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變更是當事人的一項權利。一般的情況之下,只要是當事人都協商一致,任何階段都可以變更合同。但內蒙古招標采購的合同變更受到一定限制,主要體現為以下兩點: 第一點,變更的內容不得是和中標合同的實質性內容相背離。根據了《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的第57條規定:“內蒙古招標人和中標人都應該要依照招標投標法和本條例的規定簽訂書面的合同,合同的標的、價款、質量和履行的期限等的主要條款應該要和內蒙古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的內容一致。http://www.nmhuaheng.com/”也就是說,招標人與中標人所簽訂合同應該與內蒙古招標文件、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的主要內容一致。 第二點,合同履行中變更合同內容受到一定限制。鑒于了內蒙古招標采購項目受到了眾多因素的影響,在符合合同交易規則的情況下,履約過程中變更合同內容是允許的。但此種變更應滿足兩個條件:第一個條件是:變更是基于內蒙古招標采購項目客觀需要,
各位高手,專家,請教一個問題: 招標文件中附有合同,但投標企業所投標書的商務標書中的合同(如供貨方式一條)卻與招標文件中的合同內容不一致,但招標文件并沒有說明出現不一致情況該如何處理,請問有沒有相關的招投標法律對其有規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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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最新的監理合同及招標文件示范文本(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質量很高,少數地方改改可以用啊!
最近中個標,高興啊。準備簽合同時傻眼了,招標文件中的合同條款(有很多)一定要簽到合同里嗎?那都是些霸王條款啊。招標代理盡為業主考慮,坑死施工中標單位了,投標前也不敢提。怎么和業主談判呢?求有經驗的朋友給出個點子,謝謝啦
《工程招標與合同管理》復習題
審計人員在進行投資項目決算審計時,發現合同結算條款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而且建設單位已委托造價咨詢公司對結算造價進行了審核。這類問題是投資審計中經常遇到的,如何解決這類問題?
GF-2005-0215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示范文本)
發現現在的設計單位越發不好管理,為此在招標及合同階段的約束尤其重要結合最近的一個招投標,擬定一個招標任務書樣本,也包含設計合同要求希望大家共同努力,提高對設計單位的管控水平
投標書制作(
招標文件中的合同條款是可變項嗎>>不太明白,合同條款是否為將來與之簽定的合同的藍本,說白了 就是把什么金額和該填的填上,就可以了吧,是不能更改的???????
審計人員在進行投資項目結算審計時,發現合同結算條款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而且建設單位已委托造價咨詢公司對結算造價進行了審核。這類問題是投資審計中經常遇到的,如何解決這類問題?
一、工程概況
示范文本: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
施工總價合同模式下,工程量清單和招標圖紙不一致 或業主沒有提供施工圖紙,承包人按工程量清單進行了報價,合同履約過程中是否可以調整合同價款? 是否可以調整合同價款,首先要看合同中關于變更、結算的實質性條款,不能只從“總價合同”的字面意思來理解,如果變更、結算等實質性條款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下面我們就分幾種情況予以闡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