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英國土木工程師學會首次發(fā)表《設計與施工合同條件》,在道路、橋梁、房建主體工程等傳統的土建工程上應用,2001年修訂出版第2版,取得更加廣泛的應用。 一、合同特點 設計與施工合同條件與“業(yè)主-設計-監(jiān)理-施工”和“計量支付”的傳統合同條件,在內容上有重大的原則區(qū)別,其主要特點包括: (一)業(yè)主負責制訂項目的設計要求和施工規(guī)范、工程質量標準、總體工程進度和階段進度目標,在合同文件中專門有《業(yè)主要求》一章,明確規(guī)定這些具體的技術和管理要求。業(yè)主根據《業(yè)主要求》評審投標文件、驗收階段性工程、分期撥付合同款項和組織竣工驗收全部工程。 (二)承包商一般是由施工承包公司與設計單位共同組成的聯合體,根據《業(yè)主要求》的規(guī)定負責工程的設計和施工,對所有設計和施工成果承擔責任。施工圖設計預算由承包商在投標報價時編制,經過業(yè)主審查批準作為合同總價中標,采用“合同總價包干、按進度付款”的總價支付方式。一般不采用傳統的“單價合同、計量支付”,以避免承包商在設計時選用利潤率最大化的單價結構和設計方案。 (
對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幾點看法 目前,隨著建筑市場的進一步擴大和開放,建筑企業(yè)所追求的目標不僅是質量好、工期短、業(yè)主滿意,同時還追求投入少、產出大,企業(yè)獲利豐厚的建筑產品。為此,企業(yè)必須加強對施工項目進行科學管理,而在施工項目管理過程中,合同管理是最重要的環(huán)節(jié),是整個管理過程中的核心。 合同形成的過程分兩步:第一步是投標取得合同資格,第二步是通過談判進行簽約。在這個過程中,作為承包商主要通過分析招標文件進行投標報價、按時交送招標書、與業(yè)主進行談判商談合同條款的各個細節(jié)問題、修改合同文本、雙方達成共識后簽訂合同書。合同一旦形成,將作為雙方日后必須履行的約束。因此,承包商應十分重視這一過程,充分考慮有利因素,力求使雙方責權利關系平衡,沒有苛刻的單方面約束性條件。結合多年的工作經驗,下面我談幾點看法: 一、投標取得合同階段 投標報價是取得合同的關鍵,也是合同的主要組成部分。報價應考慮兩方面因素:一方面包含承包商為完成合同規(guī)定義務的全部費用和所期望的工程利潤,應該采取有利的報價,另一方面由于參加投標競爭的
一 工程量清單形成過程
在一級建造師建設工程當中,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是權力與義務的明確體現與執(zhí)行依據,在工程糾紛當中也起著調節(jié)的意義。 (一)調解的意義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爭議調解中,除以上三種形式的調解,還可以根據我國建設市場培育和發(fā)展的具體情況,實施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爭議社會(民間)調解。 (二)調解的組織 在國際上,一直存在著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爭議的社會(民間)調解。國際上通行的《PIDIC施工合同條件》(1999年第1版)中,其《通用條件》的第20.2款就規(guī)定,爭議應由爭議裁決委員會裁決。這個爭議裁決委員會(DAB),實際上就是一個合同爭議的社會(民間)調解組織。在《PIDIC施工合同條件》中規(guī)定,雙方應在投標書附錄中規(guī)定的日期前,任命一個DAB。DAB應按投標書附錄中的規(guī)定,由具有相應資格的一名或三名人員(成員)組成。如果雙方發(fā)生了有關或起因于合
廣東省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通用電子版)06年版,到目前為止都是采用這個版本的。
A4 工程招投標及承包合同文件
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示范文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承包人(施工總承包人或專業(yè)工程承(分)包人): 勞務分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 (以下簡稱為“發(fā)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yè)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 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 發(fā)證機關: 資質專業(yè)及等級: 復審時間及有效期: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范圍: 提供分包勞務內容: 3、分包工作期限
33-3 工程承包合同確定中標人后,中標人應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和招標人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明確當事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合同一經生效,即具有法律約束力。按國際慣例,施工承包合同文件應包括中標單位的投標書及其附件、合同協議書和合同條件,招標單位接受投標函(即中標通知書),設計圖紙、工程說明書、技術規(guī)范和有關標準,工程量清單和單價表,合同履行過程中一切往來函電、傳真,以及設計變更記錄等全部書面材料。33-3-1 國內工程施工合同我國國內工程施工合同使用建設部于1999年12月印發(fā)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即1991年3月印發(fā)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的修訂版本。修訂本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三部分和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及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書3個附件組成,摘要如下:第一部分 協議書發(fā)包人(全稱):承包人(全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
城西污水處理廠運營承包合同書
甲方:江門市和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由于工程進展的需要,甲方擬將 結構及水工 工程交給乙方以包工不包料(除模板工程外不包主材)的形式進行施工,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件的施工合同。一、承包工程項目:1、工程項目名稱: 滘北經濟聯合社商住樓 2、工程地點: 江門市江海區(qū)江海一路與活力路交叉處 3、承包范圍:現有圖紙以及圖紙會審記錄、設計修改、工程聯系單內所有的結構及水工工程,自圖示基礎及以上包括基礎墊層土方平整、墊層、基礎、主體、女兒墻、屋面造型、構造柱、過梁、壓頂、結構線條、飄板、花架、化糞池等的鋼筋制安、模板制安、砼、水工(砌磚、抹灰、外墻磚、地面磚、內墻磚、踢腳線、平立面水泥砂漿層、安裝葫蘆瓶、防水工程保護層、防水工程找平層、層屋面瓦、安裝室內PVC排水管、室外排水系統、等泥水工工程)所有項目。4、承包方式:1) 由乙方包工、包工期、包自用施工工具、包質量、包安全、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驗收。2) 由甲方提供鋼筋、電焊條等主材材料,乙方自備鋼筋
前段時間由于合同條款不細吃了業(yè)主一個啞巴虧,現在只有到我們自己的網站求助各位專家,能否提供一個詳細鋼結構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給我做參考,謝謝!
這是一份關于我們搞搞設計與施工的人員必須要了解的東西,特別是對想成為項目經理的人是必不可少的。本文是對FIDIC合同條款的解讀,因FIDIC合同條款太多,再此不便全發(fā),有要用的人員我可以發(fā)給你,電子版的。
請問哪位大俠有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的范本?就是合同里面包括設計跟施工的具體內容,設計跟施工一起進行的的合同。希望有的朋友發(fā)點上來。謝謝大家!
施工用各工種承包合同樣板,施工的同仁們會有點用
建筑結構工程施工百問[1].part1
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合同(乙種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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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先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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