項工作的同事就會很重視,一定會把這項工作排在他所有工作的首位,這就是借助項目經理的權利來開展工作。
這個是以word文檔編輯的,我個人認為還是不錯的。有興趣的幫忙頂一下
造價工程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登記,在建設工程中從事造價業務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 1996年,依據《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77號),國家開始實施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1998年1月,人事部、建設部下發了《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實施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發〔1998〕8號),并于當年在全國首次實施了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荚嚬ぷ饔扇耸虏?、建設部共同負責,日常工作由建設部標準定額司承擔,具體考務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原則上只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 考試科目設置 考試設四個科目。具體是: 《工程造價管理相關知識》、《工程造價的確定與控制》、《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本科目分土建和安裝兩個專業,考生可任選其一,下同)、《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其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
造價工程師技術計量講義
我們這里已開始《全國注冊造價工程師考試》的報名工作。我打算報名。但聽說通過率很低,不知哪位高手能指點一二!另外我們這里還可以報考《四川省造價工程師》,請問別的省也有這種“省糧票”嗎?管用嗎??
對造假工程師極有幫助,大力推薦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造價工程師的注冊管理,規范造價工程師執業行為,提高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水平,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造價工程師,是指經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合格,并注冊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從事建設工程造價活動的人員。 未經注冊的人員,不得以造價工程師的名義從事建設工程造價活動。 第三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造價工程師的注冊管理工作,造價工程師注冊的具體工作可以委托有關協會辦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注冊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造價工程師的注冊管理工作。 特殊行業的主管部門(以下簡稱部門注冊機構)經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可,負責本行業內造價工程師的注冊管理工作。
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造價工程師的注冊管理, 規范造價工程師執業行為,提高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水平,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造價工程師, 是指經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合格,并注冊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從事建設工程造價活動的人員。 未經注冊的人員,不得以造價工程師的名義從事建設工程造價活動。 第三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造價工程師的注冊管理工作,造價工程師注冊的具體工作可以委托有關協會辦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注冊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造價工程師的注冊管理工作。 特殊行業的主管部門(以下簡稱部門注冊機構)經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可,負責本行業內造價工程師的注冊管理工作。 第二章 初始注冊 第四條 經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合格的人員,應當在取得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后三個月內,到省級注冊機構或者部門注冊機構申請初始注冊。 第五條 申請造價工程師初
一、制定計劃,認真落實,確保進度完成。 參加注冊造價師考試者大都是利用工作之余看書學習,要在不足四個月的時間內完成四門課目的學習任務,確實有些緊張。既不能因為時間短任務重而心里緊張,無所適從,也不能拿到書后束之高閣,不聞不問,憑運氣或作弊僥幸過關。應制定計劃,認真落實,按部就班地完成學業。 1、制定計劃 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工程造價管理相關知識》、《工程造價的確定與控制》、《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或安裝)》、《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四本培訓教材。教材緊緊圍繞執業資格考試大綱的要求,深入淺出地進行論述講解,知識結構合理,內容豐富。在學習時應至少看兩遍,第一遍對各章節的內容有個初步了解,無論《大綱》中要求熟悉、掌握的內容,還是了解的內容,都應該閱讀,產生總體印象??床欢牡胤揭膊灰プ〔环?,避免一個問題卡住,解決起來耽誤時間,影響進度口第二遍是重點把握,緊緊抓住每章節論述的主要問題去理解,把各知識點之間的內在聯系和區別摘清摘準,防止概念混淆,張冠李戴。 2、時間安排 要每天堅持l-
造價工程師考典2005較考典V6.0內容豐富,試用版可用時間破解軟件破解(本論壇可下載破解源程序),一定要試用前破解,不然試用期過后只有重裝系統才能用了。本人破解后使用不慎,造成了失效,墾求各位高手能像考典V6.0一樣弄些對付失效的補丁。另,時間破解軟件好像只支持考典中二個軟件的運行!
造價工程師考前輔導講義[1]一、主要內容 《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 二、重點難點: 1、 掌握組成內容。 2、 掌握附件中計算內容 3、注意區別新舊組成的調整。 關于印發《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通知 建標[2003]206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財政廳,直轄市建委、財政局,國務院有關部門: 為了適應工程計價改革工作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并參照國際慣例,在總結建設部、中國人民建設銀行《關于調整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若干規定》(建標[1993]894號)執行情況的基礎上,我們制定了《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以下簡稱《費用項目組成》),現印發給你們。為了便于各地區、各部門做好《費用項目組成》發布后的貫徹實施工作,現將《費用項目組成》主要調整內容和貫徹實施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費用項目組成》調整的主要內容: (一)建筑安裝工程費由直接費、間接費、利潤和稅金組成。 (二)為適應建筑安裝工程招標投標競爭定價的需要,將原其他直接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