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每個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應按10~15L/s計算,而消火栓口徑分為DN100和DN150,請問是不是可以理解為DN100的消火栓的出水量按10L/s計算,150的消火栓出水量按15L/s計算?2.在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中,低壓消防給水管道上公稱直徑為100和150的消火栓的出水量可分別卻15L/S和30L/S。這讓我有點疑惑,實際設計中,是不是不管100的還是150的消火栓水量都按10-15L/S考慮就可以了?
各位,我碰到這樣一個工業項目,生產工藝為普通電子類元件手工組裝,按規范應為丙類。整幢建筑物由兩部分構成:一部分為兩層鋼筋混凝土辦公區,2×1500m2,層高4.5m;另一部分為單層輕鋼結構,5600m2,其中生產區2700m2,檐高5m,有空調,倉庫區2700m2,檐高8m,貨架高6.5m(貨物頂部);生產區和倉庫區之間用防火墻分隔。場地內留有空地,未來將緊貼原建筑物建造另一個單層輕鋼結構廠房,與原生產區和倉庫區完全相同。設計中對噴淋用水量無爭議,問題出在室外消火栓用水量。考慮二期,設計院認為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為45 l/s,總包請消防咨詢公司作優化設計,得出的用水量為35 l/s。如果單獨考慮倉庫區,似乎消防咨詢公司是對的。但如果換一個角度考慮,假使倉庫區也作為生產區,將整個鋼結構廠房全按生產區考慮,其用水量為40 l/s。難道將建筑物一部分用作倉庫其用水量反而降低?問題出在如何綜合考慮不同區域和不同建筑物。各位有什么意見和建議?
建規8.4.1 室內消防用水量應按下列規定經計算確定:1 建筑物內同時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噴霧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或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時,其室內消防用水量應按需要同時開啟的上述系統用水量之和計算;當上述多種消防系統需要同時開啟時,室內消火栓用水量可減少50%,但不得小于10L/s;不知道大家對這個是否有過執行?建規8.2.2表格后注:1 室外消火栓用水量應按消防用水量最大的一座建筑物計算。成組布置的建筑物應按消防用水量較大的相鄰兩座計算;什么算是成組布置的建筑物?不知道大家遇到過沒?大家都來討論撒...我們一起學習規范,理解消防條文背后的意義!:) :time: 同時高規,7.2.2室內消火栓用水量表格下面的備注,建筑物高度不超過50m,室內消火栓用水量超過20L/S,且設有自動噴淋滅火系統的建筑物,其室內室外消防用水量可按本表減少5L/S。不知道大家有否執行過此條文....:(
一個多層公共建筑的體量是6000米立方,另一個多層公共建筑的體量是19000米立方,A設計人室外消火栓用水量都選25(L/s),B設計人,將6000米立方的選25.3(L/s),19000米立方的選29.6(L/s) ,哪個正確?
我現在做一個小區一類搞高層建筑,按照《高歸》,一類建筑室外應保證兩路進水,現在面臨的問題是這個小區市政給水位支狀,這樣消火栓用水量如何解決?水量應計入消防水池設室外消火栓泵,這樣做對嗎?請各位同仁發表以下見解。感謝!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第7.2.2條規定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在15-30L/s, 而且是不小于。而在7.3.6室外每個消火栓的用水量應為10~15L/s。這兩個數據是否矛盾 求解惑
本人新手。最近做到個9層的商廈。一到三層是商場,四至九層為酒店。高度為32米。按一至三層商場算需要室內消火栓水量為40L/S。但是按高層民用建筑防火規范算二類高層小于50米的商業樓為20L/S。到底應該取哪一個。
室外消火防用水量如何確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有一條"一個單位內有泡沫滅火設備\帶架水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以及其他室外消防用水設備時,其室外消防用水量應按上述同時使用的設備所需的全部消防用水量加......."有一點不解,請教各位:"述同時使用的設備所需的全部消防用水量"是指什么?
低規8.5.2條規定的室內消火栓用水量問題我一直搞不明白比如一幢12層出不窮的普通旅館,總建筑面積近9000平方,另有地下室一層,除地上一層層高為3.3m外,2-12層及地下室層高均為3.0m.這樣的建筑按低規8.5.2條的規定,它的室內消火栓用水量為多少?請各位指教,謝謝!
