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全電壓的額定值中,42v和36v可在一般和較干燥環境中使用;而24v以下是在較惡劣環境中允許使用的電壓等級,如金屬容器內,過道內,鐵平臺上,隧道內,礦井內,潮濕環境等。本標準不使用于水下等特殊場所,也不適用于有帶電部分能深入人體的醫療設備。塔吊標準節www.sdtadiao.cn 塔吊施工工地采取安全措施,搞好安全生產,從表面上看,有時會耽誤一些生產或增加一些開支。但從整體上看,勞動條件改善了。勞動生產率將大大提高。這也是無數生產實踐經驗所證明的經驗。把安全和生產對立起來的觀點是完全錯誤了。只有加強塔吊或施工電梯工地上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塔吊安全施工操作流程,才能更好的為工地創造效益。
電氣從業者都知道這么一個數字 —— 36,它代表了我們所知的安全電壓。從業這么多年,說這個數字深入人心也絕不為過。 行業規定安全電壓為36V,安全電流為10mA,原因如下: 電擊對人體的危害程度,主要取決于通過人體電流的大小和通電時間長短。電流強度越大,致命危險越大;持續時間越長,死亡的可能性越大。能引起人感覺到的最小電流值稱為感知電流,交流為1mA,直流為5mA;人觸電后能自己擺脫的最大電流稱為擺脫電流,交流為10mA,直流為50mA;在較短的時間內危及生命的電流稱為致命電流,如100mA的電流通過人體1s,可足以使人致命,因此致命電流為100mA。 人體對電流的反映: 8~10mA 手擺脫電極已感到困難,有劇痛感(手指關節)。 20~25mA 手迅速麻痹,不能自動擺脫電極,呼吸困難。 50~80mA 呼吸困難,心房開始震顫。 根據歐姆定律(I=U/R)可以得知流經人體電流的大小與外
我是個新手,有個問題一直困擾著小弟,關于安全用電的問題.電流越大越危險,還是電壓越大越危險?在傳輸線路中容量一定的情況下,電壓越高電流越小,如果電流小到一定程度(對人體不能造成危害),高壓還會對人構成危險嗎?為什么我們經常看到的是"高壓電危險"?而實際上不是因為人體心臟不能承受100毫安的電流導致事故的嗎?為什么不說"大電流危險"呢?為什么只有安全電壓一說,而沒有安全電流的說法呢?求教求教!
關于安全電壓的調整 我“工標網”上查了下 安全電壓(GB 3805-1983)的那個規范已經作廢了 現在用的標準是特低電壓(ELV)限值 (GB/T 3805-2008)里面好像沒有安全電壓的具體環境的內容現今各個條件下的安全電壓到底是多少 求教順便問下 現在水上作業的安全電壓是怎么弄的 水上作業怎么做安全用電的防護 前面百度上問了下 工標網上的標準作廢不一定準的 但是我在國家10.8.24 14:06 我們公司的法律法規清單都是按照工標標網上的弄的 要是不準...:'([ 本帖最后由 bobo9412 于 2010-8-24 14:07 編輯 ]
隨著國家經濟的日益發展及人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在生產和生活中電器設備和用電器材越來越多。由于電本身具有看不見、摸不著的特性,當人們一旦接觸或接近帶有一定電壓的設備和導體時,即有可能造成觸電事故。因此安全用電的問題就顯得十分重要。那么,多高的電壓為安全電壓呢?“36伏”,多少有點常識的人會這樣說。好像這是個不容置疑的值。全國技工學校電工類教材《安全用電》對“安全電壓值”定義為“人體持續接觸不會使人直接致死或致殘的電壓為安全電壓”。安全電壓值的規定是以通過人體的電流(不超過安全電流)與人體電阻的乘積為依據的。即: Us=IsRb 式中Us——安全電壓(伏)
知識點:雙重絕緣
有一個說法,高度低于2.2米的設備夾層中的照明,采用不超過24伏供電。我想咨詢一下,這是依據哪個規范提出來的呢?我沒找到,請指教一下!
