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剛從事結構設計不久,設計一個兩層的車間,建筑總高15米,底層8米,第二層7米,樓面活載每平方米5kN,正規出圖的。同事說曾經他做過類似項目,當地審圖公司的意見說要做樁基礎。但是我翻樁基規范沒說明打樁和建筑物高度有關,求各位前輩指教。謝謝了
建筑設計說明里面有建筑高度19.35m,消防高度為18.10m,那么我們在報建的時候到底是按哪個高度呢?報規劃局是按照哪個高度來報,報消防局是按照哪個高度來報呢?
剖面圖——在適當的部位將建筑物從上至下垂直剖切開來,令其內部的結構得以暴露,得到該剖切面的正投影圖 。 建筑物的標高系統——將建筑物底層室內某指定地面的高度定為±0.00,單位是米(m)。高于這個標高的為正標高,反之則為負標高。建筑設計人員獲得的基地紅線圖及土質、水文等資料所標注的都是絕對標高,在設計時涉及建筑物的各部分都應當換算為相對標高進行標注,以免混淆。 2.1 建筑物各部分高度的確定 視線無遮擋要求和剖面形狀的關系 體育場館觀眾席地面的升起應使觀眾的視線不受遮擋 高大的宮殿式宴會廳顯得豪華卻不親切 學校教室的采光方式 居住空間的尺度宜人 2.2 建筑物層數和總高度的確定● 在民用建筑中:公共及綜合性建筑超過24m的,除了單層的以外,均為高層建筑 。住宅建筑層數
建筑設計說明里面有建筑高度19.35m,消防高度為18.10m,那么我們在報建的時候到底是按哪個高度呢?報規劃局是按照哪個高度來報,報消防局是按照哪個高度來報呢?
本帖最后由 嘉琳一菲 于 2016-9-18 18:56 編輯 請教一下各位專家,一般構筑物如亭子,雕塑,景墻等類似不是很高的構筑物,在算上庭院燈。大概多高時需要增加防雷設施呢?又根據2015版的城市道路照明設計規范,條紋說明6.1.7條肩上傳圖,條文中說是根據相關規范。但請問各位專家。是哪本規范里面有??目前已只的只有建筑物防雷規范3.0.4中第四條,15米以上劃分的只是孤立的煙囪之類的。
最近接了一個輸水管道工程,需要跨越鐵路、高速公路、通訊光纜、一個較寬的明渠,管道是雙管,設計流量在10m3/s以上,請教各位高手,跨越建筑物如何處理?
建筑物的體積大家是計算的?高度是算到屋頂還是女兒墻頂,面積是建筑面積吧!一個兩層的小樓,一二層都是大會議室,大空間,只有4800立方米, 可不設消防栓嗎
手上一個項目高度130m,水系統沒有設計板換或者中間水箱,立管從-1層直接到頂,請問,這樣設計有問題嗎?水泵的承壓能夠滿足嗎?
我是新手 對于規范有很多不理解的地方我這個帖子就專門針對建筑規范 如大家有哪里不清楚 理解或覺得矛盾的地方就提出來 大家在回答的時候 在前面加上“回答X樓:” 這樣看帖的人就會很快找到問題 好了 我是一樓 我的問題是這個: 在2009版的《全國民用建筑工程設計技術措施》中第2.3.2規定 :在除特殊地區(機場,文物保護等)外,其建筑高度,平頂房屋按其建筑外墻散水處至屋面面層計算,如有女兒墻,按女兒墻頂點計算;坡屋頂按建筑外墻散水至建筑屋檐和屋脊平均高度計算。在《民用通則》中也是如此規定的,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01版中:建筑高度為室外地面到其女兒墻或檐口的高度。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06年版中:建筑高度,坡屋面至檐口,平屋面(包括有女兒墻)至屋面面層。 我想問下到底哪一個才是正確的 我說的是建筑高度也許很幼稚 但我很迷惑了很久 望前輩給新手一點……
以前一直理解為室外地面至主要屋面頂,邱蒼虎老師說跟嵌固端的選擇有關:如地下二層頂板做為嵌固部位時,建筑物高度H應算至地下二層頂板。這個跟抗震等級的確定有很大的關系,不知道各位是怎么理解的?[ 本帖最后由 jiangf818 于 2010-9-5 20:44 編輯 ]
知道青島的雷暴日,及雷擊次數,怎樣算建筑物的高度?如:上海 雷暴日為32.2 當N=0.012時 建筑物高度為2.42米其中2.42米是怎么算出來的?請各大蝦指教一下。。。謝謝
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 50057-20104.3.9 高度超過45m的建筑物,除屋頂的外部防雷裝置應符合本規范第4.3.1條的規定外,尚應符合下列規定:1 對水平突出外墻的物體,當滾球半徑45m球體從屋頂周邊接閃帶外向地面垂直下降接觸到突出外墻的物體時,應采取相應的防雷措施。2 高于60m的建筑物,其上部占高度20%并超過60m的部位應防側擊,防側擊應符合下列規定: 1)在建筑物上部占高度20%并超過60m的部位,各表面上的尖物、墻角、邊緣、設備以及顯著突出的物體,應按屋頂上的保護措施處理。 2)在建筑物上部占高度20%并超過60m的部位,布置接閃器應符合對本類防雷建筑物的要求,接閃器應重點布置在墻角、邊緣和顯著突出的物體上。
剛才讀了一個帖子,討論配電所高度問題。但是在下認為作者遇到的地下室,梁下只有2.8米,連橋架也無法布置。根據GB50054-2011,第7.16.13和7.6.16,橋架距地需要2.5米,上部距離梁0.3米,加起來就有2.8米,另外橋架還有厚度。這個地下室梁下高度有問題啊,不知大家平時梁下高度至少需要多少?
