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高層施工合同補充協議
我是剛剛從事房地產公司對外業務發包工作,現在老總要我起草一份監理合同的補充協議,我不知道怎么寫,請問哪位大哥、大姐做過,請指導一下小弟,不勝感激
各位前輩,我現在因設計變更工程量增加了,需要和勞務隊簽訂一份勞務合同補充協議,請問誰有這樣的模板了,麻煩給我發一份。萬分感謝。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項目合同中,在有關項目的工程量計量及計價方面,雙方若存在著不同的理解及認識,最終按以下的原則來執行。在項目的工程造價結算編制及審核中,也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一、該項目采用固定單價合同,本項目結算時,除了按建設單位要求,在中標工程量清單基礎上,所做出的工程內容增加(或減少)造成的造價調整外,其他情況下,一律不予調整項目的工程造價; 二、本項目的施工內容,已經包含完成經圖審通過的設計圖紙規定的所有工程量清單項目。合同價由
中央空調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監理合同修改后帶補充協議附件1:******項目監理工作標準附件2:***********項目工程監理人員名單附件3:*********項目工程監理施工階段進場計劃樁基礎施工合同
希望可以給大家參考,只不過是掃描件呵呵。
所謂的 合同補充協議 ,是對原先協議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內容進行補充規定。那么,購房合同補充協議怎么寫?下面由中華 房買賣 平臺小編為您詳細介紹。 購房合同補充協議 賣房方(甲方): 購房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關于乙方向甲方購房事宜,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此協議與原合同有沖突或者矛盾的條款,均以此補充協議為準:
文章轉自房買賣平臺: 二手房買賣合同,學名為“存量房屋買賣合同”,是二手房買賣過程中最重要的文件,也是二手房最重要的工作之一。買賣雙方最終達成什么樣的合同條款是彼此之間互相博弈的結果,不管是買方本人還是委托了律師,如果一味只強調維護自己當事人的權益是不現實的,只能導致談判不歡而散。所以,又要考慮如何讓對方和房產中介能夠接受,這就需要很高的臨場應變能力和實務技巧。 在生活中,買賣合同往往是由房產中介方提供的,北京市建委和工商局曾聯合制定《北京市存量屋買賣合同》示范文本,該文本因過于繁瑣適用面很不廣。有的買方提出由他單方來起草合同,往往會遭到售房者和房產中介方的極力反對。因此,想把原合同文本推倒重來不具有可實現性。遇到這種情況,本人的處理辦法是:事先起草一份既有利于保護買方利益又能體現公平原則的詳細合同草
君山花園項目補充協議書 供大家參考
一個工程項目建設的成功,離不開施工班組的密切配合,班組的選擇是關鍵,好的班組工程相當順利,反之就不好管理,為此在建立施工班組合同或協議應注明以下幾點:1、簽協議簽對該班組進行考察,是否專業施工班組;2、到該班組施工的工程項目進行查看,施工質量、安全、進度等;3、該班組為人的素質修養,4、再可以確定是否承包給該班組;5、簽訂合同主要是價格、管理、付款方式6、農民工工資問題尤其重要,這條一定著重強調;7、優選班組長及現場帶班人員也是要緊,現場帶班要有一定專業技術;8、每月工資發放必須有工人工資冊;9,班組施工人員納入項目部管理,做好考親勤記錄,作為發放工資依據;10.施工過程中嚴禁合同單價的變更很重要,不要聽班組危言眾聽,動不動就停工不做之說,像這樣情況堅決更換班組;
合,是雙方在開干之前達成共識;和,是在干的過程中雙方談判折中講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2004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27次會議通過)法釋〔2004〕1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已于2004年9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27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結合民事審判實際,就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的問題,制定本解釋。 第一條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認定無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 二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