《建筑防火規范》8.4.1說“室內消火栓用水量應根據水槍充實水柱長度和同時使用水槍數量經計算確定……”可我并沒有在設計資料上找到計算室內消火栓用水量的公式,請問究竟該如何根據水槍充實水柱長度和同時使用水槍數量計算確定?謝謝!
小區含有小高層與排屋兩種類型,高層高度小于50米,那室外消火栓用水量應按高規里的室外用水量定還是應按建筑防火規范里的民用建筑用水量確定呢?如果按高規那就是15L/S,若按民用建筑建筑體積來確定的話是25L/S,請教一下各位前輩,謝謝!
你好,最近碰到一個公共建筑項目,室外消火栓算體積的時候,正好卡在20000立方米的界限上,高不成低不就。 仔細算算可能超了一點點,也就20300立方米的樣子,不仔細算 可能沒到20000一點點,如果要取值30的話,因為室內外消火栓是一起用臨時高壓系統的,也就是說消防水池的容積算上了室外消防的,取30那么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都要變化,另外電氣那邊供配電的等級也是以25和30為界,想問一下能否室外消火栓的量取25? 這樣大家都不需要變化。
《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GB500974-2014,3.3.3條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不應小于表3.3.2的規定。而表中的數據是建筑體積有分檔次,不同的檔次(有個范圍區間,比如5000<20000米立方,20000<50000米立方)對應不同耐火等級、不同建筑物名稱及類別,在表中就會給出一個數值,比如單層及多層公共建筑,表中給出的數值對應的是25(l )和30(l )。要討論的問題是:假如一個多層公共建筑的體量是6000米立方,另一個多層公共建筑的體量是19000米立方,那么室外消火栓用水量都一樣選25(L/s)呢,還是要用插值法進行計算來確定?(插值法確定的話,6000米立方對應>25.3(L/s),19000米立方對應29.6(L/s) )
各位大俠,本人遇到一個設計.是山上林區消防道路的消防設計.要布置室外消火栓和滅火器材.我不知道消防水量是多少?滅火器材怎樣布置.不知有無相應的設計規范可遵循?望知道的同仁不吝賜教,在下感激不禁.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8.4.1:建筑物內同時設置消火栓系統,自噴系統,泡沫系統,消防炮系統的情況下,當上述多種消防系統需要同時開啟時,室內消火栓用水量可減少50%,但不得少于10l/s。請問:上述多種系統必須在建筑物內同時設置的情況下才能按照規范說的水量計算么?還是只要具備兩種或者兩種以上就可以呢?
一直有個疑問:在高層建筑中,消防栓的用水量包括室內、外消防栓用水量。在我們建筑地下室建的儲水池是否要包括室外消防栓的用水量?我就是不明白這個室外消防栓的用水量是做什么用的?室外地上消防栓不是接市政管網的嗎?那和我們要建的建筑有什么關系?我們不是只要把建筑本身室內消防栓的用水量儲夠了,叫甲方向市政單位申請在建筑外裝設足夠的室外消防栓就可以了嗎?大家是如何理解室外消防用水量這個東西的?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中第8.2.2條: 三。注:1。室外消火栓用水量應按消防需水量最大的一座建筑物或一個防火分區計算。何種情況下能按一個防火分區來計算呢?有誰按照一個防火分區計算過。有沒有工程實例。防火分區可分為水平向分區和豎向分區兩種,這個防火分區是指什么?如果計算,這兩種的計算方式是否一致?
高規7.2.2中規定:“建筑高度不超過50米,室內消火栓用水量超過20L/S,且設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建筑物,其室內、外,消防用水量可按本表減少5L/S。”請問當室內消火栓用水量為20L/S時,是否符合上述條件,即規范中的“室內消火栓用水量超過20L/S”是否包括20L/s?
各位大哥大姐,小妹剛畢業,沒什么設計經驗,現有一問題請教:手頭上有一個小工程,四層的辦公樓,有地下室,體積在一萬m3以內,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辦公樓六層開始才要做室內消火栓,15L/S,那我的這個工程應該是不用做室內消火栓的吧,但如果要做,又要按什么標準去定這個用水量呢?查了《全國民用建筑工程設計技術措施-給水排水》,它有一個標準,要是體積在一萬m3以內,用水量是5L/S,按照這個標準設計可以嗎?能通得過施工圖審查嗎?各位請賜教!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中第8.2.2條: 三。注:1。室外消火栓用水量應按消防需水量最大的一座建筑物或一個防火分區計算。何種情況下能按一個防火分區來計算呢? 大家最好舉個例子!!謝謝