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教一下,我們這里是個粘土心墻土石壩,安裝了沉降兼測斜管型號是GXG-768,內徑59mm,外徑70mm。從06年8月安裝以后開始觀測,根據觀測數據計算的累計壓縮量出現負值,是否正常?也就是說兩個沉降環之間的壓縮量出現了負值,這種情況如何解釋,請各位指點一下,先謝謝了!
我這個項目,業主不愿意出錢搞沉降觀測,請問那個規范有上沉降觀測由甲方委托具有資質的專業單位進行測量的?麻煩大家告訴我一下呀!
關于沉降觀測的有關規定
銅頭電站外部變形觀測報告書,2001 1995年9月
第一,具備獨立性。這里須區分構筑物、建筑物與房屋的關系。構筑物、建筑物、其他附屬設施共同構成了建造物。其中,建筑物與構筑物的分界是人們是否直接在內進行生產和生活。建筑物是人們直接在內進行生產和生活的場所,建筑物又分為房屋和其他建筑物。房屋與其他建筑物(如農村中的棚房、簡易房等)的區別在于是否符合房屋的法定構成要件(如層高、四至、圍護等)。構筑物、其他附屬設施是與房屋等建筑物相對的建造物,是人們直接在內進行生產和生活的場所。構筑物與其他附屬設施的分界在于是否附屬于房屋等建筑物,作為房屋一部分的煙囪、水塔等和建造在房屋內的豬圈、灶臺、倉庫等,一方面其已經作為房屋的附屬物,是使房屋具備滿足人們生產和生活需要功能的重要條件,但人們不直接在內進行生產和生活,應當屬于房屋的附屬設施;另一方面,房屋的所占用的土地與煙囪、水塔、豬圈、灶臺、倉庫等所占用的土地重合,若將這些附屬設施作為構筑物與房屋一并登記,將必然造成所占用范圍內的土地的重復登記。因此,獨立性是構筑物區別于其他附屬設施的一個重要標志。 第二,人們不直接在內進行生產和生活。人們不直接在內進行生產和生活是構筑物區別于房屋等建筑
剛開始工作,很多都不明白。處理流量250m3/h,斜板沉淀池是溢流堰出水,兩個之間鋼管來連接,該怎么選擇管徑?水位高差0.3m夠不夠?還有比如說一個管子分出四個分支,每個分支管徑可以跟主管一樣大嗎?還是怎么樣?謝謝!
遇到個問題,請大家個抒己見啊就是先施工底板,底板下面是沒有樁的,然后周圍開始打樁,那這個樁打下去會對已經施工好的底板產生哪些影響呢?講的越詳細越好,師傅要滿一頁的紙啊,真是難辦
今天有人問我煤棚算是建筑物還是構筑物,我肯定說是構筑物。但是這個煤棚是有頂部結構和外維護結構的。其實就是一個房子但是里面是堆煤的。我覺得有外圍護和整體建筑構造的,這種建筑應該是建筑物。但是有人說這個是構筑物。我上網查了建筑物和構筑物的區別,分別如下:建筑物通稱建筑。一般指供人們進行生產、生活或其他活動的房屋或場所。例如,工業建筑、民用建筑、農業建筑和園林建筑等。 構筑物一般指人們不直接在內進行生產和生活活動的場所。如水塔、煙囪、棧橋、堤壩、蓄水池等。 因此我有點迷糊了。。大家覺得這個應該是建筑還是構筑物呢
各位大師好,小弟遇到點困難,望各位指點: 現在我接觸得最多的是04S519圖集,但是 圖集里面的隔油池水封井最大管徑只有250,更大管徑的隔油池水封井就是非標的了嗎?但是我現在需要的是300~500左右管徑的隔油池,水封井,有沒有這種構筑物的圖集,有沒有大型石油化工給排水構筑物的圖集,求大師指點。感激不盡!
室外總有些構筑物,比如廣告牌,旗桿,小崗亭之類的,這些構筑物要不要做防雷呢?防雷規范規定了3類防雷,那像上面說的構筑物,怎么判斷其防雷的等級?[ 本帖最后由 mzwl2009 于 2011-4-12 12:02 編輯 ]
現在地下兩個水處理構筑物,其中一個是地下泵房,一個是一般的水池,它們壁厚都是400毫米,兩個構筑物距離很近,但不是同一個基礎,外壁距離是40毫米,請問我要有泵的吸水管從兩個墻壁中穿過,應該做什么樣的柔性防水套管呢?保證構筑物的沉降不影響我的吸水管。請大家積極發表建議,謝謝!
最近接到一個工程,9度區,13層,屋面上有個17米高的塔,這個構筑物和主樓怎么計算和定性,有無規范依據!
嚴格控制砼原材料和鋼筋的采購有效的控制砼溫度嚴格按照《水工混凝土施工規范》DL/T5144-2001進行施工按照設計規范進行圖紙設計
請問規范上是上面的截圖中說的一樣么?“現場移交樁”是指必須在施工紅線內的么?復測是測量現場移交樁的準確性么?
本帖最后由 csccbjs 于 2014-11-19 21:13 編輯 語隨著工業與民用建筑業的發展,各種復雜而大型的工程建筑物日益增多,工程建筑物的興建,改變了地面原有的狀態,并且對于建筑物的地基施加了一定的壓力,這就必然會引起地基及周圍地層的變形。為了保證建(構)筑物的正常使用壽命和建(構)筑物的安全性,并為以后的勘察設計施工提供可靠的資料及相應的沉降參數,建(構)筑物沉降觀測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愈加明顯。現行規范也規定,高層建筑物、高聳構筑物、重要古建筑物及連續生產設施基礎、動力設備基礎、滑坡監測等均要進行沉降觀測。特別在高層建筑物施工過程中,應用沉降觀測加強過程監控,指導合理的施工工序,預防在施工過程中出現不 均勻沉降,及時反饋信息,為勘察設計施工部門提供詳盡的一手資料,避免因沉降原因造成建筑物主體結構的破壞或產生影響結構使用功能的裂縫,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一 、規范中的相關規定 《建筑變形測量規范JGJ8-2007》規定: (1)建筑物沉降觀測應測定建筑物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
在一本江蘇省的資料填寫范例中看到這樣一段話:鑒于沉降觀測是一項技術性強、測量精度要求高的工作,以下工程的沉降觀測工作,除施工單位認真做好沉降觀測工作外,建設單位必須委托專業測量單位完成,需要進行沉降觀測的工程范圍:(1)重要的工業與民用建筑物(2)20層以上的高層建筑物(3)造型復雜的14層以上的高層建筑……請問這段話出自哪本規范呀?查了《建筑變形測量規范》、《工程測量規范》還有江蘇省的地方標準《建筑物沉降觀測方法》,都沒找到
20世紀中期到晚后時期基礎設施改善的大型計劃促成一種需要來建設地鐵,地下通道和其它地下構筑物方法不必中斷地面交通或者交通流。這樣就導致發展基于頂進技術的水平施工法。頂進法原來在60年代和70年代先前創建的。所開發的三種并至今還在使用的主要方法就是箱體頂進、超前支撐結構和模塊頂進。 箱體頂進現在仍舊在廣泛使用的最基本方法就是箱體頂進,就是位于靠近擬將安裝位置的始發臺上預制箱體構筑物給予頂進入土,而在敞開式盾構機內進行挖掘(參見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