知識點:絕對安全電壓
經常看到有的做成套及做殼體的朋友問安全距離的問題,現在總結如下 3KV 安全距離是75mm6KV 安全距離是100mm10KV 安全距離是125mm20KV 安全距離是180mm35KV 安全距離是300mm推薦大家到 http://www.sz-springland.com/bbs 看看去
哪位大哥用過APC的UPS,在它的說明書中有這樣一段話:如果機敏調整指示燈亮起,則表明UPS正在補償超高電壓這個補償超高電壓是什么意思啊?我們在使用的過程中,就是這個燈亮著,我們在測輸入端的電壓的時候發現輸入端的電壓很高,為250V。還想問一個問題,就是這個燈總亮著,對UPS有沒有傷害?
近日看到有些網友需要這個,就發上來.供大家參考!
基頻鐵磁諧振的現象是:因中性點的位移電壓與某一接地相的電壓相反,且零電位必須移到線電壓三角形之外,故該相電壓的相位恰好與原來的相位相反(產生反傾)而且其數值降低,但并不為零;其余兩相對地電壓升高,其值將超過線電壓,產生虛幻接地現象;零序電壓兩端往往也會同時出現過電壓。
關于高層建筑應急照明系統采用安全電壓的可行性分析 一.問題的提出 高層建筑的應急照明系統一般根據其建筑類別,采用一、二級負荷供電(GB50016-2014第10.1.1,10.1.2條),而不同供電電源負荷級別的劃分標準應符合國家標準《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GB50052的規定(GB50016-2014第10.1.4條)。于是,一類高層建筑應急照明系統采用雙重電源供電,二類高層建筑采用雙路電源供電。為了解決應急照明雙電源轉換時間不應大于5S的規定(JGJ16-2008第13.8.5條),大多數設計人員也采用應急燈自帶蓄電池的做法(包括第二電源采用集中蓄電池的型式)。同時,火災報警系統對應急照明系統的控制方式大都采用標準圖集(例如12D11等)。
有一小歌廳,二層,每層150平米,按建筑防火規范GB50016-2006第11.3.5條,歌舞娛樂放影游藝哦場所的地面上應設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按GB17945-2010,第6.2.1條:安裝在地面的燈具,主電源應采用安全電壓。 按這個要求,采用自帶蓄電池的燈具恐怕不行吧,若采用集中電源型的,用EPS,是不是過份了?各位如果遇到這種情況,怎樣設計? 有人說用安全電壓,在配電箱處加個小型變壓器即可,就好像電梯井道照明一樣。我知道的自帶蓄電池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燈,都是220伏供電的,有用安全電壓自帶蓄電池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嗎?知道的給介紹一下。謝了。
因石化企業檢修需要,經常在金屬容器內檢修,照明是個難題,規定只能用安全電壓的行燈,但在實際中照度太小了,有哪個廠(公司)生產安全電壓的大功率照明(包括光源和燈具),請朋友們幫忙了。
安全低電壓(12V,30A)長距離配電(30-40m),造成壓降過大,有辦法解決嗎?實例:室內泳池安全一區內裝地燈、地腳燈等采用安全電壓,安全變壓器裝在設備間內,30-40m距離,360W 30A壓降大約3-4V。
1. 最大計算弧垂情況下導線對地面最小距離不應小于表 1 的要求。
接地裝置是指與電氣設備連接的接地體和接地線的總稱。接地體是埋入地下并直接與大地接觸的金屬導體;接地線是電氣設備金屬外殼與接地體相連接的導體。 當運行中的電氣設備發生接地故障時,接地電流將通過接地線和接地體,以半球面形狀向地下流散。在距離接地體越近的地方,由于半球面較小故電阻較大,接地電流通過這里的電壓降也較大,所以電位就高。反之,在遠離接地體的地方,由于半球面大,故電阻就小,所以電位就低。 試驗證明,在離開單根接地體或接地點20米以外的地方,球面就相當大了,實際上已沒有什么電位存在,所以該處的電位已近于零。電位等于零的地方,電氣上稱為“地”。 所謂對地電壓,即電氣設備發生接地故障時,接地設備的外殼、接地線、接地體等與零電位點之間的電位差,稱為電氣設備接地時的對地電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