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 在住宅\工廠的配電一次方案中其斷路器的分斷能力如何選擇, 進線總開關\出線分路開關,他們的分斷能力是根據什么來選擇,需要多大KA分斷能力的斷路器???在供配電中如何計算其所需的分斷能力,,???急急
斷路器一般具有兩個反映斷路器短路分斷能力的參數:其一是額定極限短路分斷能力(以下簡稱極限分斷能力)Icu,其試驗順序是o-t-co(o表示分斷操作,co表示接通操作后緊接著分斷操作,t表示時間間隔,一般為3min),在按規定的試驗順序動作后,不考慮斷路器繼續承載它的額定電流;其二是額定運行短路分斷能力(以下簡稱運行分斷能力)Ics,其試驗操作順序是o-t-co-t-co,在按規定的試驗順序動作后,需考慮斷路器繼續承載它的額定電流。 就此短路器全部是在正向安裝情況下的表現能力,如果短路器在側向安裝、反向安裝的情況下其分短能力應該不是其說明書講到的及標明的分短能力。本人接觸了多種短路器只有明日公司的表明其SB系列具有此項功能。請大家講講這方面的情況。
法泰電器的斷路器上有幾種選型6KA 10KA 25KA 等,說是短路器的分斷能力。比如說10KA 是指啟動電流或者短路電流達到10KA就沒能力保護了? 那在電氣建筑設計中,各根據什么來選分斷能力了?比如照明線路,選10KA還是6KA的還是更大的?那動力線路了? 希望看到此帖的各位工程師幫忙解答!謝謝!
最近幾年與斷路器的使用者相互磋商、探討,并在專業刊物上閱讀了一些斷路器選用的文章,感到收益很大,但又覺得斷路器的設計、制造者與用戶之間由于溝通和宣傳不夠,致使用戶在選擇低壓斷路器上還存在一部分偏失。據此,筆者擬再次論述斷路器的選擇和應用,以期拋磚引玉、去偽存真。 一、 線路預期短路電流的計算來選擇斷路器的分斷能力。 精確的線路預期短路電流的計算是一項極其繁瑣的工作。因此便有一些誤差不很大而工程上可以被接受的簡捷計算方法: (1)、對于10/0.4kV電壓等級的變壓器,可以考慮高壓側的短路容量為無窮大(10kV側的短路容量一般為200~400MVA甚至更大,因此按無窮大來考慮,其誤差不足10%)。 (2)、GB50054-95《低壓配電設計規范》的2.1.2條規定:“當短路點附近所接電動機的額定電流之和超過短路電流的1%時,應計入電動機反饋電流的影響”,若短路電流為30kA,取其1%,應是300A,電動機的總功率約在150
斷路器分斷能力和功率因素的關系 GB14048.2中規定: 4.3.5.2 額定短路分斷能力斷路器的額定短路分斷能力是在制造廠規定的條件下斷路器的短路分斷能力值。額定短路分斷能力要求斷路器在對應于規定的試驗電壓的工頻恢復電壓下應能分斷小于和等于相當于額定能力的任何電流值,且:——對于交流,功率因數不低于表11
在低壓配電系統中,變壓器出口的短路電流是基本確定,在選擇總斷路器和出線斷路器時,對斷路器的額定短路電流的確定通常略有不同。比如:1000kVA變壓器出口短路電流為24kA,選擇框架斷路器額定短路分斷電流不小于50kA,出線斷路器不小于35kA,有什么問題嗎?1、對于低壓配電系統,進線斷路器和出線斷路器處的預期短路電流基本相同,差值一般小于10%;2、對于進線、出線斷路器其額定短路分斷電流只要大于24kA即可;3、適度提高進線斷路器的額定短路分斷電流是對配電設備的要求,在技術上沒有特別的說法。以上思路是否正確,請各位指正!
