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csccbjs 于 2015-6-17 19:34 編輯 摘要:本文通過對軟地基的危害進行闡述,對礦區地基軟臥層換土處理工藝以及造成塌陷后的注漿加固處理技術進行分析,以資參考。 關鍵詞:地基基礎;軟臥層;塌陷;注漿加固。對于煤礦塌陷區而言,地基處理有著至關重要的基礎作用,而在地基處理中施工過程的控制及施工方法的好壞又起著關鍵的作用。目前,在對地基軟基處理的過程中有多種處理的措施,其中最主要的有基底開挖換土法、砂礫墊層法、拋石擠淤法以及水泥深層攪拌樁這幾種處理的方
山東省采煤塌陷地綜合治理專項規劃(2019-2030年)
山東省采煤塌陷地綜合治理專項規劃(2019-2030年)——圖集1
山東省采煤塌陷地綜合治理專項規劃(2019-2030年)——圖集2
地面沉降、地裂縫、地面塌陷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part1.rar
想請教大家,在用staad計算時,只要用SSDD載荷向導中加入了地震載荷,分析時就會出現*ERROR* NO UNSUPPORTED MASSES ENTERED - CHECK DENSITIES?謝謝大家啦!!![ 本帖最后由 jeason12011201 于 2012-8-1 16:00 編輯 ]
相信有很多新手可能跟我一樣很長一段時間搞不清楚什么時候考慮雙向地震,什么時候考慮偶然偏心,近來我查閱資料和請教前輩,得出一些結論,若有不當,還請論壇高手指出。抗規5.5.1.3規定,對于質量和剛度明顯不對稱的結構,應計入雙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轉影響,關于什么算是質量和剛度明顯不對稱,全國民用建筑工程技術措施2009混凝土結構(2012年版)第2.3.2規定,對于質量和剛度分布明顯不對稱、不均勻的結構,及不考慮偶然偏心影響時位移比大于等于1.3時,應補充計算雙向地震作用下的扭轉影響,但雙向水平地震和偶然偏心不需要同時組合。如果考慮了雙向地震,計算承載力時應取考慮雙向地震和考慮偶然偏心二者較大值。驗算最大位移角限制的時候不需要考慮偶然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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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砼技術規程>>第3.2.2條:8度 9度的高層建筑中的大跨度和長懸臂結構應考慮豎向地震作用請問大跨度和長懸臂有確切數值嗎
小弟還想麻煩一下各位大哥能否幫忙看看這個模型的地震荷載怎么加,望您指點。。。STAAD SPACE DXF 文嫁導人 方僚1.DXFSTART JOB INFORMATIONENGINEER DATE 06-Jan-09END JOB INFORMATIONINPUT WIDTH 79UNIT MMS KNJOINT COORDINATES1 124201 0 700598; 2 127165 0 701064; 3 124020 0 702213; 4 127012 0 702419;5 123979 0 703837; 6 126978 0 703781; 7 124080 0 705459; 8 127063 0 705142;9 124322 0 707066; 10 127267 0 706490; 11 124704 0 708646; 12 127586 0 707815;13 125221 0 710186; 14 128021 0 709108; 15 125
七層的小房,無地下室,7度區,用pkpm的0508版做。2、3層的梁配筋計算大得離譜,而越往上,配筋小得很快,而3~7層都一樣的截面和荷重,2層與3~7層也差不多。后來發現把7度區改為6度區后,2、3層梁的配筋小90%,證明是地震力使然,但實際上七度區的三級框架結構,不可能有如此大的地震作用。請高手指點為盼!!!計算模型如下:
設計地震分為第一組,第二組,第三組相當與以前的近震,中遠震,遠震,應該是近震的破壞力大,相應的地震影響系數就大,而震影響系數與特征周期系數有關,特征周期系數也應該是第一組大于第二組大于第三組吧,可是規范上是第三組的最大,這是怎么回事啊
驗算位移比需要考慮偶然偏心,驗算位移角不需要考慮偶然偏心,偶然偏心是在計算單向地震考慮的,如果位移比超過了1.2,那么就要考慮雙向地震,。驗算位移角不考慮偶然偏心,那需不需要考慮雙向地震啊?
1.規范及規范條文說明(1)抗震規范 質量和剛度分布明顯不對稱的結構,應計入雙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轉影響;其他情況,應允許采用調整地震作用效應的方法計入扭轉影響。【5.1.1條】(2)高規3.3.3 計算單向地震作用時應考慮偶然偏心的影響。每層質
剛看新聞美國加州6.0地震,120人受傷,無死亡情況。當地建筑很多采用木質結構,質地輕,抗震能力強。我想國內今后建筑材料方面,尤其是在地震區,是不是也應該優先選用木結構呢?
在pkpm建模過程中,是不是通常如果建筑物比較規則的話,都選擇,單向地震,偶然偏心進行計算,只有在位移比超過1.5,或者是不規則的建筑才選擇雙向地震?
求教大神,我剛設計了一個三層的小框架,考慮偶然偏心時算出的位移比剛好為1.2,計算配筋的時候我選了考慮雙向地震,沒有考慮偶然偏心,請問會有什么問題嗎?
抗規3.1.2條中,設防6度時,除本規范有具體規定外,對乙、丙、丁類的建筑可不進行地震作用計算。條文解釋中又明確了主要是抗震構造措施。如何理解,大家做設計時6度區都不考慮地震作用么(鋼結構除外)?6度區新增的剪重比調整系數作何理解,不計算地震作用又給出最小剪力系數是何意呢?3.1.2條到底想要傳遞的是什么想法?
各位前輩大家好!本人現在用PK正在做一個98米左右高的框筒結構的公建,初設階段!有一些規范上的東西不太明白咨詢各位前輩一下!希望前輩們給予幫助!1)高規中9.1.11條文中,框架部分分配的樓層地震剪力標準值的最大值不宜小于結構底部總地震剪力標準值的10%,如果小于10%,各層框架部分承擔的地震剪力標準值應增大到結構底部總地震剪力標準值15%;且核心筒的地震剪力標準值x增大系數1.1。這條說明在pkpm計算中如何實現?計算中應該注意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