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分配傾覆力矩計算框架柱附加軸力的時候,抗震墻的有效側向剛度是否也如同分配剪力時進行折減?昨天做09年真題的時候發現計算傾覆力矩時沒有折減,大家對這條怎么理解,是否也同樣折減呢?感覺這個題很容易考
《抗規》7.2.4條3款規定底層框架-抗震墻剪力全部由該方向抗震墻承擔,二7.2.5條1款1項規定抗側力構件有效側向剛度分配,這個怎么理解,指南上說的是抗震墻第一道防線開裂后才用7.2.5條,但是做題中怎么判斷呢,還是有別的考慮?
底框結構,抗震設計規范7.1.8規定:上部的砌體墻體與底部的框架梁或者抗震墻,應對其那上部墻體與底部的框架梁或者抗震墻不對其的墻體,在建模時是不是應該在下面加次梁,并輸入墻體荷載建模(當作隔墻輸入)???
底框結構八底區疑問:底框部分除了砼抗震墻承擔地震力外,磚墻是否承擔地震力?PMCAD中是否要輸入底層框架中滿足抗震要求的填充磚墻。
框架底部傾覆力矩>50%時,抗震等級按框架結構的框架確定抗震等級 但軸壓比應該還是應該按框架-抗震墻中的框架確定,只是把框架的抗震等級提高了
針對底部框架-抗震墻結構的計算,介紹了采用PKPM系列軟件的計算步驟和方法、計算采用的合理參數,以及計算結果的查看方法。
框架-抗震墻結構的傾覆力矩問題我在做一個11層的框剪,37米,7度地區,剪力墻暫時設在電梯和樓梯附近,總工要求把剪力墻的抗傾覆力矩調到50%以上,以使框架柱的抗震等級可以為3級,對于抗規: “6.1.3 鋼筋混凝土房屋抗震等級的確定,尚應符合下列要求:1 框架-抗震墻結構,在基本振型地震作用下,若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傾覆力矩大于結構總地震傾覆力矩的50%,其框架部分的抗震等級應按框架結構確定。。。”,請問,剪力墻的抗傾覆力矩大于50%是每層都要,還是僅下部某幾層要,還是各層的累加總和大于50%(如:下面5層剪力墻占60%,上面6層占45%,總和大于50%)呢?
本帖最后由 tophxl 于 2014-4-5 10:17 編輯 某三層商業框架,開間8米,進深10.5米,層高分別為5.5,5.3.3,7度區,加速度0.15g,采用純框架的話,滿足位移需要很大柱子,想設置少量抗震墻來增加剛度,即做成《抗規》6.1.3條所說的設置少量抗震墻的框架結構。但現在在結構的四角稍微設置了少許抗震墻,框架部分所承擔的地震傾覆力矩就小于50%了,如果減少墻長,則位移又不滿足了,如果增加柱子截面,又違反了做少墻框架的初衷,請教大俠怎么來解決這個問題?平面布置:框架部分所承擔傾覆力矩:
問題補充:各位老師,請問一,框架—抗震墻結構就是框架-剪力墻結構嗎?二,和框架-核心筒結構的區別是什么,在構造上有何不同?謝謝
底部框架-抗震墻結構的設計(PKPM).rar
現在做以兩層的框架商業樓,柱間距特別的大,當我把柱截面設為400x400時,柱梁基本已經滿足要求,然而結構整體在地震情況下的位移不滿足抗震要求,能不能在框架的適當部位增設磚砌抗震墻啊,我試算了一下,增設很少的片體磚砌墻就可以滿足抗震要求.也不知道這種做法可以嗎,特拿出來,希望大家幫忙解決一下!!!當然,增大柱截面是可以滿足抗震要求的,然而,我總覺的太浪費,得不償失啊!!!
<<建筑抗震設計規范>>強制性條文第7.1.8條第5點規定:底部框架-抗震墻房屋的抗震墻應設置條形基礎、筏式基礎或樁基礎.現碰到一工程實例:底部一層,上部三層,底層抗震墻為磚墻,地勘報告建議基礎類型為柱下獨立基礎形式(地基土層為粘土,承載力達250PKa),與"強條"中的要求有不同.請問:底部框架-抗震墻的基礎形式可以為獨立基礎嗎?如果可以采用,是否要在抗震墻下部設置條形基礎或樁基礎?如果可以,就存在一個建筑中有兩種類型的基礎形式,于結構整體沉降不利.如全部采用條形基礎,則基礎工程造價會有所上升,相比之下,什么做法比較好呢?歡迎參加討論!
