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包方對結算資料不回復將視為認可 案情: 2003年3月18日,江蘇省某建筑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按法定程序在揚州市首個景觀道路——文昌西路延伸Ⅲ標段工程的投標中競標成功,并在當日與該工程的項目業主揚州某置業公司簽訂了標的達1386.48萬元的承建合同。該合同適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頒布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1991-0210),合同規定這項工程由市政工程分公司帶資承建,開工當年給付500萬元,其余由承包方自籌,建設工期為從2003年5月10日至2004年4月18日,建成并驗收合格后,由發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剩余的全部工程款。 2003年11月28日,該工程經過置業公司多次變更設計,提前竣工,并在2004年4月16日通過竣工驗收交付使用。 2004年11月28日,由市政工程分公司負責承建的這項工程的結算報告報送到置業公司。根據設計變更(有置業公司工程師的簽證為據)調升后的結算報告,置業公司應支付給市政工程分公司工程款2467萬元,扣除已支付的500萬元,還應給付1967萬元。但置業公司在收到市
總體上,“包工頭”模式并非法律禁止,但發包方存在風險,因此盡量不要使用“包工頭”模式,如必須使用,可參考本文提出的相關處理建議,以降低自身法律風險。
今年江蘇使用最多的補償方式
王道勇律師 工程案判例研究 一、案例索引 最高院《梧州港聯交通實業有限公司、黃康珊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申請再審民事裁定書》,案號為(2015)民申字第987號,審判長為黃金龍,裁判日期為二〇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二、案情簡介 再審申請人梧州港聯交通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港聯公司)因與被申請人黃康珊,一審被告、反訴原告、二審上訴人梧州市交通建設機械施工公司(以下簡稱交建公司),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北海市高昂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2014)桂民一終字第31號民事判決,向最高院申請再審。 當事人法律關系:
住建部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工程總承包發展的若干意見》:建設單位可以依法采用招標或者直接發包的方式選擇工程總承包企業,什么情況可以直接發包?
因建設項目的特殊性,在投資決策、勘察設計、招投標、工程施工等各個環節都不可避免的會產生變更,產生變更的原因也多種多樣。 工程結算時,因變更導致費用爭議的情況有很多,今天就和大家共同探討一個因樁基施工工藝變更,導致經濟糾紛的案例:
做過幾個辦公樓的工程,比如有這么一個,1,2,3層開間戶型基本一樣,在一樓設置電話配線箱,有兩種方式向各層配線,一,在各層分別設置配線箱,由總箱向各分箱配線,然后再分至各終端接口,二,只在一層有總箱,各層不設置分箱,總箱向一層各終端線配線,因為2,3層和一層戶型對應相同,所以可以在一層各終端點分線直接埋墻穿至2,3層對應終端點。問題一,哪種方式合理些呢?二,PVC管埋地引至各終端點的管徑最大到多少?三,采用第二種方式的時候,一層每個終端點都在向上引線,那么引線勢必要垂直穿圈梁的,結構上允許嗎,一個樓如果這樣穿的多了,對圈梁的結構影響是否允許呢?
請教中心井點降水方式是怎么樣的?井點降水對周圍建筑物有什么影響?順便問一下"變形縫"和"沉降縫"是同一個概念嗎?????
請教各位,我總弄不清導線應該穿什么樣的線管。我看資料上有SC、TC、PC、FPC、CT、SR、請問要怎樣選擇,望各位不吝賜教。
有個問題要請教各位高手,我現在做一個廠房,兩層,鋼結構,建筑面積17000,制衣車間。想問一下供電時要不要單獨設置變壓器,還是直接從廠區變壓室引220/380電源。要是設置變壓器的時候應該遵循什么原則?變壓器的容量怎么算。具體的供電方式是應該從變壓器室挖電纜溝,還是采用電纜橋架通至各個配電箱?請給與解答,謝謝!
對于供、排水管上的閘閥,截止閥這類,其連接方式應選擇哪種,是法蘭連接,還是焊接,還是螺紋,有沒有對這個的規范要求啊!請高人賜教!
