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一個請教各位前輩,這地方的打算弄配筋砌體,但對配筋砌體不怎么熟,墻豎向截面配筋面積到底是怎么回事,該怎么配筋,然后怎么在施工圖上表示出來呢
關于框架核心筒結構與剪力墻結構的抗震措施有幾點不解:1、按新抗規60米以上~130米框架核心筒結構的筒體剪力墻抗震等級比相應框剪結構的剪力墻抗震等級高一級,有必要嗎?2、框筒的結構布置比框剪要求嚴格,且整體剛度更好,60-130米時反而要比框剪結構的抗震措施嚴格,沒道理;3、框筒的抗震措施嚴格是為了許用高度比框剪結構更高。
老板給的第一個項目七層磚混結構進行抗震演算天呀,大片大片的紅色怎么辦呀???一般調整的方法有那些,還請前輩指點指點!!!
請教各位大神一個問題:《抗規》6.1.3條1款和《高規》8.1.3條3(條文說明)、4款中關于抗震墻的抗震等級應如何區分理解啊? 中說底層框架部分的傾覆力矩與《高規》中框架部分的傾覆力矩是一致的嗎?Ps:新手發帖,請多關照!{:1_105:}
求教:短肢剪力墻結構按照高規要求,計算應比普通剪力墻結構提高一級,在PKPM里會自動提高一級計算嗎?例如:在抗震等級輸入"二級",結構形式輸入"短肢剪力墻",那么PKPM會按一級計算嗎?
本人設計一高層住宅,主體抗剪構件基本上采用的是長墻(長墻在主振型兩個方向承擔抗傾覆力矩都在70%以上),但是由于局部受建筑布局影響,只能設置短肢墻,按規范短肢剪力墻結構抗震等級高于普通剪力墻一級,那么在結構施工總說明中是否按短肢墻的抗震等級要求來定整個結構的抗震等級?或整個結構采用普通剪力墻的抗震等級,局部短肢提高一級?另:底層是短肢墻,其他層全部滿足長墻要求(因底層層高較高,墻厚較厚,l/b<8,而上部是住宅,層高較小),這種情況整個結構抗震等級怎么劃分?
關于混凝土結構的抗震等級和設防烈度的關系,可參看《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 GB 5001 0-2002 的第 11.1.4 條。(在軟件幫助的附錄里面可以查閱到) 例如:對于框架結構,(丙類建筑直接按本地區的設防烈度): 當設防烈度為 6 度時,高度 ≤ 30m 時抗震等級采用四級,高度> 30m 時抗震等級采用三級; 當設防烈度為 7 度時,高度 ≤ 30m 時抗震等級采用三級,高度> 30m 時抗震等級采用二級; 當設防烈度為 8 度時,高度 ≤ 30m 時抗震等級采用二級,高度> 30m 時抗震等級采用一級; 當設防烈度為 9 度時,抗震等級采用一級。 (其他類別的建筑,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抗震設計規范》的規定調整設防烈度后,再按本表確定抗震等級)。
1.鋼結構設計資質,經常看到輕型鋼結構甲級這樣的,那超過輕鋼甲級的鋼結構又怎么設計(輕鋼甲級有個工程適用范圍)?2.輕型鋼結構是什么意思?有沒有具體的權威的名詞解釋?3.抗震規范中,有說到房屋鋼結構抗震等級,其中列舉了 框架結構,框架-支撐結構等結構體系,那請問 日常中我們經常碰到的一些小鋼架,小桁架結構的抗震等級怎么確定?經常審圖的拿這些說事。比如 鋼筋混凝土框架頂上做個鋼架,那這個抗震等級怎么確定?是不是按照 框架結構那個高度直接確定,是的話等級一般就是4或3級了,但主體鋼筋混凝土框架的抗震等級又不一樣。
《抗規》8.1.3條規定了鋼結構房屋的抗震等級,其中備注第2條說明“一般情況,構件的抗震等級與結構相同;當某個部位各構件的承載力均滿足2倍地震作用組合下的內力要求時,7~9度的構件抗震等級應允許按降低一度確定”,現在遇到一個工程,高度小于50米,經調整后的烈度為7度,經計算滿足注2規定,降低一度取6度,按表8.1.3規定“6度,高度小于50m”是否可按照非抗震設計?也就是整體計算時還按照2倍地震作用計算,而涉及到抗震等級的調整,即內力調整,節點設計(8.2.5~8.2.8條內容)等均可以按照非抗震考慮,是否合理呢?還請各位*指教,不勝感激。
6度區某砼結構<80m有剪力墻(多為短肢墻)及少部分框架柱則該結構的抗震等級是一般墻4級短肢墻3級還是一般墻3級短肢墻2級其實個人意見是偏向前者的,個人認為該結構屬于短肢墻結構而不是框剪結構,固一般墻為4級短肢墻為3級上來求證一下
