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發展商擬興建一商業住宅樓,設計工作已經完成,施工圖紙齊備,施工現場已完成“三通一平”準備工作,具備開工條件,經公開招標后選定A承包商為中標人,并簽訂了固定總價合同,合同工期為一年。施工過程中,鋼筋的價格由報價時的價格2600元/t上漲到3500元/t,承包商要求發展商補償鋼材差價。問題:(1)除了公開招標,還有什么招標方式? (2)該工程采用固定總價合同是否合適? (3)承包商要求發展商補償鋼材差價的要求是否成立,為什么?請根據背景材料按要求詳細作答。
現有一建筑物,梁底標高與此層的窗頂標高相同。因此造成水暖橫管從梁底下而過,因甲方嫌丑,將水暖管抬至板底(梁本身的受壓區),經核算,不行。且考慮建筑立面,窗頂標高不降,結構梁高度也到了最小(極限),水暖管路因其他層施工完畢而無法更改,請高人賜教!
在GF-2000-0208合同條件中的,當第39.1條全文被刪除后,出現變更工作,監理是否有權力拒絕對變更工作認證和撥款。變更工作內容是否可以認為是施工合同以外的工作,不在監理管理想權力范圍以內,業主的這種做的含義是什么,同時業主應該為些承擔什么樣的義務。
我住的是上下兩層的小二層,大概120平方,準備明年接熱電廠換熱站的供熱,誰能幫我設計一下如何走管循環的較好,比如,我們這邊有的是單管串聯的,即所有暖氣片一組和一組串在一起,樓上進,從樓上串到樓下然后再出去,有的是分成兩路串聯,幫我說一下,先謝謝了!
我原來是做純水凈水的,公司最近安排做暖通。剛剛知道點水暖的皮毛,又讓做汽暖。請問他們有什么區別,還有安裝方式是不是一樣。請各位大俠指教。
工程管理關于合同的資料
本帖最后由 一百年以后 于 2016-6-16 09:54 編輯 刪帖了,群也不用加了。
1.首先,合同中必須寫明裝修的具體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沒有注意這兩點,給某些裝飾公司粗制濫造和拖延工期埋下了“伏筆”。 2.其次,在合同中必須注明使用的裝飾材料的具體品牌或型號,以防裝飾公司以次充好。 3.合同中有關保修的條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責任:如果屬于施工或材料的質量問題,裝飾公司應承擔全部責任;如果屬于用戶使用不當,雙方可協商處理 。 4.考察施工隊裝修質量的好壞,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施工隊的素質。所以在裝修之前,業主還要考察一下裝修公司所用的施工隊。
zhixianlujqiaol合同文件scshutong招投標澄清備忘錄
控規電力規劃中,同時系數如何確定?變電站得容量是按負荷預測值來取,還是按乘以同時系數以后的值取?各個階段規劃同時系數都為多少?小區修建性詳規中是否要有負荷預測值和乘以同時系數以后的計算負荷值?