建筑采暖的系統方式,什么垂直雙管,垂直單管,垂直單雙管,水平雙管,水平單管,還有單管水平跨越式。。。等等,那么多。。。。。都是看大家用語言來說。。。。能不能有圖來表示我們新手看看呢??? 這樣對于我們新手來說更是好了解,謝謝前輩各位指教!!
我最近根據以前所作的工程,總結了共有的幾種電纜電線敷設方式:1.在空氣中明敷2.在空氣中穿管明敷3.在隔熱墻中穿管暗敷設4.在地坪下穿管暗敷設(這里的地坪下指的是室內最低層的地下)5.在地下穿管暗敷設(這里的地下是指室外0.7米及其以下,主要針對室外管網的穿管敷設)6.鍇裝電纜直埋地敷設7.在電纜橋架內敷設.其中建筑電氣常用數據04DX101-1中僅有1,2,3,5,6這幾種情況,沒有第4中情況,從我的理解來看,第4中情況應該和第3中情況類似,所以第4種情況查表時應該按第3種情況來查.各位大俠你們是怎么理解的,請告知.
難道大家不覺得很奇怪嗎,往年都是一月中下旬,今年有的省份在元旦之前就出來了。往年各省份出分時間相差不多,也就一兩天,今年到目前有的省份的人事中心居然還沒接到成績的數據。往年都是一注二注同時出來,今年大部分出來的省份都只有一注沒有二注。
人工湖的水治理完以后回到人工湖:COD50mg/L,濁度5ntu出水要求COD=10mg/L 濁度1ntu 200噸每天
規范上寫“不間斷電源系統宜采用兩路電源供電”。請問如果沒有2路電源是否可以采用低壓柜2路配電?我看有的EPS是單回路進線的?不太明白,希望有人能解答。謝謝[ 本帖最后由 condec 于 2009-11-16 20:32 編輯 ]
水泵,風機等電力設備,有各種啟動方式,比如直流啟動(啟動電流大,對電網有沖擊),星三角啟動,變頻啟動,軟啟動,降壓啟動。那用的時候根據什么原則選擇啟動方式呢?功率嗎?請達人指教:call: :call: :victory: :handshake
臭氧化學分子式為O3三原子形式的氧。物理性質:常溫、常壓下無色,有魚腥味的氣化學性質:具有強氧化作用。臭氧是氧的同素異形體,在常溫下,它是一種有特殊臭味的藍色氣體。雖然臭氧極不穩定,容易分解,但毒性比較大,空氣中臭氧濃度達0.01~0.02ppm即可嗅到,濃度達1ppm時可引起呼吸加速,胸悶等癥狀,在2.5~5ppm時即會引起脈搏加速、頭痛,停留1小時以上可發生肺氣腫。工作現場空氣中容許的閾限值為0.15ppm。現有一廠房200平米左右,不定時放散臭氧氣體,需要通風,以保證室內安全衛生。請問下各位高手,碰到過類似的通風問題嗎?有什么特殊要求和做法?換氣次數是多少?排出的臭氧等有害氣體要經過處理嗎?先謝謝大家:loveliness:
前段時間在網上調查了一下我國采暖地區的采暖收費方式,發現大部分城市還是按照面積收費的,盡管有分戶熱計量的設計,甚至是部分試點在推行,我深深地感覺到推廣的難度很大,總結了以下幾點原因:1、分戶計量的成本高,國家補貼落實不到位。2、住宅分戶計量居民還沒感覺到實惠,至于實行兩部制后,費用改變不大,意義還是不很明顯!3、低收入人群一個是用不起暖氣,另一方面是改造費用承擔不起,高收入人群不在乎這點暖氣費的增加還是減少,他們要不就是收入高,要不就是有公司或者國家補貼,根本沒把采暖節能當回事。4、公共節能跟不上,那是花的國家的或者公司的錢,大家的節能意識不強。權衡利弊,我有以下幾個建議,1、對于現有采暖設計實行嚴格的標準,并且提高標準,比如只要是采暖建筑或者廠房,窗戶的傳熱系數不能大于2.0W/m2.K,墻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