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高手:根據2010版抗規6.12條中表6.12規定部分框支抗震墻結構抗震等級確定時,表中為“框支層框架”,但2002版高層規程里4.8.2條中表4.8.2里寫為“框支框架”,兩個規范差了一個“層”字,本人理解抗規“框支層框架”,即為轉換層所有框架梁柱,而高規“框支框架”,即為單獨針對轉換構件框支柱與框支梁,轉換層其余框架梁柱不用跟隨框支框架抗震等級走,可以按照框剪結構確定框架抗震等級,但沒有找到確切理論支持。以7度區32層住宅為例:高度98米,上部為框架剪力墻結構,一層二層為商鋪,三層為住宅,在二層轉換,一二層有部分框架結構裙樓與主樓連接,根據抗規要求“框支層框架”,抗震等級為一級,是否裙樓框架抗震等級也為一級,而根據高規“框支框架”,抗震等級為一級,是否可以理解之針對轉換構件框支柱與框支梁為一級,而其余框架梁柱抗震等級為二級。
圖紙簡介: 該圖紙為某地18層部分框支抗震墻結構住宅部分結構施工圖,圖紙包括:總說明,墻柱定位及配筋詳圖,各層梁平法配筋圖,各層板配筋平面,樓梯詳圖及節點詳圖等。 投稿網友: long503540463 上傳時間: 2013-08
1. 根據《高規》10.2.24條:需對框支抗震墻結構的框支層樓板剪力進行驗算。詳下圖。2. 請問:1) 采用公式10.2.24-1計算時, bf 是否是指取樓板整個寬度 b2,而不是取落地剪力墻的長度 b1 ?2)采用公式10.2.24-2計算時,是否是指穿過落地剪力墻長度 b1 范圍內的梁板鋼筋?3. Vf——由不落地抗震墻傳到落地抗震墻處按剛性樓板計算的框支層樓板組合的剪力設計值,8度時應乘以增大系數2,7度時應乘以增大系數1.5,驗算落地抗震墻時不考慮此項增大系數;請問:1) Vf :是否僅指不落地抗震墻底部剪力(不包含落地剪力墻底部剪力)?2)“驗算落地抗震墻時不考慮此項增大系數”啥意思?是否是指:采用公式10.2.24-1計算時,Vf需乘以增大系數;而采用公式10.2.24-2計算時,Vf不考慮乘以增大系數?---
框支層設置在第二層,那么第一層中與框支柱連接的框架梁抗震等級如何確定,是按框支框架確定還是按框架剪力墻結構確定?地下一層以下框支柱抗震等級是逐級降低嗎
圖紙簡介: 該工程為某地24層框支抗震墻結構設計施工圖,內容包含結構設計總說明,梁柱墻表示法補充詳圖及說明,樁基結構布置圖 樁基說明,承臺、基梁結構布置及詳圖,柱、剪力墻結構布置圖,各層結構布置及梁配筋圖,樓梯結構布置圖等。 投稿網友: ljk_5512
底框兩層,上面有五層砌體,按照規范應布置混凝土抗震墻,那么在混凝土抗震墻段之間能否布置砌體抗震墻參與工作?請同行的各位大師賜教?
本帖最后由 從木之風 于 2015-3-25 17:13 編輯 現有45米、12層的部分框支剪力墻結構(無地下室),底層4300層高,以上都是3700層高,底層局部轉換剪力墻。查《抗規》表6.1.2條。 得出的是1-3層的剪力墻抗震等級是二級,3層以上是三級, 1層的框支層框架是二級。 是不是可以這樣理解,非框支層框架為三級,即二層及二層以上的梁是三級 ? 這樣就延伸出一個問題來,假如這個是12層的純剪力墻結構,剪力墻的抗震等級是三級 ,那梁的抗震等級是三級還是二級? 最后還有一個問題是 《抗規》6.1.2條的條文說明中“本章條文中,“X級框架”包括框架結構、框架-抗震墻結構、框支層和框架-核心筒結構、板柱-抗震墻結構中的框架,“X級框架結構”僅指框架結構的框架,“X級抗震墻”包括抗震墻結構、框架-抗震墻結構、筒體結構和板柱-抗震墻結構中的抗震墻。” 理解的不是很清楚。
《全國民用建筑工程設計技術措施》結構篇之12部分框支抗震墻結構
6度區,部分框支剪力墻結構,90米,地上4層轉換。裙房(框架)的抗震等級如何確定?我是按高規3.9.3,框支框架定為二級,根據高規3.9.6,裙房框架不低于主樓抗震等級,因此定為二級。根據10.2.6,框支柱提高一級,為一級。但裙房的框架柱還跟著提高為一級嗎?
