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新人,在做樁基承臺設計時遇到的問題,求大神們指點。 承臺的高度主要是由沖切控制,但是沖切公式的左端不僅與承臺高度有關還與沖切破壞椎體一半的有效高度有關。 換句話說還與承臺尺寸有關,而承臺尺寸主要是由最小樁間距與樁邊間距控制。 那么個人理解承臺高度與最小樁間距,同時影響沖切。那么當沖切滿足設計要求時,增大樁間距會減小承臺高度。請問各位大神在設計時是如何把控承臺高度與最小樁間距之間的關系的? p.s.以上是個人理解,如果有不對的地方還望大神批評指正。
35kv設備室外布置,采用的軟導體母線,那么門型架構的高度是怎么確定的呢,看到有7.3米的,有5.5米的。這個選擇的依據是什么啊
看構造手冊,次梁L/8,主梁L/6,但是具體的時候我們工程師大概是去L/4,請問大家具體是怎么確定?雖然很膚淺,還請大家指教..
室外樓梯或陽臺的欄桿高度,根據圖集是欄桿加翻口共1150mm,是否有強制性規范規定如果翻口面寬大于250mm,欄桿高度從翻口面算起1150mm。如果那位前輩知道,請幫忙解答,謝謝!
手上一個項目高度130m,水系統沒有設計板換或者中間水箱,立管從-1層直接到頂,請問,這樣設計有問題嗎?水泵的承壓能夠滿足嗎?
我遇到了如下問題,在一份建筑說明中,樓面做法高度不一樣,這該怎么辦?1. 客廳飯廳:1,現澆鋼筋混凝土板清理干凈刷素水泥漿一遍2,30厚1:4干硬性水泥砂漿面撒素水泥3,20厚大理石板鋪平拍實白水泥擦縫,總厚402. 臥室.多功能房:1,現澆鋼筋混凝土板清理干凈刷素水泥漿一遍 2,22厚1:2.5水泥砂漿找平層,3,12厚XPS擠塑聚苯乙烯板墊層,4,16厚木地板 總厚503. 工人房:1,現澆鋼筋混凝土板清理干凈刷素水泥漿一遍,2,25厚1:4干硬性水泥砂漿面撒素水泥,3,8厚地磚鋪平拍實白水泥擦縫 總厚334. 主人房:1,現澆鋼筋混凝土板清理干凈刷素水泥漿一遍,2,30厚1:2.5水泥砂漿找平層,3,地膠,4,地毯 總厚30加上地膠地毯的厚度.5. 廚房,1,鋼筋混凝土板 清理干凈刷素水泥漿一遍,2,35厚1:2.5 水泥砂漿摻3%防水劑找平層,3,5厚瓷磚膠,4,8厚地磚,白水泥擦縫 總厚486. 衛生間1)衛生間沉箱部分鋼筋混凝土板,表面清理干凈15厚1:2水泥砂漿摻假3%防水劑找平層
室內雨水管灌水試驗具體應該怎么做,是分層做還是按立管高度做?有時立管上部接有2個雨水斗,又該如何做?雨水管承壓塑料管按什么壓力等級選用?困惑,誰能告訴一下。
我在做廊架時(如圖)是用先后將前后弧線等分為相同段數后兩點連線后畫出的,這樣似乎太麻煩了,請問大家有沒有好的方法,例如me命令,但是它的排列卻無法達到對稱效果,望高手指點一二,謝謝了
我是新手 對于規范有很多不理解的地方我這個帖子就專門針對建筑規范 如大家有哪里不清楚 理解或覺得矛盾的地方就提出來 大家在回答的時候 在前面加上“回答X樓:” 這樣看帖的人就會很快找到問題 好了 我是一樓 我的問題是這個: 在2009版的《全國民用建筑工程設計技術措施》中第2.3.2規定 :在除特殊地區(機場,文物保護等)外,其建筑高度,平頂房屋按其建筑外墻散水處至屋面面層計算,如有女兒墻,按女兒墻頂點計算;坡屋頂按建筑外墻散水至建筑屋檐和屋脊平均高度計算。在《民用通則》中也是如此規定的,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01版中:建筑高度為室外地面到其女兒墻或檐口的高度。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06年版中:建筑高度,坡屋面至檐口,平屋面(包括有女兒墻)至屋面面層。 我想問下到底哪一個才是正確的 我說的是建筑高度也許很幼稚 但我很迷惑了很久 望前輩給新手一點……
請問打?????樓梯垂直高度如何計算
本帖最后由 jcst123 于 2014-2-18 00:45 編輯 跌水高度,如何直接輸入數值?而不是問是否跌水、并要輸入井底高度
現在有一個三層小學的砌體工程需要設計 結構主材為 混凝土多孔磚 層高為3600 建筑凈高要求是3000 樓面面層為100 跨度為6600 我想知道做500的梁可不可以 我現在選擇了一個300X500的梁 配筋? 撓度? 裂縫? 我想知道是否有前輩曾經做過這樣的梁
腹板的高度從什么地方算起?是從1到模板底部,還是從2到模板底部?