注冊考試對水暖電本身是一種污蔑,還不如建造師說來就來,多重視。唉最終不如瓦匠怎么讓人看起!或許有人能搞錢有人本事大,但現實情況你得靠咨詢、監理甚至建造為你撐面子,還有一個沒人知道的消防考試。可悲,我決定考一個結構、咨詢,電氣放棄了。沒有辦法的選擇。電氣就是考上也是雞肋一個,就建設部、水利部等有誰看上眼。就算你通關系進了電業局,也改變不了雞肋本氏,也許有人在電行當上混的好但平心而論,你有其它專業有低氣嗎?。。。這種局面要求電專業逐漸要被取消,是勞動不是設計。
好東西一塊分享,是提高國際工程語言與思路的起步。。。 upload/forum/2004222170826.zip
建設監理的合同結構及其特點是什么? 答:建設監理的合同結構主要有3種類型,即總分包結構、平行委托結構和總包結構。 (1)總分包結構的優點: ①整個建設項目監理的總目標由項目監理總包單位負責,有利于工程建設項目目標的總體規劃與協調控制。 ②由于各分包監理單位分別向總包監理單位負責,又總包監理單位協調各分包監理單位的工作,因而大大減少了業主的協調工作量。 ③由專業監理單位分包各專業工程,能使建設監理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2)平行委托合同結構的優點: ①業主可以分期分批委托工程監理企業開展建立工作,有利于控制工程建設目標。 ②由專業監理單位分別承攬其相應工程的監理任務,可以提高監理工作成效。 (3)總包合同結構的優點: ①有利于整個建設項目的目標規劃和協調控制。 ②建立組織內部的協調工作也較方便。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2004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27次會議通過)法釋〔2004〕1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已于2004年9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27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結合民事審判實際,就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的問題,制定本解釋。 第一條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認定無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 二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
淺談國際工程合同(FIDIC)的應用與管理 中國國際專家交流網 任壽城 公元2001年12月11日我國已正式成為WTO組織大家庭143個成員中重要的一員,從此我國將全面的真正的對外開放。這對我國施工行業來說既是一個機遇,又是一個挑戰。如何迎接這個機遇和挑戰呢?這將是我們在今后一段漫長的歷史進程中應該不斷研究、探索和實踐的新課題。施工行業對加入世貿組織的第一個課題就是國際工程合同(FIDIC)的應用與管理。本文就國際工程合同的由來、應用和管理作一簡要的介紹: 1、國際工程合同的特點 國際工程是指一個工程項目的咨詢、融資、采購、承包、管理以及培訓等各階段,與不是同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參與者遵照國際通用工程項目管理模式所運行管理的工程。它包含國內和國際兩大市場,也包括國際工程咨詢和承包兩大行業。其特點是一個跨多種專業、多種學科,多種類型的經濟活動,同時又是一個綜合性的系統工程。它從文件準備到招標、投標、評標、開標的整個過程,都能嚴格地執行合同管理。 國際工程合同是指在不同
東清公路一合同段施組(四級)
一、單項選擇題 1.當工程內容明確、工期較短時,宜采用()。 A.總價可調合同 B.總價不可調合同 C.單價合同 D.成本加酬金合同答案:B分析:采用總價合同類型要求建設單位必須準備詳細而全面的設計圖紙(一般要求施工詳圖)和各項說明,使承包人能準確計算工程量。若工期較長,可能會因通貨膨脹等因素導致價格的變化,宜采用總價可調合同;而工期較短時,可采用總價不可調合同。 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的,應由()組織試車。 A.業主 B.設計單位 C.施工單位 D.設備供應單位答案:C分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規定,單機無負荷試車,當具備條件后,由承包方(施工單位)組織試車。 3.建設單位在()合同中承擔了項目的全部風險。 A.成本加酬金 B.單價可總價可調 C、總價合同 D.總價不可調答案:A分析: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業主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項目的實際成本并按事先約定的某一種方式
開發商、總包商和分包商都應明白各自的合同權限,正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合同法》第121條確定了合同相對性的歸責原則,又稱債的相對性,指合同的約束力主要存在于特定的合同當事人之間,只有合同當事人一方能夠基于合同向另一方提出請求或訴訟,而不能向與自己無合同關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請求,也不能為第三人設定合同上的義務,此規則是合同規則和制度賴以建立的基礎和前提,是合同立法和司法所必須依據的一項重要規則。2004年5月,某建筑公司與開發商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約定由建筑公司承建開發商開發的某商業網點工程。2004年9月,建筑公司經開發商同意與某網架公司簽訂了《專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合同約定由網架公司分包網點鋼結構工程施工,工程款撥付按照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撥付方法、時間和比例由建筑公司支付給網架公司。2004年11月28日鋼結構工程竣工驗收質量合格,雙方進行了結算確認。2005年8月,網架公司提起訴訟,請求總包商建筑公司及發包方開發商支付剩余工程款項。總包商建筑公司辯稱,欠款事實存在,由于開發商未按照總包合同的約定向其足額支
空氣源熱水器
工程合同管理與案例[ 本帖最后由 csccbjs 于 2011-2-11 15:11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