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政府公布了2017年5月地鐵開挖時發生坍塌事故的調查報告。特轉發。
2021年7月25日8時02分許,珠海市金灣區三灶鎮珠機城軌金海公路大橋施工段右幅165#~166#墩邊跨梁發生箱梁垮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失蹤。 一、事故基本情況 (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21年7月24日下午施工單位前移掛籃, 準備在右幅165#墩7號塊施工, 發現大里程(往珠海機場方向)側掛籃與邊跨現澆箱梁支架存在沖突, 掛籃移動遇到障礙。
日本長洋混凝土(秦皇島)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合格預拌商品混凝土產品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涉嫌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的調查研究檢控報告一.日本長洋混凝土(秦皇島)有限公司十大惡行1.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2.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在生產的預拌商品混凝土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3.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4.違反《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第七條的規定,以不合格的原材料生產預拌商品混凝土產品;5.違反《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生產和銷售沒有產品質量標準和未經質量檢驗機構檢驗的產品;6.違反《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第七條的規定,在混凝土產品生產銷售中弄虛作假、以次充好;7.違反《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第八條的規定,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的有關法規、質量標準要求的預拌商品混凝
一、專項審計調查報告的內容和結構 專項審計調查報告應包括調查依據、實施的基本情況、被調查事項的基本情況及總體評價、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原因分析以及建議。對于以上內容,應如何安排調查報告的結構和文字的表述方法,是撰寫專項審計報告的寫作技巧問題。所謂結構,就是報告的內容如何分段而構成一個整體的問題。具體包括如何開頭、如何結尾,如何羅列調查出的問題,審計的評價、原因分析、意見和建議如何體現等。結構安排得當,能使審計調查報告[各類審計報告模
2021年10月2日凌晨1時30分左右,在杭州臨平區荷禹路和新洲路交叉口的地鐵9號線道路恢復工程,施工單位組織進行基坑開挖及地下污水管安裝施工時,發生一起基坑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350萬。
2016年12月2日13:20左右,紹興原人民醫院行政樓加固工程工地發生土方倒塌掩埋事故,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一、工程概況 原人民醫院行政樓加固工程位于越城區蕺山街道,解放北路東側,東街北側,新建路西側,縣前街南側,原人民醫院醫院行政樓地下。 工程范圍和內容:深化設計及施工監測、鋼立柱(地上部分)、水平支撐和豎向支撐的施工和拆除、柱基礎的托換和連接。
2022年6月20日,深圳市寶安區新安街道興東社區雪花啤酒總部大廈工地發生一起物體打擊事故,造成1人死亡。班組工人姜某在02-02地塊基坑內進行樁芯混凝土破除作業。使用手持風鎬機對已截斷的灌注樁樁芯混凝土中間進行二次破碎,作業進行約10分鐘后,灌注樁樁芯混凝土突然裂成兩半并向兩邊傾倒。此時,姜正洪頭部被鋼筋擊打,倒地昏迷。 經查:
為什么現在很多施工單位出了工傷事故,尤其是死亡事故第一反應都是瞞報,私下解決!是怕花錢,還是怕家屬鬧?實際上私了的一般花錢更多啊!是怕安監局調查,停工,影響工期,造成損失?這也是事實,但這樣是不是就是說明了我們的事故處理體系還不完善,至少沒有起到準確的引導方向!如果怕停工早晨影響,是不是也有建設單位的壓力在里面,或者說就是出事之后建設單位是和施工單位一起在想法瞞報!是怕影響本項目,本人(項目經理)的年終考核與升遷?如果是,是不是這種管理體制需要改變。總之,本人認為,事故瞞報牽扯了一系列人,單位的利益,往往不是像揭露出來的只是施工單位自己的事情。大家的意見呢?
華中電網“2006.7.1”事故調查報告(來至《ZG電力自動化》)華中電網“7.1”事故調查報告-技術報告華中電網“7.1”事故調查組技術組二零零六年七月目 錄第一部分 電網概況.............................................................................1第二部分 事故經過及處理情況..........................................................5第三部分 事故引發原因....................................................................24第四部分 事故中暴露的問題............................................................26第五部分 整改措施及建議..........................................
廣東華璽建筑設計有限公司在未經任何設計、計算和校審的情況下出具紅坳受納場施工設計圖紙并偽造出圖時間,從中牟利。 對廣東華璽建筑設計有限公司給予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吊銷相關資質等行政處罰。
2017年7月30日上午10點30分左右,位于江蘇濱海經濟開發區沿海工業園內由江蘇邦圣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鹽城金業化工有限公司2﹟生產車間施工工地,在用的塔式起重機在吊裝作業過程中發生塔機上部結構倒塌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