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規》3.4.10第6條款中防震縫沿全高設置,而地下室、基礎可以不設防震縫。防震縫不是通過柱子實現縫的嗎?難道是上面有柱子下面沒了柱子了嗎?跪求高手前輩指點!!!!!!
防震縫最小寬度根據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10中6.1.4 鋼筋混凝土房屋需要設置防震縫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防震縫寬度應分別符合下列要求:
框支轉換結構,單體為底部裙房2層,轉換層在第2層,塔樓30層,現將兩個單體并排放置,設防震縫斷開,按規范縫寬250mm,現能否底部2層縫寬設為100mm,頂部塔樓縫寬設為250mm,目的是讓塔樓剪力墻落在轉換梁上時不與梁外邊平齊,利于插剪力墻縱筋。 如圖,是否可行望有這方面經驗的指點!
本題中根據《抗規》6.1.4選擇框架結構30m計算,假如將本題改為框架剪力墻結構是30m框架結構師48m,那么本題還是選擇框架結構30m計算么?6.1.4防震縫兩側結構類型不同時,宜按需要較寬防震縫的結構類型和較低房屋高度確定縫寬。
如下圖,反正兩樓靠在一起,如果其中一個倒了,也會砸向另外一樓, 感覺沒有什么作用,防震縫如何防震呢,謝謝了
2010 《抗規》 6,1,4條,最小不應小于100mm,《高規》2002,4,3,10條,為70mm這個怎么選擇,按新的走嗎?
知識點:抗震縫
現有兩相鄰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8度設防,高度分別為28.1m和11.6m,這些條件下能給出兩個建筑之間所需防震縫寬度嗎?請高人指點(本人新手),萬分感謝!
抗震規范6.1.4條中的防震縫兩側結構類型不同時,宜按需要較寬防震縫的結構類型和較低房屋高度確定縫寬.這句話什么意思?該選哪個答案?
抗震規范6.1.4 1-3條:防震縫兩側結構類型不同時,宜按需要較寬防震縫的結構類型和較低房屋高度確定縫寬。現有如下三種情況:①A、B兩棟建筑高度相同,類型不同,A為框架,B為框架-抗震墻,很顯然此時應當按A棟建筑求抗震縫。②A、B兩棟建筑類型相同,高度不同,A為H1,B為H2,H1<H2,很顯然此時應當按A棟建筑求抗震縫。③A、B兩棟建筑類型不同,高度不同,A為框架,B為框架-抗震墻,A高度為H1,B高度為H2,H1>H2,那此時的抗震縫應當如何求解呢?我個人認為應當按A框架,但是高度取H2。求解!
如下圖,三層磚混底框結構,兩個單元品在一起,第三層因設露臺另個單元脫開,是否需要設防震縫?
高規JGJ3-2002的26頁中第4.3.10條第1項,關于防震縫寬度是這樣寫的:1)框架結構房屋,高度不超過15m的部分,可取70mm;超過15m的部分,6度、7度、8度和9度相應每增加高度5m、4m、3m和2m,宜加寬20mm;2)框架-剪力墻結構房屋可按第一項規定數值的70%采用,剪力墻結構房屋可按第一項規定數值的50%采用,但二者均不宜小于70mm。第2)條是否可這樣理解:對于框架-剪力墻結構房屋,總高度超過15m,縫寬應先按框架結構房屋計算70mm另加超過15m部分計算出的寬度,將兩著的總和再乘以0.7,若結果小于70mm,應取70mm;對于剪力墻結構房屋也按這樣計算。但按05SG109-1《民用建筑工程設計常見問題分析及圖示》40頁表3.4.12,對于框架-剪力墻結構房屋和剪力墻結構房屋則是在縫寬70mm的基礎上,將超出15m高度部分需要的縫寬進行折減。若按此計算,高規JGJ3-2002的26頁中第4.3.10條第1中第2)條“……但二者均不宜小于70mm。”已無意義。請高手指點。
防震縫設置時高層混凝土規定寬度應按照不利的結構類型確定~~弱弱問一問什么是不利的結構類型確定???假若類型不同高度又不同咋整??
畢業設計學校,7度區,平面不規則,左邊凸出部分占投影長49%,長49.3,寬31100
如圖所示,圖中防震縫寬度怎么取?我專負認為按15m純框架結構取100,但又不保險,再加上50,取150。我認為嚴格按規范,應取120m剪力墻結構(因為框架裙房,仍然是剪力墻結構的一部分)來確定防震縫寬度,算出來312.5mm,又太大了,結構水平位移上大下小,明顯不合理。但專負按純框架,我覺得缺乏依據。防震縫寬度考察的是中大震下的結構位移問題。大震下剪力墻剛度退化,整個樓的剪力在底部傳給框架裙房,其位移很有可能比純框架大得多。請問大家,這個問題你怎么看?
某7度區相鄰的住宅和公寓兩棟建筑,總高度分別為 2
PKPM中,建模時防震縫是怎么處理的?它的分開是從基礎到頂部的,那我們建模時怎么辦?還是在后面的哪里又設置呢?哪位高手請指教指教!萬分感謝了!
想和各位討論一下,《高規》3.4.10條中關于:防震縫兩側結構體系不同時,按不利結構類型確定;高度不同時,按較低的高度確定。如果,兩側結構體系不同,一個為框架另一個為框剪,并且高度也不同,那么應該按哪條原則來確定防震縫寬度?
找了很久都沒有關于框支剪力墻結構防震縫寬度究竟怎么確定,規范也沒有明文規定,以前專業負責人讓下部按框架剪力墻結構算,上部按剪力墻結構算,摳門的留了個250mm(正負0.000以上房屋高度為103m)的凈寬,當時還沒有頒布新規范最小縫寬還是70mm,現在都變成100mm,圖紙還沒有拿去送審,但是心里極度擔心,如果要改改動就大了。請各位有經驗著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