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棗莊市人民政府公布《
山東省防雷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辦法 山東省防雷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辦法(2008年8月29日山東氣象學會第九屆常務理事會第二次擴大會議通過)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加強防雷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保障防雷工程質量,保護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關于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和中國氣象局《防雷減災管理辦法》、《山東省防御和減輕雷電災害管理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省防雷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以下簡稱防雷資格)管理。第三條 山東氣象學會(以下簡稱學會)為本省防雷資格的管理組織,學會防雷資格管理辦公室負責相應的具體工作。 第四條 防雷資格認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統一考試、定期培訓、嚴格考核制度。 防雷資格認定由學會統一辦理,在每年第四季度進行一次防雷資格認定考試。第五條 本辦法所
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解讀《建筑垃圾運輸企業監督管理辦法》
市委副書記、市長韓正昨日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通過了《上海市建筑節能管理辦法》。 會上,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就《管理辦法》的起草過程作了說明。據介紹,目前本市建筑能耗約占全市總能耗的四分之一左右,建筑節能已經成為全市節約能源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會議強調,降低建筑物使用能耗,將有助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環境質量,促進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全社會應對此予以高度重視。各有關單位在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物時,必須嚴格執行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 會議要求有關方面進一步細化標準和措施,使建筑節能技術得到普遍推廣。 摘自網絡
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71號)關于發展新型建造方式,大力推廣裝配式建筑的要求,規范管理國家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科技成果轉化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和《住房城鄉建設部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以下簡稱示范城市)是指在裝配式建筑發展過程中,具有較好的產業基礎,并在裝配式建筑發展目標、支持政策、技術標準、項目實施、發展機制等方面能夠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并按照本管理辦法認定的城市。 <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河南省 建筑垃圾計量核算辦法(暫行)》的通知 豫建墻〔2016〕4號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規劃管理,保障生活居住建筑日照衛生環境,合理利用城市土地資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城市規劃區域內新建、擴建、改建建筑物與生活居住建筑之間的建筑間距管理。 第三條 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筑間距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 建筑間距應符合本辦法規定,但低于消防、管線埋設等規定標準的須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 建筑日照間距 第五條 被遮擋建筑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保證建筑間距: (一)住宅; (二)托兒所、幼兒園的活動室,中小學教室,醫院、療養院的病房,老年人公益性專用住宅(以下簡稱長日照建筑) 第六條 被遮擋住宅,長日照建筑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考慮日照間距: (一)臨時建筑、違法建筑
這個這里好像還沒有最近建設部辦公廳正在查
跪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實施手冊>第一篇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及配套規定第一章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二章 相關配套法規第三章 建筑垃圾管理的技術政策和經濟政策第四章 完善管理的法規體系第二篇 城市建筑垃圾概述第一章 建筑垃圾基本情況第二章 建筑垃圾的分類與組成第三章 我國建筑垃圾管理現狀及問題第四章 我國建筑垃圾管理建議第五章 外國建筑垃圾管理借鑒第三篇 城市建筑垃圾的特性第一章 城市建筑垃圾的物理特性第二章 城市建筑垃圾的化學特性第三章 城市建筑垃圾的生物特性第四章 城市建筑垃圾的毒害性第五章 城市建筑垃圾的特性轉化的特征第四篇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思想及技術第一章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思想第二章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分析技術第三章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處理技術體系第五篇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規劃與實施第一章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
江蘇省建筑節能管理辦法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實施手冊
[摘要]建筑工程造價管理是基本建設工作中十分重要的部分,社會的發展要求工程造價管理加快改革步伐,沖破建筑建設領域計劃經濟下舊體制的束縛,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工程建設標準定額新體制和工程造價管理新辦法。在此,本文對建筑工程造價管理辦法提出一些個人看法。[關鍵詞]建筑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新思考一、現行的建筑工程造價管理模式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形成和發展,人工、材料、機械的價格己不再長期穩定不變,而是同其它商品一樣隨市場變化;業主與承包商的性質大有改變并呈現出多元化,現行施行的建筑工程造價管理模式的弊端逐漸顯露出來。 (1)施工企業利益嚴重受損,造成施工企業“計劃經濟的收入,市場經濟的支出”的局面。如果為外資業主,則等于肥水外流。 (2)施工企業為了追求利潤最大化,將管理費用大幅度降低,使工程管理大打折扣,從而影響建筑產品質量。 (3)由于業主與施工企業地位不平等,施工企業為承攬任務墊資施工,大量貸款,不僅使企業發展走入死胡同,而且造成嚴重不良債務,給金融業帶來負面影響。 (4)在項目
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71號)關于發展新型建造方式,大力推廣裝配式建筑的要求,規范管理國家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科技成果轉化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和《住房城鄉建設部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以下簡稱產業基地)是指具有明確的發展目標、較好的產業基礎、技術先進成熟、研發創新能力強、產業關聯度大、注重裝配式建筑相關人才培養培訓、能夠發揮示范引領和帶動作用的裝配式建筑相關企業,主要包括裝配式建筑設計、部品部件
(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一日國家建筑材料工業局、國家物價局發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改進建筑材料工業(以下簡稱“建材工業”)價格管理,推動建材價格改革,促進建材工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對各種建筑材料產品、非金屬礦產品、無機非金屬礦新材料產品和建材行業歸口管理的建材機械產品價格的管理。 第三條 建材工業價格管理應在維護國家整體利益的前提下,正確處理中央、地方、部門、企業相互之間的經濟利益關系,保護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經濟利益。 第四條 建材工業價格管理應結合建材行業的特點,認真貫徹計劃經濟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的原則。國家對建材工業價格采取直接調控和間接調控相結合的管理辦法,對少數商品實行國家定價、國家指導價,大多數商品實行市場調節。 第五條 建材工業價格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各級建材行業主管部門、企事業單位和價格管理人員,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的價格法規和政
建筑垃圾管理辦法
建筑垃圾管理辦法專題,為您提供建筑垃圾管理辦法相關的專業交流帖進行參與,歡迎您參與建筑垃圾管理辦法 相關的專業交流討論,更多建筑垃圾管理辦法相關內容請訪問
土木在線論壇相關帖子
分享用戶量
下載熱度
相關熱門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