天然氣設計安裝工程合同 (工商業用戶)合同編號:XZ-NG-2009-G甲方: *州港華燃氣有限公司乙方: *州市 二〇〇九年 月 日 天然氣設計安裝工程合同甲方:*州港華燃氣有限公司乙方:*********** 為了明確*州港華和燃氣用戶雙方在工程建設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江蘇省城市燃氣管理條例》、《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城鎮燃氣設計規范》等法律、法規和規范的要求,經雙方友好協商,乙方同意委托甲方負責管道天然氣供應設施的設計、施工和安裝工程,并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1 工程概況 : 1.1工程名稱: **天然氣管線輸配工程 1.2工程地點: *州市新城區1號路東側 、 1.3工程內容及要求:1.3.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用氣設備場地的平面布置圖及設備技術參數等相關基礎性資料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用氣環境、場地均應符合燃氣安全及規范要求。1.3.2乙
自己沒有設計資質,還要承擔工程設計、施工項目,將二者合到一起,甚至將燃氣供應也寫到一塊,用心險惡:壟斷經營,舍我其誰?。。?天然氣設計安裝工程合同 (工商業用戶)合同編號:XZ-NG-2009-G甲方: *州港華燃氣有限公司乙方: *州市 二〇〇九年 月 日 天然氣設計安裝工程合同甲方:*州港華燃氣有限公司乙方:*********** 為了明確*州港華和燃氣用戶雙方在工程建設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江蘇省城市燃氣管理條例》、《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城鎮燃氣設計規范》等法律、法規和規范的要求,經雙方友好協商,乙方同意委托甲方負責管道天然氣供應設施的設計、施工和安裝工程,并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1 工程概況 : 1.1工程名稱: **天然氣管線輸配工程 1.2工程地點: *州市新城區1號路東側 、
一般的施工合同的內容應涵蓋《合同法》規定的主要內容。施工合同作為合同的一種類型,履行期限長、涉及面廣。結合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應包括如下相關條款:工程范圍即承包人應建設完成的工程項目和工程量;工期條款,質員條款,費用條款包括工程量的計量、變更、結算、以及保修金等幾個方面,技術資料的交付,材料、設備供應條款,檢查驗收條款等。尤其注意掌握合同文件中關于工程量表的規定。例如在齊大工路工程招標文件中規定:“本工程量表所列的程量是按照設計圖紙和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列出,作為投標報價的共同基礎;本合同項目的全部費用都應包含在只有標價的各項目價格單項中,沒有列出的項目的費用都應視為已分配到有關項目的價格中。除非招標文件中另有規定,投標人所報的價格應包括完成所需進行的一切工作內容的費用攤入。如果報價表中未列出,業主將認為投標人不收取這方面的費用,或在其他款項下已綜合進行計算,不需附加任何說明”等。
(1)核對合同條款及招投標文仵。首先應核對竣工工程內容是否符合合同條件要求,工程是否竣工驗收合格,只有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并驗收合格才能列入竣工結算。其次,應按合同約定的結算方法、計價定額、取費標準、主材價格和優惠條款等等,對工程竣工結算進行審核。 (2)落實設計變更簽證。設計變更和修改圖紙應由原設計單位出具“設計變更通知單”修改圖,設計、校審人員簽字并加蓋公章,并經建設單位和監理工程師審查同意;重大設計變更應經原審批部門審批,否則不應列入結算。 (3)有關單位參與把關:建設、監理、設計、施工等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經辦人員應大力支持,參與把關,對隱蔽工程和設計變更的簽證進行核對確認,對施工中特殊措施發生的費用等共同商定,對索賠費用進行認真落實。按照發包合同的要求和有關規定,合理地確定工程造價。
(轉自公眾號工程商務雜壇 )
文章轉自房買賣品臺: 補充協議顧名思義,就是前面房屋買賣合同有錯漏,或者后面政策有變化經協商需要補簽一部分協議。 前幾天有朋友問我“簽完購房合同,已經備案了,但銀行貸款沒批下來,改付全款,但開發商不愿重簽或簽定補充協議,只愿開據收據,收據會注明為房屋尾款,這樣能行嗎?” 我專程找公司房買賣的業務人員問了一下,關于補充協議的事情,什么情況下我們需要簽訂補充協議,大部分情況補充協議用來解決什么問題。 上面那位朋友想要簽署補充協議目的是為了預防后期的法律糾紛。好在他是只要開發商協商,在合同中注明收到全款就可以了,沒有太大的難度。一般人生活中更容易遇到的是政策原因,貸款下不來,這時候大家可以參考下面的一份補充協議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定的區號樓 單元 號房屋《商品房買賣合同》,付款方式為按揭貸款方式。現因政府原因,銀行按揭手續暫時不能辦理,據此雙方達成如下補充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乙方交納積極辦理按揭保證金2000元及交付房屋所需全部費用后可以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取得所購房產全部鑰匙。 二、乙方在收到甲方辦理按揭的電話通知以后,乙方應主動配合按
施工合同補充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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