斷路器的短路分斷能力級別,塑殼式斷路器的短路分斷能力級別分為:基本型,標準型,高級型,限流型。分斷能力也是越來越高,限流型最高。單位畫圖用的是標準型,也不知道為什么這樣,短路電流也沒有算過,聽總工說現在短路這個沒法算。。向前輩請教這些級別的使用方法。。
假設一個單極的斷路器的短路分斷能力為6000安,現在用兩個同樣的單極斷路器串聯使用,這兩個斷路器合、分、脫扣都是同時動作(見圖),由于斷口的增加,短路分斷能力會增大,試問這時的短路分斷能力會增大到多大?圖1和圖2的分斷能力一樣嗎?[ 本帖最后由 asmdl 于 2009-3-9 22:43 編輯
探討下電壓對微型斷路器分斷能定的影響?以及額定電壓對于微斷的意義~~~[ 本帖最后由 zyz8438 于 2011-5-23 10:30 編輯 ]
我們根據變壓器的短路電流,選擇第一級斷路器的極限短路分斷能力,那么后面第二級,第三級的斷路器怎么選擇極限短路分斷能力?另想知道電機回路極限短路分斷能力怎么選擇??
1、圖紙中低壓斷路器標注其分斷能力為50KA,此50KA是指它的額定極限短路分斷能力嗎?2、斷路器的短路分斷能力是根據三相短路穩態電流來確定,還是根據短路峰值電流來確定?
我是個新手,剛剛學習這方面的東西,看資料的時候說,高壓斷路器的電磁操作機構只能采用直流操作電源,而彈簧操作機構和手動操作機構的能采用交直流兩用的電源。想請教下各位前輩,為什么電磁操作機構的只能用直流而不能用交流呢??請教了!
額定工作電流同是400A,不同電壓考核的額定短路接通與分斷能力不同,但不明白高電壓的考核值小,低電壓的考核值大(1140V是7.5KA;660V是9KA,為什麼?
手上項目業主希望用施耐德的產品,但在設計過程中發現施耐德GV2系列的斷路器0.1A~10A的額定分斷能力>100kA,14~32A的額定分斷能力為15kA,而我系的統最大短路電流為25kA,所有用不起來.打電話到施耐德技術部,他們說是生產工藝問題. 大家在使用施耐德的產品的時候是怎么處理的,還是全部用NS系列的. 我覺得NS系列等級少了點,不太好用.
斷路器的額定極限和額定運行短路分斷能力 2005-11-30 連理枝 這篇文章被閱讀了< 2 >次 用戶在設計、選擇低壓斷路器的短路分斷能力時,應遵循的基本原則是:斷路器的額定短路分斷能力³線路可能出現(預期)的短路電流。 國際電工委員會IEC947 - 2和我國等效采用IEC的GB14048.2《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低壓斷路器》標準規定的短路分斷能力有兩種;額定極限短路分斷能力Icu和額定運行短路分斷能力Ics。 1. Icu和Ics的定義分別定義如下:Icu為按規定的試驗程序所規定條件,不包括斷路器繼續承載其額定電流能力的分斷能力;Ics為按規定的試驗程序所規定的條件,包括斷路器繼續承載其額定電流能力的分斷能力。 Icu的試驗程序為o t co;Ics的試驗程序為o t co t co。Ics比Icu的試驗程序多了一次co。經過程序試驗,能完全分斷,熄滅電弧,并無超出規定的損傷,被認為Icu試驗通過,而Ics的
有一工程,變壓器為10/0.4 2000VA,設計院要求低壓進線柜內斷路器分斷能力為150KA,請問哪位能幫解釋下為何要這樣大?個人認為100KA的分斷能力完全能滿足使用要求。
今天上班的時候,有一臺電機由星三角啟動,在切換到三角型的時候斷路器過載,我們領導說是分斷能力太小了,我想想好像沒有道理,啟動的時候跟分斷能力有關系嗎??
推薦一款小型斷路器:額定電流6A 分斷能力要達到30KA 最好是梅日的 我找了C65的 好象分斷能力達不到這個要求 不知道有符合要求的嗎?
推薦一款小型斷路器:額定電流6A 分斷能力要達到30KA最好是梅日的 我找了C65的 好象分斷能力達不到這個要求不知道有符合要求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