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林業局關于印發《森林植被恢復費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退化森林的生態恢復與生態重建
生態修復中自然植被的恢復技術 所謂“自然恢復”就是無需(或盡可能不需)人工協助,只(或主要)依賴自然演替的力量來恢復已退化的生態系統。實踐證明,封閉森林或草原,使這些地區不受人類活動的影響,同時防止火災及雜草入侵,就能加強更新。這種方法可以縮短
大家好,我現在研究一個礦區植被恢復項目,急需論文《采礦廢棄地及礦區土壤植被恢復技術》,或是關于礦區植被恢復技術方面的資料。如果有請發給我,不勝感謝激!!!!郵箱:zhudaoju123@163.com
今做到一個礦山項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其總面積為15畝,工業廣場只占了2畝,堆渣場占了13畝,堆渣場位于一河道的河灘地上,再計算水土保持費時就納悶了,占這13畝河灘地的堆渣場該不該計算水土保持費呢?當地水保辦說,在那兒都應該收,所以應該把這13畝算上。但是《四川省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水土流失防治費征收管理辦法(試行)》上說在河道采砂的單位和個人不收取水土流失防治費。河道采砂不收,那么在河灘上堆渣收不收呢? 希望同仁們能給我個確定的答案
種 類 調運檢疫 產地檢疫
廣州確定垃圾費捆綁水費征收,你表示:支持、反對OR沒意見風傳多時的廣州垃圾收費改革終有定音。收費標準不跟用水量掛鉤,也不跟垃圾量掛鉤,還是戶籍人口每戶15元標準。昨日上午,廣州市城管委主任危偉漢接受南都記者專訪時透露,垃圾費收取方式由“上門收取”變成“捆綁水費征收”。相關方案報相關部門核定后,今年或可執行。此舉可使廣州市垃圾收費率提高一倍。
圣保羅商務大樓下的公園位于富裕的Vila Olímpia區,占地3.84公頃,包括一座公園以及一系列綜合體塔樓,中包含兩棟30層商業辦公塔樓,會議中心,咖啡廳,餐廳和大量景觀。景觀設計中展現大西洋森林的生態魅力,創造一個環境與建筑相結合的可持續生態系統。為了模糊基地的邊界,將公園和城市融合在一起,設計師在平面和立面上設置了一系列起伏的護欄,編織在景觀之中。
各位前輩好!小弟目前在一家快建成的污水處理廠上班,最近領導找我們討論這污水處理廠收費的問題,我廠處理一噸污水成本為1.6元(總成本),可水廠每噸水才2.5元,根本不可能給我們1.6元。這樣的話,我們廠簡直無法運行。領導的意思是向接入污水管網的企業先收一筆開通費,因為污水中50%來自工業廢水,可我覺得這辦法只能解決當前的資金危機。但我也想不出其他辦法,不知各位前輩能否幫我想想。
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60號 《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已經2006年1月24日國務院第12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6年4月15日起施行。總 理 溫家寶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一、懸掛和蔓生地被 主要是一些以藤蔓繁殖、生長旺盛的懸掛和蔓生植物大量栽植,作為建筑物墻面、擋土墻、石頭以及裸露山體的覆蓋物,不僅美化了環境,而且具有很大的生態功能,主要種類為迎春、常春藤、爬墻虎、凌霄、絡石等,它們均以生長快、管理粗放而被廣泛運用。 園內主干道兩邊的擋土墻幾乎都已被迎春覆蓋,在今年新辟的大象館至兩棲館路的擋土墻因路窄而改用常春藤懸掛。大紅山、黑風口等地的裸露山體也分別被常春藤、凌霄覆蓋,鳴禽館、東大門等建筑物的墻體邊均栽植了常春藤、爬墻虎,
煩請各位大神解答下萌新的疑問關于水保方案的可保護表土可恢復植被面積的概念 已知六項防治指標中已有相關定義 表土保護率:項目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闈內保護的表土數量占可剝離表土 總量的百分比。 做設計的時候以往一直按照和可恢復100%來進行設計,但現在當地主管單位不允許這樣設計了,需要可剝離表土的數量大于保護的表土數量,此時就有個問題,既然是設計水保方案肯定要達到100%,不然你就需要對為保護的表土數量另行說明,但是做設計時可剝離的表土在設計上肯定是全都剝離了的,實現應剝盡剝的原則,不然為何要留下一些可剝離的表土,雖然確實在實際情況中確實不能達到100%,但這畢竟是設計方案,走的是設計面積,同樣的問題也適用恢復林草植被面積,想問問大家做方案時是如何進行設計的,還有小于可剝離時如何進行說明的,謝謝
湖北省水資源費征收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水資源有效保護和統一管理,促進節約用水,保障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直接從地下或者江河、湖泊及水工程攔蓄的江河、湖泊水域內取用水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本辦法規定繳納水資源費。 下列取水免征水資源費: (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水塘、水庫中的水。 (二)家庭生活和零星散養、圈養畜禽飲用等年取用地表水水量在3000立方米以下、地下水水量在1500立方米以下的取水。 第三條 水資源費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分級負責征收。 (一)取用地表水,年取用水量1100萬立方米(含1100萬立方米)以上;取用地下水,年取用水量70萬立方米(含70萬立方米)以上;發電取用水,水(火)電廠總裝機在5萬千瓦(含5萬千瓦)以上的,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門征收。 (二)取用地表水,年取用水量在800萬立方米(含800萬立方米)至1100萬立方米的;
蘇州森林植物園、動物園、游樂園設計
為規范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保障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和建設,防治水污染,保護環境,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省住建廳日前印發《江西省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征收對象:污水處理費按照“污染者付費”原則,由排水單位和個人繳納。污水處理費一般應當按月征收,并全額上繳地方國庫。 征繳范圍:凡設區的市、縣(市)和建制鎮已建成污水處理廠的,均應當征收污水處理費;在建污水處理廠、已批準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議書的,可以開征污水處理費,并應當在開征3年內建成污水處理廠投入運行。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放污水、廢水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稱繳納義務人),應當繳納污水處理費。 征收標準:污水處理費按繳納義務人的用水量計征。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用水量以水表顯示的量值為準。使用自備水源的單位和個人已安裝計量設備的,其用水量以計量設備顯示的量值為準;未安裝計量設備或者計量設備不能正常使用的,其用水量按取水設施額定流量每日運轉24小時計算。繳納義務人不繳納污水處理費的,按照《城鎮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草案)》,條例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后,由國務院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