如題,高層住宅,周圍是地下車庫,達不到《基規》5.1.4條“在抗震設防區,除巖石地基外,天然地基上的箱形和筏形基礎其埋置深度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5” 如何兩側的地下車庫頂不覆土,是不是,更達不到《基規》要求的1/15了? 哪位高手,不吝賜教,多謝了
如題,高層住宅,周圍是地下車庫,達不到《基規》5.1.4條“在抗震設防區,除巖石地基外,天然地基上的箱形和筏形基礎其埋置深度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5” 如何兩側的地下車庫頂不覆土,是不是,更達不到《基規》要求的1/15了? 哪位高手,不吝賜教,多謝了
朋友做設計的,我做施工的有些管我們為了節省要去掉,他給我說,不行,說是老師傅說的,還說那老師傅是權威到底預留這些管有啥作用啊,哪些可以去掉謝謝各位了~
請教各位大師,不知道建筑的危險等級是如何劃分的。我知道規范上有,但是就是理解不是很透徹,希望各位大師多多指教。本人現在遇到一個8層樓的酒店,建筑高度為29米,有兩個樓梯。我設計每層兩個消火栓箱,室外在市政消火栓保護范圍內。我是按輕危險級來設計的,不知道對不對。大家幫我看看。我的消火栓設計流量為10L/s,噴淋按15L/s不知道這個參數可以嗎?屋頂還設計了一個消防水箱18立方。還有消防水池怎么做,水泵選什么樣的?
1.《民用建筑設計通則》規定4.3 建筑高度控制 4.3.1 建筑高度不應危害公共空間安全、衛生和景觀,下列地區應實行建筑高度控制:1 對建筑高度有特別要求的地區,應按城市規劃要求控制建筑高度;2 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物,應根據道路的寬度控制建筑裙樓和主體塔樓的高度;3 機場、電臺、電信、微波通信、氣象臺、衛星地面站、軍事要塞工程等周圍的建筑,當其處在各種技術作業控制區范圍內時,應按凈空要求控制建筑高度;4 當建筑處在本通則第1章第1.0.3條第8款所指的保護規劃區內。注:建筑高度控制尚應符合當地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專業部門的規定。4.3.2 建筑高度控制的計算應符合下列規定:1 第4.3.1條3、4款控制區內建筑高度,應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建筑物和構筑物最高點的高度計算;2 非第4.3.1條3、4款控制區內建筑高度:平屋頂應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其屋面面層或女兒墻頂點的高度計算;坡屋頂應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計算;下列突出物不計人建筑高度內:1)局部突出屋面的樓梯
這是本人根據多年的設計及施工觀察的心得,寫出來提供大家參考,歡迎轉貼,但是請務必注明出處。同時歡迎大家提出看法討論。本人對本文保有最終的知識產權。一. 前言在所有建筑物的質量問題上,漏水可能是最普遍的,而且跟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建筑物的用材無關,只要是建筑物都有可能發生漏水,而且目前在中國,這個現象非常的普遍。二. 漏水位置發生漏水的地方,基本上從基礎到屋面,從外到里都有。沒有地下室的建筑物,如果地下水位高,處理不當,地板照樣會漏水滲水。有地下室的,防水措施不當,不論地下水位高低,都有漏水的可能,只是機率大小不同而已。外墻面,從一般的外保溫加涂料系統,到貼瓷磚,幕墻系統,都存在漏水可能。屋面更是,不管是平屋面,上人或不上人。坡屋面,掛瓦或用彩鋼板,漏水機率更高。室內最常發生的地方,無外乎浴室。三. 產品與問題科技的進步,讓我們對防水材料的選擇多了很多。從前的瀝青,油毛氈已經漸漸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高分子防水涂料,防水卷材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