當抗震設防烈度為8度及以上時,上部荷載不折減,按100%作用在托梁上,托梁配筋與普通梁一樣按受彎構件計算. 當6.7度(0.1g.0.15g)時,上部荷載可考慮乘折減系數,此時托墻梁配筋與普通梁一樣按受彎構件計算,因此,輸入的折減系數不應太小,一般可輸入0.7~0.9,但不應少于四層荷載值. 也可將折減與墻梁同時勾選.程序根據砌體規范7.3.2條判斷框架梁和過度層墻體是否符合墻梁的一般規定,對符合規定的框架梁和框支墻體按墻梁設計,對不符合規定的框架梁或框支墻體不考慮墻梁作用,在不滿足墻梁的條件下,程序按折減去處理,但一般不考慮框架柱的邊框作用. 關于底框-抗震墻結構剪力墻間距要求: 8度時不超過15米 7度時不超過18米 6度時不超過21米 底框磚房單片墻的有關規定: 單片剪力墻的高寬比應在1~4之間,使之為剪彎變形.當高寬比小于1時,一般稱為低矮剪力墻,低矮剪力墻的抗側剛度和承擔的地震剪力較大,變形和耗能能力差,破壞形式為剪切破壞,一旦墻體開裂或喪失承載能力,將對其他抗側力構件產生不利影響.
某底層框架-抗震墻結構的加固設計與施工
規范規定“置少量抗震墻的框架結構,其框架部分的地震剪力值,宜采用框架結構模型和框架-抗震墻結構模型二者計算結果的較大值”。請問對框架部分按純框架模型計算配筋時是否要不剪力墻刪除,如果要刪除有可能有的控制性參數不能滿足規范,是否需要調整模型,使其滿足規范?如果需要調整滿足規范,那也就沒必要設置少量抗震墻了,疑惑,等待高手解惑!
請問,抗規7.2.4 底部框架-抗震墻砌體房屋地震剪力設計值乘以增大系數1.2~1.5,那還要不要乘以3.4.4-2中“剛度小的樓層的地震剪力應乘以不小于1.15的增大系數”中的1.15啊??
圖紙簡介: 本說明采用國標圖集編寫,適用于底部框架抗震墻結構。歡迎大家下載,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投稿網友: yfan1989 上傳時間: 2013-03-08
1,過渡層的底板應該采用現澆鋼筋混凝土板,板厚不應小于120mm,并應少開洞、開小洞,當洞口尺寸大于800mm時,洞口周邊應該設置邊梁。 2,其他樓層,可采用裝配式鋼筋混凝土樓板或采用現澆鋼筋混凝土樓板。 3,在過渡層底板和頂板處應設置混凝土圈梁。其他樓層,采用裝配式鋼筋混凝土樓板時應該設現澆圈梁,采用現澆鋼筋混凝土樓板時允許不另設圈梁,但樓板沿墻體周邊應加強配筋并應與相應的構造柱可靠連接。
求助大神!下面這個問題很不能理解規范的意圖。抗震規范中關于砌體的7.2.4條的第三款:“底層或底部兩層的縱向和橫向地震剪力設計值應全部由該方向的抗震墻承擔,并按墻體的側向剛度分配”。這是黑體字,強條。但是下面7.2.5條的第1款:“框架柱承擔的地震剪力設計值,可按各抗側力構件的有效側向剛度比例分配確定,有效側向剛度的取值,框架不折減,墻體折減。”這兩條該怎么互相去理解呢?前條說全給墻體承擔,后條又說按照抗側力構件來分配。地震剪力到底該如何分配?
8.1.1 本章適用于普通磚、多孔磚(包括燒結、混凝土多孔磚)和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包括配筋混凝土空心砌塊)等砌體承重的多層建筑、底層或底部兩層框架-抗震墻砌體建筑的隔震設計。 8.1.2 多層砌體建筑和底部框架-抗震墻建筑采用隔震設計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優先采用橫墻承重或縱橫墻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