高規3.3.1條 注2 部分框支剪力墻這個地方和抗規不同 沒有寫上個別轉換 不大于總面積10%可以當成剪力墻體系那么 是否可以理解為 高規3.3.1條 注2 部分框支剪力墻 是不是轉換掉的墻再少也要屬于 部分框支剪力墻 嚴格來說按規范是這樣。朱總的書中也提到 可以考慮抗規少數墻用剪力墻結構考慮,也只是注明了編者建議。想問問大家在實際設計中是怎么考慮的?
圖紙簡介: 本工程是小區一期工程,包括地下室一層和地上6層,采用底框結構,鋼筋混凝土樓蓋,樁承臺基礎,圖紙包括建筑施工圖和詳細結構施工圖 投稿網友: w765138898 上傳時間: 2013-12-11 <
書P373-374 5.2.1 底層側向剛度 圖上看抗震墻橫向是2榀啊,為什么計算的時候是乘的4? 請指教!
抗規6.1.9條疑問,麻煩各位大神解惑:部分框支剪力墻結構是不是所有落地墻都要有端柱,還是只是與框支柱相連的落地墻要設端柱。條文中“框支部分落地墻”的范圍怎么理解?
圖紙簡介: 這是一個完整的酒店設計圖,包括平面圖、施工圖、裝修圖等,有建筑設計說明及技術措施節能設計專篇,室內外工程做法表,門窗統計表,節能工程做法表,平面圖……等建筑圖;結構設計總說明,筏板鋼筋布置圖,地梁配筋圖,柱子定位圖,梁、板施工圖,施工模板圖……等結構圖;給排水設計及施工說明,預留套管平面圖,給排水平面圖,采暖與通風設計與施工說明,節能設計說明,地板輻射采暖地面面層做法,地下室地暖干管平面圖……等水暖圖;電氣設計說明,火災自動報警及消防聯動設計說明,主要設備材料表,配電系統圖……等電氣圖;施工細則,平面,1F墻體定位圖,1F綜合天花圖,1F地面鋪設圖,桑拿池定位圖……等裝修圖紙。
《抗震規范》2010第48頁6.1.1條,表注3,部分框支抗震墻結構指首層或底部兩層為框支層的結構,不包括緊僅個別框支墻的情況。問:1、“首層或底部兩層為框支層的結構 ”不就是平時說的框支抗震墻結構嗎?2、什么是“僅個別框支墻的情況 ”?3、“部分框支抗震墻”和“框支抗震墻”這兩個術語有何區別?我比較笨,請盡量回答詳細點,先謝謝啦。
高規7.2.14條中提到部分框支剪力墻結構的剪力墻,應在底部加強部位及相鄰的上一層設置約束邊緣構件,本人的疑惑是“到底是怎么確定的?2011年的下午真題30題是這樣解釋的:“底部加強部位的上一層”是下層約束邊緣構件的延伸,其縱筋、箍筋配置按下一層約束邊緣構件的要求配置。也就是說其抗震等級應該同底部加強部位。然而施嵐青《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專題精講-多高層混凝土結構》2012版本P413頁例題6.5.7~6.5.8中就不是這樣的,6.5.8中“底部加強部位的上一層”的抗震等級就是按非底部加強部位剪力墻的抗震等級確定為一級,底部加強部位為特一級。
底框結構用SATWE計算,上布墻荷載傳到底框梁上準嗎,我們經常用PK算底框結構,次梁傳給主梁的力不準,SATWE計算底框結構時傳力準嗎,如果不準應該如何處理,望高手指點,謝謝了
問題一: 柱2的抗震等級怎么取?按框剪結構類型嗎?問題二: 柱3的抗震等級怎么取?按框剪結構類型嗎?問題三: 柱5的抗震等級怎么取?先按多層框架自行確定,再來和主樓的非框支柱比較取大者?(另:如果裙樓范圍非常大,要不要考 的影響范圍?就是說影響范圍外的柱不隨主樓抗震等級?)問題四: 柱1的抗震等級由于高位轉換由二級提高為一級,那框支梁需要由二級提高為一級嗎?問題五: 轉換層的普通框架梁抗震等級為幾級?非轉換層的框架梁的抗震等級又是幾級呢?
1,、由于上部剪力墻長度較長,經常出現有一部分短墻肢直接支承在下面的框支柱上面而另一部分支承在框支梁上面,由于框支梁的變形,使得上部墻體在豎向力的作用下受力不均勻,翼墻一邊的軸壓比明顯大于長墻肢方向(見圖),請問這種情況如何解決比較好?2、框支層的板厚較大,上部對應有填充墻的位置是否可以不用設梁呢3、電梯井的位置是否需要在剪力墻端部設置框架柱
部分框支剪力墻結構中的“部分”到底是什么概念,下午翻遍了規范就是找不到答案,記得規范是有給出范圍的,哪位好心人給指點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