《高規》3.3.1中最大適用高度,當為甲、乙類建筑時,且不是一類場地,是不是要按照提高一度查最大適用高度。表3.3.1的注3規定甲類時,應提高一度,沒有說乙類也提高一度。看這字面意思我理解是甲類提高一度查表,乙類不提高。但是《高規》3.9.7及規范條文寫到甲乙類提高一度確定抗震措施時,房屋高度超過提高一度后的最大適用高度,這不是相互矛盾嗎。乙類不是不用按照提高一度查表嗎?求大神指導
最近在一個工廠安裝工業壁扇,引出一個問題:壁扇安裝高度基準的確定。查規范:壁扇下沿安裝高度不宜低于1.8米。請問:1.8米是指壁扇基座的下端沿、防護罩的下沿還是掛鉤的安裝位置(民用壁扇)?以前安裝民用壁扇,多取基座(底座)下沿,現在工業壁扇的底座造型多樣,還真不好確定了。
各類規范對“建筑高度”的認定
關于住宅躍層水箱設置高度問題:《新消規》7.4.15條規定“躍層住宅.....的室內消火栓應至少滿足一股充實水柱達到室內任何部位,....”,其條文解釋“住宅戶內躍層....是兩層的建筑均可視為是一層平面”。現有一二類高層住宅,頂層躍層。 1、僅在躍層下層設置消火栓,躍層上層可借用此栓,那么屋頂水箱的設置高度怎么確定?5.2.2.2規定“水箱設置的高度應是其最低有效水位滿足水滅火設施最不利點處0.07MPa的靜水壓力,是否只要滿足此栓靜水壓力不低于0.07MPa即可? 2、躍層上層設置一個消火栓,是否要滿足此栓靜水壓力不低于0.07MPa? 以上兩種方法如果都可行,那么就出現矛盾,第一種方案顯然沒有第二種方案嚴謹。但僅就規范要求,以上兩種貌似都不違反規范。倘若第一種方案不可行,那么規范5.2.2規范是否我理解錯誤?
給大家轉載一個技術資料。 板柱結構是一種經常被采用的結構體系,它具有不少優點,如施工支模及綁扎鋼筋較簡單,結構本身高度較小,可以減少建筑物的層高,從而降低建筑物的造價等等,但由于此種結構在遭受較強地震作用時,其板柱節點的抗震性能不如有梁的梁柱節點,此外,地震作用產生的不平衡彎矩要由板柱節點傳遞,它在柱周邊將產生較大的附加應力,當剪應力很大而又缺乏有效的抗剪措施時,有可能發生沖切破壞,甚至導致結構的連續破壞。因此,新的抗震規范對于板柱-抗震墻結構的適用高度,作了較嚴格的規定。但是,實際工程中,對于板柱結構還是有大量要求的,本文目的,是想提供一些措施,使板柱結構可以建筑得更高一些,以滿足實際需求。
按照一般通俗的講法,假設一高層中的某層剪力墻,層高即墻高3m,墻厚200mm,L型墻,兩段墻肢均長2m,墻長4m。那么該如果理解這層剪力墻的截面高度、截面厚度、截面長度這三個概念呢,我的理解,墻肢的截面厚度為200mm,墻肢的截面高度2m(以單肢考慮)、2000/200=10>8即不為短肢,墻肢的截面長度為3m。可知墻肢的截面高度與截面長度與通俗理解是相反的,即墻肢截面高為通俗墻長,墻肢截面長為通俗墻高。附短肢墻與異形柱的區別截面尺寸:柱:H/B < 3;(單肢)異形柱:H/B <4;(一般柱肢數≤兩肢)短肢剪力墻:4 < H/B < 8; (墻肢數≤兩肢)剪力墻:H/B >8。(不限)當有大于兩肢的短肢墻或異形柱時,盡管各肢的長寬比符合要求,也宜按墻輸入、設計。但在高規7.1.2提到,”各墻段的高度與墻段長度之比不宜小于
最近手算了一棟樓的獨立基礎,發現其高度是由剪切控制的,再看看規范,很明顯,沖切力是45度以外的基底反力生成,而剪切力是筑底或者變界面的底板垂線到基礎邊緣的基底反力形成,很明顯剪切力比沖切力大(對同一基礎,再看其承載力沖切承載力比剪切承載力大,那不就是由剪切控制,跟我的計算結果也吻合,但這和我們的常理,高度由沖切控制矛盾,請大家解惑,不甚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