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六層的商住樓,一、二層為營業房,上面為住宅,是營業房和住宅分開配電好一些,還是按照住宅的單元,營業房和住宅一塊配電好一些?
做小區的時候經常會碰到這樣一個問題: 高層上面的消火栓是通過水泵房加壓供水提供,高層下面臨街部分有兩層的商鋪,商鋪的消火栓引入管一般是從商鋪臨街這邊引入。問題來了:商鋪消火栓給水是從小區的加壓管提供,還是利用市政管網壓力直接供給?
某建筑18層,一、二層為商鋪,每層面積約600m2,三~十八層為塔式住宅,每層四戶。三~十八層住宅電梯前室需要設自動噴淋系統嗎?
一建筑物,地下一層,地上二十八層。地下一層為停車庫,裙樓一至四層為商業建筑,裙樓建筑高度小于24米,五層至二十八層為一梯四戶住宅。請問該建筑物是商住樓還是綜合樓?審核時定性為綜合樓,而消防審批時為商住樓。按照《高規》第7.3.3條,如為商住樓,其火災延續時間為2小時;如為綜合樓,其火災延續時間則為3小時。
87防火規范規定: 第8.4.1條 下列建筑物應設室內消防給水: 四、超過七層的單元式住宅,超過六層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底層設有商業網點的單元式住宅;2006防火規范規定: 8.3.1 除符合本規范第8.3.4條規定外,下列建筑應設置DN65的室內消火栓: 5 超過7 層的住宅應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當確有困難時,可只設置干式消防豎管和不帶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內消火栓。消防豎管的直徑不應小于DN65。請問:一層為沿街商業網點,二~六層為單元式住宅的商住樓,如何設計消防給水?按照87規范是否可不設室內消防給水?按照06規范設否?如設,消防水量如何確定?
本人正在做一個項目,七層商住樓,底層一至二層臨街商鋪,每一套商鋪是獨立的兩層樓,三至七層為住宅。商鋪設置室內消火栓,保證兩股水柱,可是每個商鋪都是獨立的,沒人的時候都關門了,發生火宅時候,消火栓都在室內,如何保證兩股水柱呢,如果把消火栓放到室外墻上,那不就成了室外消火栓了嗎?
商住樓一層二層為商鋪,三層及以上為住宅,請問商鋪部分的供電豎井能和住宅供電的豎井合用嗎?希望大家多說說看。合用的感覺不好的原因是住宅為單獨的防火分區,商鋪為一個防火分區,這樣供電算不算跨防火分區供電?還是說豎井是單獨的一個防火分區?
本帖最后由 wz3218 于 2013-9-23 22:45 編輯 上面明顯是住宅,廁所也是靠外墻的,住宅的話是可以不表示的,但是是商住樓,一類公建,要是審圖的提公建廁所要加排氣扇,如何忽悠能不表示?話說回來,即使是商住樓,上面住宅套間里面的廁所到底屬不屬于公共廁所?如果審圖的提,我是否能這樣回答他,你家的廁所是否可以日夜隨便給別人使用?
現在作1棟18層的住宅,一層是小店面,有一個店面面積是350平米,是住宅還是商住樓?是商住樓的話要作火災報警啊。請各位給予指點。
商住樓和綜合樓有什么區別?《高規》7.2.4:高級旅館、重要的辦公樓、一類建筑的商業樓、展覽樓、綜合樓等和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其它高層建筑,應設消防卷盤...如何區分商住樓和綜合樓?手頭上有一27層住宅,群房3層為商場,是否要設置消防卷盤?
二類高層商住樓,首層為每間不超過100平米的商鋪,二層為2400平米左右的商場,三層以上為住宅部分,首層不用設自噴吧?規范好象沒有要求.可能要看審圖人員的理解,有時候他們理解商業網點的面積為一層所有商鋪的總面積.
某商住樓安裝施工組織設計
《高規》2.0.8條商住樓定義:底部商業營業廳與住宅組成的高層建筑。按高規定義商住樓均為高層建筑,請問底部設置商業營業廳的十層以下建筑是不是商住樓了呢?請大家發表高見,謝謝。
有一商住樓總的建筑面積為12000平方米,一層和二層為商場,三到六層為住宅,六層帶閣樓!!商場和住宅樓梯分開設置!! 商場分層小戶,一戶單層面積約為160平方米!
一二層為商場,每層建筑面積1700平方米,上面有9.5層住宅,分為三個單體,每個單體一梯三戶,一共11.5層,總高38米.每個單體互不相連,單體每層平面450平米.問問大家,單體走道需要設自噴嗎?
.0.14 商業服務網點 commercial service facilities居住建筑的首層或首層及二層設置的百貨店、副食店、糧店、郵政所、儲蓄所、理發店等小型營業性用房。該用房總建筑面積不超過300m2請問下各位大哥,這300m2指的是一二層商業房的總建筑面積還是指每個門面的建筑面積
有一幢十三層商住樓,地下一層為車庫面積為2433平方米,一層為商場面積為1495平方米,二層為商場面積為1701平方米,三至十三層為住宅,請教各位:地下室、一層、二層需不需要做自動報警系統?我看規范是可以不做,但我看了別人做的圖又都有自動報警系統,連住宅部分的公共部分也設報警系統。
綜合性商住樓,地下一層為停車場,一層至五層為商場,六層至十五層為180戶住宅樓。商廈設有電梯三部,其中一部為商場專用,一部為商品房住宅樓專用,一部為商場與安置房住宅樓合用。根據業主要求,在地下停車場電梯出口處設鐵門,住戶從地下室上樓,開鎖進入電梯。在一層住宅樓入口處設置可視主機,便于住戶及來訪者與用戶雙向對講,住戶根據需要開門。在商廈控制中心設管理中心機,控制中心可以隨時與住戶保持通話,以達到安全的小區管理功能。
現有一商住樓,地下一層,地上16層,總高度為55.1M,地下層停車及設備區,首層和二層為商場,三層至16層為住宅,三層天面高度是10.3M。商場部分長*寬=120M*84.2M。建筑物的南面和北面各有一棟住宅(三層以上),每棟住宅均有兩個塔樓,住宅樓的長*寬*高=55.4M*23.2M*55.1M。本地的年平均雷暴日Td(d/a)=81.3現在令本人疑惑的是這個建筑物的防雷等級要怎么找分呢?塔樓部分計算出來的 預計雷擊次數N(次/a)=0.295,它應該屬于一般性住宅,是三類防雷。商場部分應該屬于比較重要的場所,其預計雷擊次數N(次/a)=0.25,它應該屬于二類防雷。可是他們又是同一建筑物,那這個建筑物應該算整體二類防雷來作還是上部按三類防雷,下部按二類防雷?很是疑惑啊。求大家指點一下,謝謝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