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一高層項目,由酒店和辦公組成,建筑面積約8萬平米,應該屬于公共建筑,但沒有6.0.2的具體規定,哪位有 關于這條的具體規定!麻煩提供一下,不知是否屬于乙類建筑.
1. 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 50223—2008第6.0.8條: 教育建筑中,幼兒園、小學、中學的教學用房以及學生宿舍和食堂,抗震設防類別應不低于重點設防類。2. 那么,中專的抗震設防類別如何確定? 1) 當中專生源是高中生時,可以認為建筑物為標準設防類(丙類) 2) 但是, 小中專 招生源都是初中生,年齡與高中生相同。是否應劃為重點設防類?
請教:有一個供熱車間,燃料介質是易燃易爆(甲烷,燃料氣氫氣),設備本身是明火設備,該車間建筑物抗震設防類別取乙類還是丙類? (工藝專業把火災危險性類別定為丙類,耐火等級二級)
建筑抗震設防標準建筑抗震分甲類、乙類、丙類、丁類四個類別,其設防標準要求:(1)甲類建筑屬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時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筑。甲類建筑.地震作用應高于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要求.其值應按地震汝全性評價結果確定;抗震措施,當抗震設防烈度為6^-8度時.應符合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當抗震設防烈度為9度時應符合比9度抗震設防更高的要求。(2)乙類建筑屬于地震時使用功能不能中斷或需盡快恢復的建筑。乙類建筑,地震作用應符合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當抗震設防烈度為6-8度時,應符合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當為9度時應符合比9度抗震設防更高的要求。對較小的乙類建筑,當其結構改用抗震性能較好的結構類型時.可按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3)丙類建筑屬于一般建筑。丙類建筑.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均應符合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要求。(4)丁類建筑屬于抗震次要建筑。丁類建筑,地震作用應符合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要求;抗震
現在手上有個6萬多方放四層商業建筑。目前到了方案后期階段。在昨天開會的時候在設防類別上和領導有不同的意見。弄的自己現在也琢磨不定。 由于南北各有一棟28的公寓樓。商業設置了四條抗震縫。 《設防類別標準》第3.0.1條小注中“區段指由防震縫分開的結構單元、、、、” 第6.0.5條紋說明 總工的意見按照3.0.1條區段的意思來取抗震設防類別的,即為丙類,因為被縫分開的單個區段肯定小于6.0.5條的要求。
抗震設防類別有四級,劃分情況如下:
請問各位大神,此類建筑的抗震設防類別屬于哪一類?個人覺得是屬于重點設防類,因為受地震災害后,很可能有火災發生,消防隊任務艱巨,要派出消防人員和消防車去滅火,若此類建筑按標準設防類設計會不會有不妥?
鋼筋是不是按非抗震做?
小弟正在做一個強制戒毒所的項目,在規范里查不到關于強制戒毒所的抗震設防類別規定,我個人是覺得應按乙類設防,業主為了省錢是不希望按乙類設防,不知大家什么意見?如果審圖沒問題,我們當然無所謂,但是做我們這行都應該怕改圖吧?而且心有余悸!故,還請有經驗的同行賜教,如果哪位能給出具體的規范及相關條文---明確規定了戒毒所的抗震設防類別,那就更好了,多謝!
1 標準設防類,應按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確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達到在遭遇高于當地抗震設防烈度的預估罕遇地震影響時不致倒塌或發生危及生命安全的嚴重破壞的抗震設防目標。 2 重點設防類,應按高于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強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設防烈度為9度時應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礎的抗震措施,應符合有關規定。同時,應按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確定其地震作用。 3 特殊設防類,應按高于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強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設防烈度為9度時應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同時,應按批準的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結果且高于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要求確定其地震作用。 例如:8度0.2g的一個幼兒園,框架結構,15m高,查抗規為二級框架,PKPM建模時地震信息中框架抗震等級取二級,抗震構造措施等級不改變這樣取是不是錯的,有沒有更好的例子可以舉例說明下幼兒園的安全等級一級,結構重要性系數取1.1對不對
本帖最后由 helongguiabc 于 2014-4-10 18:31 編輯 昨天看了小李飛刀的答網友問,其中就有抗震等級的選取問題,此問題有些疑惑,于是今天查看了相關規范及資料,跟大家分享一下,如果有說得不對的地方懇請大家批評指正。建筑抗震設防分類標準3.0.3第2條強條:11G329-1 P5:全國
如圖,想請教下大家抗震設防類別和結構的安全等級間的問題(1)這兩個是不是還是有一些聯系,這個聯系大家是怎么理解的?甲類和乙類是不是安全等級就是一級?(2)抗震設計時結構的結構的重要性系數是取1.0,那么此時即使確定結構安全等級是一級,重要性系數取1.1,那么這個系數有什么作用,在哪里才有可能用到?最后,討論個實際的例子,比如學校,抗震設防類別和安全等級是哪個等級呢,一直對破壞后果很嚴重這些沒有明顯界定的東西不知道怎樣來衡量?
現在做一個項目,是主樓之間的鋼結構連廊,共兩層,底層為過道。主體為乙類,圖審要求連廊與主體一致,且不建議做單跨框架,讓采用箱型柱,有必要么?主體上的鋼結構雨棚是屬于結構構件還是非結構構件?抗規13.3.1劃為非結構構件。圖審的也是要求按乙類設防,合理么?
《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 50223-2008的6.0.8<
鄉鎮多層農村信用社辦公樓抗震設防類別是屬于——標準設防?還是屬于使用功能不能中斷或需要盡快恢——重點設防?一樓為營業大廳,上面為辦公用房。。。
《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 50223-2008的6.0.8 條 :
08版抗震設防類別中規定中、小學和幼兒園的教學樓、實驗樓、學生食堂、宿舍等應按乙類建筑抗震設防;對于高等學校的教學樓、實驗樓、學生食堂、宿舍同樣屬于人員密集場所,是不是也應劃為乙類建筑
新版 GB50223-2008第8.0.3條規定:儲存易燃,易爆物質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危險品倉庫應劃為重點設防類(簡稱乙類)。 問: 1,定義危險品倉庫的標準? 2,火災危險性分類按《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表3.1.3分為5類“甲,乙,丙,丁,戊“,是否”甲,乙,丙“類就為具有火災危險性? 3,儲存易燃,易爆物質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非危險品倉庫”應劃為重點設防類(簡稱乙類)還是標準設防類(簡稱丙類)?比如甲類成品倉庫,甲類原料倉庫。
大學的教學樓、宿舍、食堂等的抗震設防類別如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