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作為參考
請教一個簡單的問題:多層地下室采用柱下樁基礎,施工時是先打樁再開挖,還是先開挖后打樁?我發現工地都是先打樁后開挖,卻不理解為什么,這樣不是浪費嗎?請指教!
想向高手們請教以下,我的畢業設計是“基坑開挖與施工組織設計”,請問這樣的題目該聲明做,謝謝各位高手。有沒有什么有參考價值的資料可以推薦?謝謝!
本人現手上有一個化工罐區項目,40mx40m,底板四周1m高的圍堰,根據地質報告表層是雜填土,深度2m~3m,下一層為粉質粘土層,現決定持力層為粉質粘土層。基礎底板底面標高是-0.6m,基底以下到持力層用素土分層夯實。現有個問題,地基基坑開挖深度大約3m左右,如何判斷開挖到粉土持力層了呢,是不是要驗槽呢?請大蝦們指教~~
19萬平米的住宅小區污水處理——生化池
建一取水口及附屬建筑物,距離河流15m,地質勘測鉆探50m全部為細沙,滲透系數5-10m/晝夜,開挖深度8米,這么大的滲透,有什么方案節滲,請教了
基坑開挖完成后的一些東西,最好點擊放大了再看(基坑太大了,有些東西還沒來得及做)。可以看看塔吊基礎,看看那三角架會有發現。塔吊基礎還有更好行式的朋友請點評。離的有點遠了.放大看就是這個樣子。因為塔吊在基礎外面就做成這樣了[ 本帖最后由 lihua231 于 2010-8-5 19:59 編輯 ]
挖土深度超過多少米的基坑要做專項方案,多少米要做專家認證。挖土深度超過多少米的基坑要做專項方案,多少米要做專家認證。,我們現在所需施工的基坑土質很好,是在山邊的粉質夾砂礫土,施工時可以按0.55自然放坡。,4米到5米的基坑施工工作面為多少。,在那個規范或什么地方有規定的。 我是浙江的,
基坑開挖卸載誘發的滲流分析
威海某基坑事故原因分析 http://co.163.com/forum/content/1744_83942_1.htm 某基坑工程事故處理分析與研究 http://co.163.com/forum/content/1744_326494_1.htm 武漢地區老黏性土基坑工程事故分析與處理對策 http://co.163.com/forum/content/1744_326505_1.htm 深基坑工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 http://co.163.com/forum/content/1744_326512_1.htm 深基坑周圍地表沉陷分析 http://co.163.com/forum/content/1744_344645_1.htm 某重力式擋墻基坑支護工程事故實例分析 http://co.163.com/forum/content/1744_326531_1.htm 某深基坑工程事故原因分
附圖, 這道題目怎么做的? 哪位兄弟給個計算步驟。。詳細點
問一下打過莊的基坑怎么開挖啊,是距離基坑深度留多少然后再截莊呢 還有就是截莊莊上留多長啊,是到沙石墊層的深度還是基坑應該挖的深度啊,截完莊就開始鋪沙石墊層嗎???不懂啊
我是請教下各位!如果主合同里面只是說樁基礎分包出去,但現在甲方開始施工又是基礎支護和土方開挖另外分包,這個行么?土方開挖可以分包么??超深基坑開挖要進行專家會審的,誰來組織?
擋墻后填料采用透水性填料,那么填料填筑范圍是指哪部分。常見擋墻標準橫斷面圖上會給出基坑開挖量,那么基坑開挖量是按什么樣的坡比計算出的。[ 本帖最后由 kinging007 于 2013-1-20 11:48 編輯 ]
一、在基坑支護工程中深基坑的支護方法1、土釘墻 2、逆作拱墻 3、排樁或地下連續墻 4、水泥土墻二、淺基坑的支護方法1、疊袋式擋墻支護 2、擋土灌注樁支護 3、臨時擋土墻支撐 4、型鋼樁橫擋板支撐 5、錨拉支撐 6、斜柱支撐 7、短樁橫隔板支撐三、淺基坑的開挖1、在基坑開挖的過程中應遵循的原則開挖支撐,先撐后挖,分層開挖,嚴禁超挖。循序漸進,一步一步的來。2、土方邊坡:土方邊坡是用邊坡坡度和坡度系數來表示的。凡是深度在5m以內的基坑邊坡的坡度可按照放坡系數執行。四、深基坑的土方開挖:1、開挖方案:包括放坡挖土、中心島式挖土、盆式挖土;2、開挖順序:其順序應按照開挖支撐、先撐后挖、分層開挖、嚴禁超挖的原則來進行;3、等挖到所設計的標高后應及時的澆筑墊層和底板,目的是防止土體回彈;
因為閘墻需要外包砼的問題要進行基坑開挖,開挖區離公路4--5m,公路平時比較多車過,以1/1的放坡,開挖深度3m。開挖時應注意什么,那里可以查到基坑開挖那方面的規范。請大家幫幫手!!!!
這個是地勘給的地質報告,但是都是中風化的等高線,我們在實際的過程中強風化就算基巖,而且下面的地形變化很大,地勘也只是個參照!打樁時候定界面的時候也是參照的!
⑴、土方開挖前,沿場地四周布設排水溝(深度300mm-500mm為宜)和截水溝,避免地表水流入開挖基坑內。 ⑵、挖土分層分段依次進行,在挖方邊坡上如發現有滑坡等土體,向挖方一側滑移和軟弱夾層、裂隙時,及時清除和采取相應措施,以防上崩塌與下滑;當遇到地下管線時,應通知市政相關產權單位部門,將其移位后再行施工。 ⑶、根據設計高程確定開挖深度,嚴禁出現超挖現象。 ⑷、基坑的土方完成后及時排干積水和清底,及時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⑸、基坑挖土深度不得超過設計基底標高,如個別地方超挖、應用砂、碎石填補夯實;對軟弱地基,經設計、監理同意后,可采取換填土層或加強墊層等辦法。 ⑹、土方工程不宜在雨天進行,工作面不宜過大,應逐段、逐片地完成,并應切實制訂雨季施工的安全技術措施。 ⑺、挖土在基底標高以上保留30CM左右由人工挖平清底。 ⑻、開挖中若遇土層性質發生變化時,應根據實際修改挖方邊坡,及時報設計院審批。 ⑼、開挖過程中嚴格控制好挖土標高,邊挖邊修邊坡,以防坍塌。 ⑽、土質地基時挖至離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