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有用的規范
14年發布了目前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征求意見稿,但是沒有正式施行,按道理應該還是按照87年的試行稿來執行,現在由于場地條件限制,就沒有做全封閉的圍墻設計,現在規劃局不批,又拿出了新規范來說,大家怎么看啊
免費分享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2016
新版-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
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標準--總體環境設計
重新整理的《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下面是截圖
有哪位知道關于幼兒園托兒所的消火栓的設置規范規定?在《建規》和《幼兒園托兒建筑設計規范》中好像找不到這方面的條文,請高手指教!急!
哪位朋友有JGJ39-87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請上傳,本人將不勝感激!??!目前還執行該87年的規范嗎?我最近在某2010年設計的幼兒園施工圖紙總說明中,見到主要設計依據是JGJ39-87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 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 Code for design of nursery and kindergarten buildings JGJ 39-2016 批準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施行日期:2016年11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
1.托兒所、幼兒園的規模應按小型:1-4班;中型:5-9班;大型:10-12班。 2.托兒所、幼兒園的服務半徑宜為300m~500m。 3.三個班及以上的托兒所、幼兒園建筑應獨立設置。兩個班及以下時,可與居住建筑合建,但應注意:幼兒生活用房應設在居住建筑的底層;應設獨立出入口,采取隔離措施。 4.托兒所、幼兒園應設各班室外活動場地,面積不應小于60m2,且宜采取分隔措施;全園共用活動場地,人均面積不應小于2m2;地面應平整、防滑、無障礙、無尖銳突出物,并宜采用軟質地坪;共用活動場地應設置游戲器具、沙坑、30m跑道、洗手池等,宜設水深不超過0.30m的戲水池;游戲器具下面及周圍應設軟質鋪裝;室外活動場地應有1/2以上的面積在標準建筑日照陰影線之外。 5.托兒所、幼兒園場地內宜設置集中綠化用地,且綠地率不應小于30%。 6.托兒所、幼兒園的幼兒生活用房冬至日底層滿窗日照不應小于3h。 7.托兒所、幼兒園中的幼兒生活用房不應設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且不應布置在四層及以上;托兒所
2016年11月1日,《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JGJ 39-2016開始實施,原《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JGJ 39-87同時廢止。由于前后相差幾十年,新規的改動也比較大。在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的實施過程中,這樣那樣的疑惑就出來了,網上呢,也是眾說紛紜。小編本次就來大體捋一下!一、幼兒園基地選擇要求? 3.1.2條 托兒所、幼兒園的基地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建設在日照充足、交通方便、場地平整、干燥、排水通暢、環境優美、基礎設施完善的地段; 2 不應置于易發生自然地質災害的地段; 3 與易發生危險的建筑物、倉庫、儲罐、可燃物品和材料堆場等之間的距離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4 不應與大型公共娛樂場所、商場、批發市場等人流密集的場所相毗鄰; 5 應遠離各種污染源,并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衛生、防護標準的要求; 6 園內不應有高壓輸電線、燃氣、輸油管道主干道等穿過。二、托兒所、幼兒園的室外活動場地,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11.4.1.8條老人建筑、任一樓層建筑面積大于1500m2或總面積大于3000m2的旅館建筑、療養院的病房樓、兒童活動場所和大于等于200床位的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手術部等;根據這個規范,幼兒園是否做消防報警是根據面積來確定的?還是只要是幼兒園必須做消防報警。
小腦袋有大智慧,小房間要有大視野,小型幼兒園要有大的空間使用率,合理的規劃和設計是少不了的。很多幼兒園看起來就感覺壓抑不堪,很大一部分原因與裝修的色調,室內的格局不同有關系的。所以在規模一定、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小型幼兒園進行一些設計和匹配的裝修是很有必要的。
這是我大二第一個設計,剛交的圖,大家look look
定義:強制性條文是指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人身健康、節能、節地、節水、節材、環境保護和其他公眾利益的,且必須嚴格執行的條文。正文:《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編號為JGJ 39-2016,自2016年11月1日起實施。強制性條文及說明如下: 《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3.2.8 條 托兒所、幼兒園的幼兒生活用房應布置在當地最好朝向,冬至日底層滿窗日照不應小于3h。 說明:幼兒的生活和發育需要一定時間的陽光來殺滅一些細菌,保證幼兒身體健康。 《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4.1.3 條 托兒所、幼兒園中的幼兒生活用房不應設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且不應布置在四層及以上;托兒所部分應布置在一層。 說明:1.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日照、采光、通風、防潮、排水等條
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和兒童游樂廳等兒童活動場所消防設計審查要點 (依據規范:《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 一、建筑類別和耐火等級(審查資料:設計說明) 建筑類別1.托兒所、幼兒園的規模應符合(托幼規表1.0.3-1)的規定,托兒所、幼兒園的每班人數宜符合(托幼規表1.0.3-2)的規定。(托幼規1.0.3) 2.托兒所,幼兒園屬于人員密集場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19)第七十三條)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自2015年5月1日正式實施后,8.3.4條第4款規定:大中型幼兒園需要設置自動噴淋滅火系統。但是《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仍然沿用GB50084-2001(2005年版)沒有同時更新。《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084-2001(2005年版)第39頁設置場所火災危險等級舉例中卻并沒有明確托兒所幼兒園危險等級。但參照第59頁“將德美英日等國規范的火災危險等級舉例列出,供有關設計人員、公安消防監督人員參考。
對托兒所、幼兒園的安全疏散要求是什么? (1)托兒所、幼兒園的安全疏散出口不應少于兩個。 (2)托兒所、幼兒園房問門至外部出日或封閉樓梯間的最大距離:①位于兩個外部出口或樓梯間之間的房間。一、二級建筑為25m,三級建筑為20m;②位于袋形走道或盡端的房問,一、二級建筑為20m,二級建筑為15m. (3)托兒所、幼兒園用于疏散的樓梯間內,不應附設燒水間、可燃材料的儲藏室、非封閉的電梯井、可燃氣體管道等。樓梯間內宜有天然采光,不應有影響疏散的凸出物。 (4)室外疏散樓梯和每層出口平臺,均應采用不燃燒材料制作。樓梯和出口平臺內嚴禁存放物品,保持通道暢通。 (5)疏散用樓梯和疏散通道上的階梯,不應采用螺旋樓梯和扇形踏步,踏步上下兩級所形成的平面角度不超過10°,但離扶手25cm的踏步寬度超過22cm時可不受此限。 (6)疏散用門不應采用吊門或拉門,嚴禁采用轉門;并應向疏散方向開啟。
托兒所幼兒園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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