各位老大,俺是個剛上手的結構新人,最近在學習過程中碰到了點麻煩,麻煩各位幫忙解一下惑啊~! 謝謝了1,關于磚混結構住宅的板配筋:在用廣廈的時候,和外墻相交的板邊支承條件是簡支邊;而用PKPM時是固端邊;為什么2種計算軟件有差別??2,磚混結構住宅的板在計算配筋時,按院里的老同志說法就是全部均布g+q荷載計算,也不用考慮活菏的不利位置么??而且計算時兩塊板跨度相差大于10%用不用考慮連續板之間的活荷不利布置??請教了
請問各位大俠一個問題,用廣夏計算磚混結構需要經過幾個步驟?? 希望告訴我一下~謝謝了~————————怎么感覺說明書里面都不用布梁
請問各位大俠,磚混結構樓梯斜板是先澆筑還是后澆筑?具體說:先澆筑就是磚墻砌到樓梯底板位置,然后澆筑樓梯混凝土,這樣樓梯的板就會搭在墻上,后澆筑就是先將磚墻砌到樓層頂,樓梯后澆筑,這樣斜板就不搭在磚墻上,哪種施工方法是正確的呢?謝謝
最近接手做一磚混結構,準備用pkpm建模計算,發現在pkpm砌體結構計算部分,對于純砌體的結構只有有關的砌體結構計算,還有板的計算,沒有次梁的計算,同事說是返回到結構部分用satwe計算,不知道這樣可不可行,希望高手們指教下,謝啦
一剪力墻結構住宅,7度設防,26層(無地下室),首層4.4m,總高度79.4m,基礎埋深0.8m(室內算起),室內外高差0.3m,確定抗震等級的結構高度如何取?按高規房屋高度定義(室外地面至大屋面高度),H=79.4+0.3=79.7m,但若從基礎頂面算起,結構高度為H=79.4+0.8=80.2m。按前者,抗震等級為三級,按后者,抗震等級為二級,個人覺得應該按三級,大家覺得呢?
磚混結構房屋在我國中小城市和村鎮的民用住宅占有較大的比例,磚混結構具有采光通風良好、保溫隔熱層比高層住宅薄、無電梯使用費和維修費、造價低廉的優點。 磚混結構房屋在抗震方面,磚砌體和預制樓板存在著整體性較差的缺陷,如遇大震存在著非常大的安全隱患。為了減輕地震帶來的危害,除了按抗震規范要求設計施工,建議在+-0.000m標高位置設一道把基礎與主體分開的隔離層,起隔離緩沖作用,以減輕震害。 現在的木門,大部分采用無門框制作,室內地坪做成后,包門框安門扇;防盜門也可以地坪做完后安裝。地圈梁上標高由原來的-0.060m提高到+-0.000標高的位置。不論有無地下室,隔離層都設在+-0.000位置。 隔離層的材料,本人從2008年5.12大地震就在選擇,即要考慮隔離,也要考慮材料的耐久性和防水性,感到工程造價的增高,村鎮人民生活水平能否承擔。現在建議采用廢輪胎制作的加化纖絲隔離層,即起到隔離作用,又防水耐久,節約能源,廢物利用,降低造價。隔離層的尺寸、形狀:單件長1000mm,寬220mm,厚度2mm,上面和下面中間各伸出長1000mm,高10mm,厚度2m
本人第一次做磚混結構設計,一共五層,首層采用370的墻,其余四層采用240的墻,請問條基的中心線是和370的中心重合呢?還是和240墻的中心線重合呢?我本人比較贊同和370的重合,但是總工卻說和240的重合,請大家講一下大家設計中怎么考慮啊。
現在氣溫較低每天最高溫度為15度左右,晚上溫度8度左右,在澆筑玩頂板后第二天就上磚砌筑,對混凝土板,梁的影響有多大,在這種溫度情況下,幾天才能上磚砌筑!?
本帖最后由 從木之風 于 2015-3-25 17:13 編輯 現有45米、12層的部分框支剪力墻結構(無地下室),底層4300層高,以上都是3700層高,底層局部轉換剪力墻。查《抗規》表6.1.2條。 得出的是1-3層的剪力墻抗震等級是二級,3層以上是三級, 1層的框支層框架是二級。 是不是可以這樣理解,非框支層框架為三級,即二層及二層以上的梁是三級 ? 這樣就延伸出一個問題來,假如這個是12層的純剪力墻結構,剪力墻的抗震等級是三級 ,那梁的抗震等級是三級還是二級? 最后還有一個問題是 《抗規》6.1.2條的條文說明中“本章條文中,“X級框架”包括框架結構、框架-抗震墻結構、框支層和框架-核心筒結構、板柱-抗震墻結構中的框架,“X級框架結構”僅指框架結構的框架,“X級抗震墻”包括抗震墻結構、框架-抗震墻結構、筒體結構和板柱-抗震墻結構中的抗震墻。” 理解的不是很清楚。
如圖,想請教下大家抗震設防類別和結構的安全等級間的問題(1)這兩個是不是還是有一些聯系,這個聯系大家是怎么理解的?甲類和乙類是不是安全等級就是一級?(2)抗震設計時結構的結構的重要性系數是取1.0,那么此時即使確定結構安全等級是一級,重要性系數取1.1,那么這個系數有什么作用,在哪里才有可能用到?最后,討論個實際的例子,比如學校,抗震設防類別和安全等級是哪個等級呢,一直對破壞后果很嚴重這些沒有明顯界定的東西不知道怎樣來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