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大家人防的問題,人防濾毒室區的風管與密閉閥連接采用法蘭連接,法蘭墊圈用沒有接口的橡膠圈,按照現在人防驗收標準其厚度應該為多少?是3~5mm嗎?
人防物資庫,因原設計人疏忽,進風管穿擴散室處未預埋套管,現結構砸洞,那人防風管在此處穿過時應怎樣密封加固?盼請高人指點.謝謝.
人防風管穿越密閉墻時,應該預埋管,其對應如下:DN200-215,DN300-315,DN400-441,DN500-560...,且厚度不小于3MM.我的問題是,比如DN500風管,也直接預埋DN500風管就不行嗎,為什么要變換成無縫鋼管?
圖紙簡介: 本圖為人防風管穿密隔墻頂埋管件圖,圖紙包括人防出入口大樣圖,管件大樣圖等。 投稿網友: imwangkang 上傳時間: 2014-06-16
請問人防機房圖紙包括移動電站在內的,在讀圖分析材料表的時候,哪部分要用焊接鋼板?學習用,我這是天津地區,謝謝啊,急切求助
人防風機剖面圖的的風機 誰有CAD版本的啊
請問各位大俠,樓里面的樓梯間和樓梯、電梯前室的加壓送風管屬不屬于消防風管系統,要求采用的材料是不是應該和排煙風管的材料相同。
本人現在做個一個工程,有個人防防護單元內,有兩個風機,戰時做進排風用,平時為消防用的排煙機和補風機,請教高手,這兩個風機該如何配電?若直接從人防配電箱配電則不能滿足消防設備雙電源模端切換,若不從人防配電箱配電,又不滿足人防要求,那位高手給出出主意,或小弟的說法有錯誤,請幫忙糾正一下!
3117平米的防護單元,因為在三棟樓的地下,東西全長197米,進風口部在最東部,地下都是面積在10平米左右的小房間,送風主管道約長190米,如果戰時將地下房間的門拆除,能否只在走廊送風,這么長的主風管是否可行,請大家幫忙出出主意。
一、相關條文索引1、正壓送風管道穿越樓梯間及前室,如設置為鍍鋅鐵皮風管,則其需要防火保護,但一直沒有查閱到相關的依據,現引用《全國民用建筑工程設計技術措施》暖通空調動力篇(2009)4.10.11條:未能設置在獨立的管道井內的加壓風管應采用耐火極限不小于1.0小時的風管。注:當加壓風管采用鋼板制作時,宜適當的加厚鋼板或采用防火板保護等措施,以滿足風管應采用耐火極限不小于1.0小時。無機玻璃鋼風管的耐火極限為1.5小時,因此不需要防護保護。
為了合用風管,這樣設計 不知道可以不可以啊
請教,下面圖片是地下二層人防送風風管預埋大樣圖,圖上引注的密閉肋是什么?預埋管是指送風管嗎?
有關地下人防工程的一個小問題向請教前輩們:這個人防工程平時作為設備庫(可閑置),戰時為二等人員掩蔽所。甲方堅持說設計成平時排風排煙和戰時送風共用一套風管(平時排風和戰時送風設備各自獨立,風管合用)并堅稱有過這樣設計的先例。請教各位前輩,這樣設計合理嗎?是不是只有當平時和戰時通風設備共用一個機房才可以這樣考慮?
請教一下人防戰時除塵室與擴散室想連的通風管的管徑如何確定的啊,是按照截面風速,那風速是多少,有誰知道的,麻煩告知一下 ,謝謝了
設計院的圖紙上是在圓套管上焊一塊方鋼板,鋼板中間挖個洞,剛好把套管放進去。現在施工單位提出來能否直接就把圓的鋼套管焊在墻體鋼筋上。設計院的套管作法如下圖。
人防設備安裝人員說,我的排風管穿越了簡易洗消以后,未直接接入擴散室,而是穿越了清潔區的風機房接入的,這樣做法不可行,說消防驗收不了,請問大家怎么辦啊,是不是不能穿越,但是規范有說穿越染毒與清潔區可以采用風管密閉做法,小弟實在迷茫,現在項目已經不能改動了,風機房是平戰結合用,請各位說下看法。
有個問題想請教空調專家,在戰時通風系統中,在甲方設計施工說明上,密閉墻內的風管使用的是鋼板材質,密閉室外的是用玻璃鋼,但是規范上好象沒有說明人防系統可以使用玻璃鋼的,不知如果按照甲方的施工說明使用玻璃鋼板會不會不允許?
做了幾十個人防項目都沒有給人防風機房做新風,可這次審圖的人要求:濾毒式通風時,人防風機房的門是關閉的,這時機房內人力啟動風機人員的所需新風問題如何解決。請大家發表一下要不要新風?如果要,是要拉根風管進機房還有有其他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